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批评何不引进“第三方评价机制”?
2018-01-24胡代林
■胡代林
当下,书法界乃至整个社会都有一种不成文的认识:书法批评是一件很难很难的事,但又不是可有可无。“书法批评”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现实是“书法创作”和“书法批评”剥离了开来,不再是“一家人”,很“生分”,成了“两张皮”。只见书法创作是如何如何的繁荣状,但难见书法批评的景气和作为,由于种种的或者难以言说的原因,以至书法批评失语和失效。书法创作和书法批评两相对比,一胜一衰,书法批评显然呈颓势一路下滑。
书法批评本是当代艺术批评、书法创作和繁荣的重要一环,引领和指导着书法创作的方向和原则。但我们看到的是什么呢?无非是今天的批评家们的一路高歌、满纸的“表扬”,或是不温不火、不疼不痒、不及关键处的“隔靴搔痒”,这已然是司空见惯的普遍现象。尽管书法界本身也在做努力,自我的革命、自我的批评,像去年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中青年书法家面对面的批评,虽然取得了一些好评,但一时还难以改变中国书法批评界的现状。书法批评家们,应是最具思辨能力、自省能力和前瞻眼光的一群人,当书法批评家们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一旦丧失,他们的书法批评的根基将无从谈起。书法批评本应该超前于书法创作,而事实上书法批评可能远远落后于书法创作,难免有的书法创作不受限制,五花八门,各种所谓的“江湖书法”风起云涌,你唱罢我登台,影响着中国书法沿着正确轨道有序发展。面对如此之严峻现状,书法批评应该有很大的作为才是。而书法批评的现状,可能再多的道德批判和自我反省对书法批评的制约作用不大,也可能无济于事。而更多的思考是如何从书法艺术体制层面做出一些努力和改革,这可能是当下应该做的事情。
当代书法创作的繁荣始于上世纪80年代,当时的书法批评也刚刚起步,也分不出个上下。随着西方艺术批评和美学思想的引进,书法批评也一度红火。但一度时间,书法批评没有形成自我的一套批评语境,陷入一种困惑之中。新世纪以来,当资本进入书法领域,书法批评更沦为艺术品市场交易的一个环节,成为书法交易的附庸和“锦上添花”。
关于当代书法艺术批评的失语与失效,表现在哪些方面呢?大致表现在:方法论和学科化的缺失、人情的桎梏限制、资本和权力的影响......
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一面是书法批评的失语与失效,一面是继续的人情文章,真正的书法批评处于很尴尬的境地。再来指出书法批评的种种弊端,似乎意义不大,关键是该如何来解决这个问题呢?
书法批评家的尴尬在于:独立性的缺失。书法批评家在现实的遭际,也应该是无奈的:人情免不了、酬金免不了,当然就会写一些抬高书法家的文字。尽管书法界或书法批评界也有不吃这一套的,像“南斯北张”(指南方的斯舜威、北方的张瑞田)、丹青飞狐、曹宝麟先生等,但毕竟是少数,还没有形成中国书法批评界的主流。写“人情文章”“酬金文章”,书法批评界的这一通行做法,已经成为艺术圈的惯例,别人这么做我也这么做,随波逐流就是。
没有“独立性”的批评,即使方法论再好再对有突破,也算不上真正的书法批评,无非是为书法批评家们提供写应酬文字的粮食和弹药。专业批评学科化建设得再好,也不过是为书法批评界培养了一种熟练运用技巧写吹f捧文章的匠人。若果单凭通过设立艺术批评奖项来提高艺术批评的水平的话,那只是空想和徒劳,得奖的书法批评家转过身来会继续卖人情文章,奖项只是提高了书法批评家们文字的酬码。
因此,如何解决书法批评家的“独立性问题”是关键所在,把那种纯吹捧的文字和应酬性的文字严格地从学术文章中剔除出去,重现学术文章的含金量。这个问题,靠简简单单的自律肯定不行,谈人格保证也不行,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学术宣言”或“学术主张”,转过身来还是会写这类文字。事实上,书法批评的江湖,应该从体制上加以探索并解决。没有独立意义上的书法批评,无论怎样先进的方法论,也阻止不了吹捧文章的大量面世;没有良好的专业化环境,尽管是从专业渠道培养的书法批评家,也抵不过资本的冲击。只有从体制机制上迈出重要的改革步伐,才可能使真正的书法批评重新名正言顺地在书法界大显身手、大有作为。
在现行的艺术体制之下,试想能不能有其他的途径和方法呢?何不像其它的监理公司一样,引进“第三方评价机制”的评价来“保证质量”。当然“第三方评价机制”中的“第三方”必须公允,对书法艺术有足够的了解和研究,必须有胜任“公正公开公平”的评价资质。书法家通过“第三方”的评价机制,可以找适合自己的书法批评家来做“欣赏评论”,“第三方评价机制”中的书法批评家也可以放弃“学术批评”专做“欣赏评论”。
“欣赏评论”不能带判断,不拔高书法家的艺术水准,不在书法史中去找寻位置和坐标,只有纯粹的“书法家的创作历程、作品形式的分析鉴赏”的文章。“欣赏性的评论”只涉及书法作品本身的欣赏与阐释,不涉及判断与结论,既满足了书法家作品得以解读与传播的需要,也避免了书法批评家“躺枪”的后果。
