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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众”为特点的网络音乐发展及其思考

2018-01-24李小莹

音乐传播 2018年4期
关键词:内容音乐用户

■李小莹

(中国传媒大学,北京,100024)

如今移动互联网全面普及,用户轻点手机触摸屏或鼠标,就可以轻而易举地畅游在线音乐作品之海,挑选自己喜爱的作品。在网络音乐平台,参与编辑和制作数字音乐产品的用户众多,参与分享和传播数字音乐产品的用户更是众多,这主要体现为:应用平台的“众”、曲库歌单的“众”、风格类型的“众”、编创主体的“众”和音乐评论的“众”。

曲库歌单的“众”国内网络音乐应用平台的分类歌单,大多包括一级分类歌单和二级分类歌单,针对不同用户的作品推送也非常人性化。以目前国内主要网络音乐应用平台的分类歌单为例,其一级分类歌单主要涵盖语种、流派、场景、年代、主题、心情等多个方面。在一级分类歌单的基础上,还有二级分类歌单。以QQ音乐、酷狗音乐、网易云音乐、虾米音乐的网络应用平台为例(笔者综合总结):

主题——影视热歌、小清新、神曲、经典好歌、儿歌童谣、巅峰榜、胎教、综艺热歌、K歌金曲、DJ慢摇、中国风、网络热歌、游戏、广告、动漫……

流派——流行、摇滚、民谣、电子、说唱、轻音乐、爵士、乡村、古典、民族、英伦、金属、蓝调、原声、世界音乐、拉丁、动漫、New Age、古风……

场景——校园、公共交通、夜店、运动、店铺、睡前、咖啡厅、分手、婚礼、旅途、自习、工作、散步、瑜伽、度假、家务、约会、派对、缠绵……

语种——普通话、粤语、英语、日语、韩语、法语、泰语、其他语种……

心情——伤感、安静、甜蜜、失落、欢快、叛逆、感性、励志、宣泄、心痛、治愈、孤单、期待、思念……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网络音乐平台的整体版权作品数量约1 700万首。数量庞大的网络音乐作品,其细分主要通过互联网音乐应用平台的歌单来呈现。从平台音乐资源分布来看,“QQ音乐”、“酷狗音乐”和“酷我音乐”的版权歌曲在整体版权音乐中占比均达到90%以上;“网易云音乐”的版权歌曲量占版权音乐整体的70%左右;阿里音乐的版权歌曲量在其拥有版权的音乐中的比例低于20%。如果以每首歌3分钟计算,要听完1 700万首歌曲共需5 100万分钟,也就是昼夜不停地播放35 416天,接近一个世纪。庞大的曲库也给我们带来新的思考:用户应该如何选曲听乐?网络平台如何优化选曲和作品推送?

与此同时,网络音乐市场也遵循着“二八定律”,即80%的人在听着20%的歌曲,由此也就有了网络平台会为了某首热门歌曲的版权而买下整单曲库版权的情况。尽管除了热门歌曲之外,大部分歌曲基本上不受关注,但为了合理开发使用网络音乐资源,并推送非热门作品,也可以看到优化的分类歌单和个性化推荐模式正在试图激活那些“冷门”网络音乐资源。“网易云音乐”曾表示他们的曲库利用率高达80%,并将这一成绩归功于个性化推荐算法。大数据和新算法盘活了庞大的网络音乐曲库,让那些不为人知但仍有艺术价值的作品有了更大的传播可能性。

编创主体的“众”得益于智能手机的普及,流媒体音乐在我国发展迅速。在互联网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国内众多流媒体音乐应用平台纷纷登场,除了前文提到过的名字,尚有“百度音乐”、“多米音乐”、“喜马拉雅”、“荔枝FM”、“豆瓣FM”、“蜻蜓FM”、“唱吧”、“全民K歌”等。总体而言,网络平台的音乐内容产品主要可分为专业内容(PGC)产品和用户内容(UGC)产品两大类。

