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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的我还不明白那就叫喜欢

2018-01-24

花火B 2017年12期
关键词:后桌陈述句尘封

最近做了一本很青涩的书。

其实这本书还有更多标签可以描述:少女心、甜甜的青春感、无所畏惧的少年气。

看稿子的那天,整个办公室都充斥着好闻的肥皂香味儿,粉色泡泡溢出文档,扑面而来。

那种感觉,好像叫“喜欢”。

宣传这本书的时候,我在微博做了一个调查:你第一次喜欢上的那个人,还在你身边吗?

有人说“我还没有遇到”,有人说“都忘记了”,那排密密麻麻的答卷的角落里,还有一个不起眼的回答:那时的我还不明白,那就叫喜欢。

喜欢是……

@敲不可爱的小烦豆:后桌喜欢扯我的头发,我喜欢转过去假装生气揍他。这样的时光,永远不会忘。

@三七二六八十九:喜欢着一个人,连不经意的对视都觉得心里塞满了蜜糖。

……

没有人教过我们“喜欢”是什么,怎样去喜欢一个人,怎样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最后我们磕磕绊绊,跌跌撞撞,直到成为成熟的大人。

某天我们经过一家书店,看到一本书,书封上写:我们喜欢一个人,都从那一年开始。

好像突然翻阅了尘封的记忆。

大抵每个人的青春里都有一个苏在在,表达心意就和窗前的月光一样清朗豁达。而我们喜欢的那个张陆让,他看起来疏离又清冷,像无法触及的星辰,却让人不自觉地想要靠近。

我们为之努力,夜夜期盼何时才能成为更好的自己。我们努力考到一所学校,一个班级,一排座位,一个用手指反复量度,最终触手可及的距离。

失意某句脱口而出的话,愁苦不完美的小细节,原来一句话可以发散出那样多的情节,原来的自己怎么能够体验。

苏在在和张陆让的故事,是你我也不是你我。所以才会有同样喜欢这个故事的读者写下评论:“我曾/未曾经历过,仍旧/所以懂得那是什么。”

是回首青春,原来一颗糖足以忘却悲痛,努力学习就能达到目标,喜欢一个人,青涩却又坦坦荡荡。

有求必应,成年人的世界里不那么容易做到的事,原来那时我们都能做到。

我们不仅喜欢上了那个人,也喜欢着那时的自己。

喜欢这个故事还有一个原因,听起来幼稚得像儿时刻在墙上的誓言那样——苏在在喜欢张陆让,张陆让喜欢苏在在。

这不是一个陈述句,而是成人世界里被标榜为难得的一句真心。

唯有在故事里,在尘封的回忆里,在车马慢的那个从前里,一人一生,只爱一人。

他们尚未走到“爱”那样深刻悠长的岁月里,只有真挚的心意和澄澈的欢喜——却能温暖冻结的冰雪,挨过渐融时的寒意。

故事里的他们当然也有难过的时刻,苏在在看起来大大咧咧,无所畏惧,却是一直在努力跟随着张陆让的脚步,努力想和他并肩战斗。

张陆让不是理想中的完美学霸,他有一个优秀的弟弟,这间接导致了张陆让明明是那样优秀,却始终在家人面前自慚形秽。

有兄弟的家庭,难以承认自始至终的偏爱,在失衡的天平上来回颠倒的张陆让,亦未曾想过会遇到苏在在那样的小太阳。

她热情,明亮,却不会灼伤他;她坚定,澄澈,然后将光带给他。

她是苏在在,而他是张陆让。

这个故事叫《陆遥知他意》,大抵就像那句老话一样——唯想让他知道,她也在这里。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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