“第三方评价机制”中的“第三方”应严格区分“收费文章”与“学术评论”,只有干干净净的欣赏评论,没有暧昧拔高的吹捧文章;只有纯纯正正的艺术解读,没有夸张无度的人情文字。书法家照常可以得到专业的解读,一种没有掺水掺假货真价实的解读。同样,书法批评家也不再以牺牲自己的专业信誉为代价,便可走上书法批评的良性发展之路。
“第三方评价体制”的引进,无疑是对现有艺术体制的一种突破和有益尝试,它不再纠结在评论与利益之间的尴尬,当然也不是试图去重建一个什么新的评价体系和标准,而是希望净化当前的书法评价系统,把现有的那种“人情文章”“吹捧文字”“收费文字”剥离出来,让书法批评更纯正、纯净、更有学术味。让书法批评家的身份和信誉得到足够的应有的尊重。也尽可能让书法批评摆脱权利、资本、江湖的制约。书法批评回到书法批评的本身,只有在独立人格和独立学术的基础之上,才可能逐步建立起科学的方法论、学科化道路,走上良性循环的健康发展之路。
“第三方评价体制”的建立,无疑对书法家或者书法批评家都有好处,可以促进二者的健康发展,相得益彰,互进互生,互融互通。
首先,把“书法鉴赏”与“书法批评”的定位与功能分离,不会减少书法家作品在媒体上的曝光率。今天的现实,所谓的“书法批评”的密集释放成为了书法作品的合法性来源,一种书法身份的象征,书法作品评论的次数、篇数意味着书法作品的曝光率,也成就了书法作品的合法性。但“收费的评论”对书法家来说,并不意味着全是福音,圈内人乃至圈外人都知道其中的含水量。把商业的运作宣传与真正的学术批评区别开来,并不妨碍书法家们渴望艺术市场认可的需求,还能解决人情文章与学术批评文章的视听混淆,真正把书法批评文章的学术地位、学术价值提升。
对优秀的书法家而言,这当然是好事。因为书法批评的专业化、学术化水平越高,就越有说服力,更能使鉴赏者有一个清醒而准确的认知导向,不仅受益的是好作品,而且对鉴赏者以至书法市场都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引领和促进。对于那种具有成长空间的书法家而言,也是一件大好事,可以找到一种对自己作品正确的解读,清醒地看待自己的作品,当然对自己书法创作的成长作用不容小觑。
其次,“第三方评价机制”的建立,它应是一个公共平台,有利于年青一代书法批评家的成长,或许将会有更多更好的收益。可能大家都知道,搞严肃的学术批评的收益极少,远比不上那些搞策展的或“网络写手”。当我们拥有一个这样的“第三方评价机制”的平台,年轻的书法批评家的收益问题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既然能够光明正大地写“欣赏评论”挣钱,那么安心地钻研学术就是不难的事。严肃的书法批评家的队伍将会逐渐壮大,书法批评的天地将会更加广阔。
第三个方面,当今时代已进入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有发声的权利,只要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就行。这也给书法批评家提供了更多的发展平台和空间。书法批评家可以用自己的文字来吸引更多的潜在的书法爱好者的加入,而不是仅仅玩个圈子内的游戏,对于这个问题,“第三方评价机制”也能加以解决。既然是欣赏评论,不是学术评论,就可以用比较活泼有趣一点儿的文字来表达,谁说对一件作品的欣赏非得要正襟危坐呢?学术评论需要规范严肃,而欣赏文字不妨有趣多元。书法批评家在撰写欣赏文字时,能够有相当大的自由度,更加灵活,可以有更多自己的感悟和思想。书法艺术欣赏文章不再是书法作品和书法家的衣服,而是独立于书法作品之外的作品,形成它的独立存在。
书法评论引进“第三方评价机制”不是包治百病的药方,而是一种积极而有益的探索,不可能全方位推翻书法批评不独立的现状,至少可以肯定的是把书法批评的“话语权”交给了更多的人,可以造成一种去集中化的局面,让体制内的或者某种圈定的批评家不再是绝对的权威与主导,使书法批评更为公允而具有较高的学术门槛和独到的前瞻眼光。
书法批评“第三方评价机制”的参与,可以彻底让收费文章浮出水面,让真正的学术文章凸显出来、得到应有的承认,而不至于书法批评关注者“蒙在鼓里”、不知就里。
书法批评家的职业操守就是秉持正确的“一以贯之”的艺术思想,做出正确的艺术价值判断,而不是或左或右的忽悠,需要严格意义上的区分“评论与批评”,这是个前提和基础。没有这个前提和基础的保证,无法正确区分“评论与批评”,就会把读者、欣赏者带到沟里,无法准确判断文章属于哪一类:人情的文字还是学术性的文字。书法批评家的独立人格和独立学术,确立自身的学术价值和地位,都可以通过“第三方评价机制”的运作而得到足够的提升。
“第三方评价机制”不可能马上使书法批评“立竿见影”,但至少可以让人们意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严峻性,应立即引起相关文化部门或学术机构的重视,为解决问题提供一种可能性和智力上的支持。“第三方评价机制”是在制度层面上的一种探索,对书法批评事业的发展不能仅仅停留在一些口号或形式上,“书法批评”应该有更多的事要做。但愿不久的将来,书法批评会得到有效的改观和长足的发展,这是谁都愿意看到的美好前景。我们一起努力一起憧憬着这一天。希望这一天早日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