用质量监测构建教育督导新体系
2018-01-25尚秀芬
文|尚秀芬
教育部《关于深化督导制度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意见》中指出,要“形成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建立督导部门归口管理、专业机构提供服务、社会组织多方参与的专业化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体系”,明确将教育质量监测作为教育督导的主要任务之一。
我国经过八年的试点监测,2015年正式启动了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随着国家监测工作的实施,各地教育部门纷纷成立了教育质量监测机构,在完成国家监测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区域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有效策略与模式。近年来,教育质量监测已成为我国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为什么要实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
教育质量监测在我国还是一个新生事物。现阶段我国之所以将教育质量监测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因有很多。这里主要阐述一个观点,这就是新时期教育发展的需求。目前,我国基础教育由规模发展转向内涵发展,百姓和社会对教育的需求由“有学上”变为“上好学”“追求高质量的教育”。也正是这样的原因,使教育公平问题、教育质量问题成了当前教育的热点问题。然而,一个地区、一个学校的教育质量到底怎么样?区域内学校发展是否均衡?需要给出一个客观、科学、有公信力的判断。依据什么来判断、怎样判断,成为新时期教育面对的新课题。
毋庸置疑,过去一段时间,我们更多的是单纯依据考试成绩或中高考升学率对地方和学校的教育质量进行判断。但是,我们也清楚地知道,中高考的功能主要是甄别与选拔,它是对个体优秀程度的判断,充其量反映一个地方学业成绩优秀学生的比例,而不是教育质量的全部,所以我们总是说“片面追求升学率”。另一方面,受生源等因素的影响,就其升学率来说,也并不为社会、学校认同,缺乏社会公信力。教育质量监测有别于中高考等传统考试,它侧重于诊断、指导和改进,关注的是一个区域或群体的教育质量状况;监测的对象包括学生、教师、校长;监测工具不仅包括试卷和问卷;监测的内容不仅包括学生的学业水平状况,还包括学生的身心发展状况以及影响学生学业质量的相关因素;监测结果不仅描述一个区域、一个学校或者一个班级学生学业水平情况、学生的身心发展状况,而且还用来分析和描述这个区域或群体内学生学业质量的均衡状况、教育质量的发展情况。目前,教育质量监测已经成为世界许多国家提升教育质量的重要战略举措,在我国,也被视为检验教育质量与教育公平的“体检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新的“指挥棒”。
二、我国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我国2007年成立了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2007至2014年进行了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试点工作。在八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国务院教育督导办于2015年4月正式印发了《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方案》,确定每年5月最后一周的星期四为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日。监测的目的是科学评估全国义务教育质量总体水平,客观反映义务教育质量相关因素基本情况,系统监测国家课程标准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情况,为改进学校教育教学、完善教育政策提供依据和参考。监测内容为数学、体育与健康、语文、艺术、科学、思想品德等六个学科领域的学业质量及相关影响因素,每年两个学科领域,三年一个周期。2017年完成了第一轮六个学科领域的监测工作。今年启动了新一轮的监测,监测的学科领域是数学、体育与健康,全国32个省市自治区(新疆建设兵团)的331个县区、6680所学校、约19万学生参加了此次监测。
2018年7月,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作为第三方评估机构,发布了《中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报告》,这是我国首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报告。报告基于2015年至2017年第一轮国家监测,从学生德育、学生学业、学生体育与健康、学生艺术、学生课业负担、学校课程教学、教师队伍、学校氛围、学校资源配备和使用、家庭教育等十个方面,对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德智体美和学校教育教学等进行了客观呈现。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学生综合运用能力较弱;学生肥胖、近视和睡眠不足问题较为突出;学生家庭作业时间过长,参加校外学业类辅导班比例较高,学习压力较大;学校教学资源配备较为充足,资源使用率有待提高;家长普遍关注孩子的学习情况,在亲子沟通、教育方式上有待改进等。
国家监测除国家报告外,还有省级报告及各样本县报告。报告用大数据客观呈现了各省以及样本县区的区域内学生学科学业水平状况;影响学生学业水平的学校、教师、家庭等相关因素的情况,例如学校管理、教师职业倦怠、家庭相关教育资源、学生作业量及睡眠时间等;呈现了区域内的教育均衡状况。监测报告全方位地反映了区域教育教学质量状况;描述了相关指标本省在全国的位置,样本县在本省的位置,不综合排名、不做纵向比较。我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对于引领全社会树立科学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发现教育教学中存在的真问题,帮助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科学决策、教研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教研活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基于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教育督导的思考
监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实施教育质量监测的最终目的是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因此,重视监测工作的实施及监测结果的有效运用,有利于教育质量监测在教育督导评估体系改革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1.构建基于大数据的发展性督导评估体系。教育质量监测的特质之一,是基于大数据的科学评价。这一特质使得纵向的以及不同群体的比较成为可能,突破了制约发展性评价的瓶颈。积累监测数据、建立监测数据库,通过连续几年监测所呈现的各项指标的数据比较,看一个地区或一所学校的教育质量发展状况,以发展为指标建立科学评估体系,实施增值评价,突破“生源质量决定教育质量”的学校评价的瓶颈,使督导评估更具科学性、客观性,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督导评估工作的公信力。
2.构建问题导向的专项督导评估制度。教育质量监测全方位地呈现了区域学生学业质量状况以及影响教育质量的相关因素和状况。根据监测报告,梳理问题清单,分析发现教育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问题研制督导方案,确定阶段性重点督导项目,实施专项督导。基于教育质量监测,建立专项督导制度,可以使督导评估工作基于真问题、更具针对性,有利于进一步发挥“以评促建”的作用,提高督导评估工作的效度。
3.构建基于质量监测的精确指导与服务机制。教育督导应“督查”“指导”并行,重在指导以促进改进。教育质量监测的科学性决定了其监测结果的客观性,通过监测为教育决策提供依据,为学校管理提供实证,为有效教研活动设计提供支撑,在监测数据中寻找规律、发现典型、推广经验。科学运用监测报告,依据监测结果“找位置”“找路子”“找突破的口子”,有利于提高指导的精准度,让督导为政府、学校、教研、教学提供更为有效的服务与指导。
“一分监测,九分应用。”新时期督导工作,应以教育质量监测为依托,科学运用监测结果开展督导评估工作,使其成为实施高效督导评估的“助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