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数字档案室通过“全国示范数字档案室”测评
2018-01-24浙江省档案局档案电子文件登记与管理处,浙江省公安厅档案馆
近日,省公安厅数字档案室顺利通过国家档案局组织的测评,成为全省首家“全国示范数字档案室”。目前全国共有6家单位数字档案室通过“全国示范数字档案室”测评。
开展数字档案室创建工作是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国家电子文件管理“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机关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的重要抓手。2015年,国家档案局在全国开展数字档案室创建试点工作,省公安厅被确定为全国第一批数字档案室创建试点单位。
这项工作得到省公安厅和省档案局领导的高度重视。省公安厅党委把创建工作纳入“云上公安、智能防控”大数据战略和“十三五”规划,组建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制定具体的创建方案和任务推进表,实施挂图作战并定期检查汇报;省档案局局务会议把创建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要求加强业务指导、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完成。在创建过程中,省公安厅档案馆与省档案局通力合作,严格对照《数字档案室建设评价办法》各项指标、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逐项逐条逐点找差距、补短板,在基础设施建设、档案资源建设和制度规范建设上下功夫,认真做好系统改造、台账准备、档案元数据补充等方面的工作。
通过开展创建工作,全省公安档案信息化工作实现三个“一”。一是建成全省“一张网”。开发启用全省统一的公安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省、市两级建库,实现省厅、市局、县局和所有派出所档案信息互联互通。二是编制全省“统一规划”。2015年,省公安厅联合省档案局编制全省公安机关数字档案室建设评定活动五年规划,至2019年,全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将全部完成省级示范或规范化数字档案室创建任务。截至目前,全省共27个市、县(市、区)公安局通过省级示范数字档案室评定。三是实现全省“一网通查”。开发档案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版,将严格筛选出的非涉密、非敏感的厅机关档案数据信息上传至公安专网,全省公安民警凭数字证书即可查询,大大提高了办案办事效率;通过厅机关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与办公自动化系统、内部业务系统对接,档案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版升级为全省公安档案共享查询平台,并配置全文检索等功能,实现全省公安数字档案跨区域“一网通查”和查询“最多跑一次”。截至目前,查询利用者累计超过15.1万人次,公安数字档案服务中心工作、服务现实斗争、服务民生的重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