当前网络音乐平台的大部分专业内容主要来自华纳唱片、环球唱片等知名公司的制作,以及传媒公司、行业协会和版权代理机构的专业数字音乐内容产品。在传播媒介发生巨大转型的当今,传统唱片公司不仅要坚持制作好音乐,还要借力互联网平台传播和推广音乐产品,与网络音乐平台进一步融合发展。在强化专业网络音乐内容生产的基础上,如何激发用户的参与热情,发挥用户的创新潜力,积极拓展更加多元和高品质的网络音乐内容产品,是不少网络音乐平台正在积极思考和策划的。

在用户内容生产方面,主要体现为网络用户的音乐内容自制与编创。网民在网络流媒体音乐的内容编创方面亦有不少新思路,比如“网易云音乐”开发的“我要做主播”特色栏目,让用户可以收听不同的专业音乐人独家自制的节目和DJ节目,以及用户自制的特色品牌节目。当用户萌生了自己做主播的想法时,可以通过简易的操作进行节目制作,把自己喜欢的音乐推荐给更多用户。由于这类节目制作与上传门槛不高,更新也非常便捷,因此吸引了众多网络主播的入驻。

基于用户偏好的内容创建与分享歌单模式,也是网络音乐内容编创的一大特色。在音乐应用平台,用户的音乐消费也开始由以往的“专辑听乐”转变为“单曲听乐”。当单曲欣赏不能满足用户的需求时,符合用户需求的歌曲列表就应运而生。基于此,越来越多的网络平台,如“网易云音乐”、“虾米音乐”、“荔枝FM”等均鼓励用户创建和分享自己的歌单。用户可以自己上传符合规定的歌曲、新建歌单,并为这个新歌单添加新标题。这种歌单既可以公开分享到“云”、微博、微信或QQ等,也可以设置为隐私歌单。此外,用户还可以编辑和添加歌单信息,更换歌单封面,给歌单加标签、写文字介绍等。伴随创建歌单这种功能的出现,网络音乐用户参与内容创建和分享歌单的兴趣也随之增长,网络平台上的歌单数量自然也显著增加。

在以“众”为特点的网络音乐界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在传统与新兴音乐产业有了新的发展模式和路径的大背景中,我们有必要不断对其进行“再思考”。互联网在中国发展已20余年,正在影响和改变着诸多行业的轨迹。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融合,也已经从“你就是你、我就是我”过渡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并朝着“你就是我、我就是你”的共生共荣方向发展。但是,对多数传统媒体而言,“如何拥抱”与“怎么融合”仍是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总结的课题。

在新观念和新技术的支持下,“互联网+”助推音乐产业在创新、灵活的机制中脱颖而出。互联网与音乐产业的融合发展与转型升级正在全面展开。线上线下相结合(即“O2O”)的模式,对传统音乐产业来说,根本意义在于打通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带来新的发展契机。

互联网时代,平台提供商被视为最关键的生态圈搭建者。对数字音乐产业来说,音乐生态圈的构建不仅是搭建平台,还在于能够吸引用户参与,并形成一定的使用黏性。生态圈的各个组成部分既相互依赖,也彼此竞争;既分享创造资源,也追求创造资源的效益最大化。目前,国内主要互联网公司均在积极布局和发展适应新时代环境的数字音乐生态圈,并正在成为影响未来传媒音乐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随着网络音乐的全面正版化,中国音乐市场的生态环境也开始渐趋成熟,并以多种形式走向国际市场。新阶段、新环境下,我们越发感受到:在国际发行和网络渠道畅通的时下,中国音乐走出国门已经没有太多的障碍,但目前具有本土特色的、代表性的中国原创音乐作品还比较少。因此,我们不仅要鼓励原创,还要加强对原创作品的版权保护,两方面的工作有必要齐头并进。

就网络音乐内容产业而言,其关键仍在于如何提高音乐内容产品的品质,减少低俗和粗制滥造作品的供给,以及如何扩大经典和优秀音乐作品的供给,以此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音乐文化需求。而这也是当前中国音乐产业最需要应对的重点问题。

伴随着网络音乐行业更趋规范的发展态势,正在崛起的年轻一代对网络音乐消费有了更为正确的认识,并正在形成更加有序的网络音乐使用和消费习惯。面对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继续涌来的浪潮,网络音乐的发展在“众”的听赏、展示需求及其文化素养提高的推动下,在平台运营者的积极引导和推广下,正展现着勃勃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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