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儿童下肢力量训练探讨
2018-01-24姜录华
姜录华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7)05-180-01
目前,为了提高体育达标率,考试成绩及参加各种比赛,教师和学生都具有一种急于求成的心里因素,在这种心里驱使下,教学和训练的手段,方法就未免有时会显得饥不择食,忽视少年儿童的年龄特征,特别是在下肢力量的教学训练中这种现象则表现得更明显。
下面,我就根据儿童少年的解剖和生理学特征,结合有关力量训练的理论,就其儿童少年下肢力量教学训练中的这些现象加以分析和讨论。
一、关于少年儿童下肢力量的教学训练及若干方法手段评析
1、进行力量素质训练的基本依据
在当前有一个很流行而且受拥戴的观点是根据运动项目的供能特点来安排训练和选择训练手段。这在我们的学校体育教学和训练中也是同样可遵循的。
根据少年儿童心血管和呼吸系统的发育特点,所安排的训练应以短时间、速度性练习为主,不宜过早的进行专项耐力训练和过长距离的竞赛活动。而短距离的疾跑、跳、投、旋转、冲刺或其它需要在几秒钟内完成的类似技术全依靠磷酸原(ATP-CP)系统和无氧糖酵解系统(乳酸能系统)供能,二者均为无氧供能。
儿童少年运动队的这种功能特点就是选择力量教学训练手段方法的基本依据。所以,力量素质练习的强度和持续时间的不同安排决定着发展力量素质的性能,是力量训练中十分重要的问题。
2、力量训练的负荷要求与儿童少年下肢力量訓练的讨论
力量训练的基本原则之一是超负荷原则,即负荷逐渐增加,超过过去的负荷才能发展力量。由于负荷强度与持续时间的相关性,在实际训练中,负荷大小的确定一般是以每组训练所能重复的次数来确定的。
运动生理学研究认为,大负荷因为每次的负荷重,要求发挥神经系统的机能极高,故能显著增加力量,中等负荷由于较轻虽能发展力量,但是主要是发展肌肉体积;小负荷则主要发展肌肉耐力,肌肉力量和体积的增加都不明显。
不同的重复次数代表着不同的负荷,对肌肉的作用也是不同的,因此,要发展某一性质的力量则将其练习的重复次数限制在一定范围内。
根据少年儿童的生理特点,教学和练习中应发展下肢的爆发力和速度力量,所以在一组练习中重复的次数不要超过12次为宜。而很多体育教师在这一点上是不注意的,往往在一组练习中超过12次,大多不低于15次一组,这种力量发展的性质就发生了改变,成为发展力量耐力,然而儿童少年是不宜过早发展耐力素质的。
3、儿童少年的下肢力量教学训练中,超负荷条件下,可能接近技术动作特征的讨论
跳高和跳远是跳跃类项目,但二者效果是不同的,很显然,其它项目就是更具有个性特征了。这里以分析跳高和跳远的踏跳技术来说明少年儿童教学训练中下肢力量的练习要考虑不同专项技术的个性特征。跳高的目的是要获得最高的高度,而跳远则是为了最远的远度,因此,虽然都是跳,收到的效果却不同,踏跳动作也不一样,跳高踏跳的目的主要在获得垂直速度,使人体产生向上腾起的力量。在踏跳迈步前,重心下降较大,迈步时,起跳脚用脚跟先着地,再快速过渡到全脚掌(滚式),使身体沿一定的角度向前上方腾起。跳远是要求尽可能增大水平速度,踏跳时要用全脚掌着地,使脚着地点离身体重心投影点较近,这样可使身体重心迅速移过支撑点,有利于在尽量保持水平速度的情况下,积极地登地向上踏起,使人体重心沿着较平的抛物线运动。
在各种运动技术中,用力的方向和用力的时机是不同的,因此,在少年儿童力量训练教学中所做的练习,除了要考虑生理特征和功能特点外,一定要考虑到与技术特征的重要联系,考虑用力的方向、用力的时机,否则,我们的训练将是得不偿失的。
4、在儿童少年的教学训练中,要遵循全面发展的原则
儿童少年处于生长发育的旺盛时期,我们教学和训练的主要目的和任务是促进他们生长发育及全面增强各器官系统功能,不要强调发展某一方而放松另一方面的训练。只有身体运动能力得到全面提高,某一方面的专项能力才会更好地提高。各运动能力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如:速度差的运动员,力量和爆发力就不可能很好。
二、小结与建议
1、儿童少年下肢力量训练时,不要忽视全面发展的原则。
2、教学训练时不宜使他们大重量负荷进行长时间训练,防止训练力量性质发生改变,每组重复次数不要超过12次。
3、教学训练的手段和方法要考虑到与专项技术的联系。
希望更多的体育教师寻找出更多的科学训练手段和方法。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