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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监测区珍贵树种资源培育存在问题与对策

2018-01-24唐孝甲陈建义陈国富

自然保护地 2018年2期
关键词:示范县树种造林

唐孝甲 陈建义 陈国富

(国家林业局华东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 浙江杭州 310019)

珍贵树种是森林植物群落中的建群物种,在稳定森林生态系统结构、保障森林生态系统健康、发挥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和丰富生物多样性等方面起着关键作用。同时,珍贵树种木材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军工、装备制造等特需的战略性资源,具有重大的科研、生物多样性保护、经济等价值。为此,我国于2005年启动了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基地建设。2011年6月,国家林业局批准浙江省建德市和海南省东方市为“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市”,标志着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县(市)建设的启动;2013年,国家林业局制定了《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建设成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2017年,国家林业局以造造函〔2017〕50号开展了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县建设成效国家级考核评价。为规范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建设工作,提高建设质量,保证建设成效,辐射带动珍贵树种培育健康发展,既要客观评价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建设取得的成效,也要及时分析总结珍贵树种培育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与对策。

1 相关概念

1.1 珍贵树种

目前,我国没有对珍贵树种进行明确的定义,一般是指其木材应具有硬度高、密度大、颜色深和纹理美观的特点,木材材质优良、具有特殊用途、市场上稀有,可用于制作高档家具、高档乐器、高档工艺品等实木制品及高档装饰、装修材料,或其富含某些物质,可提取加工制作经济价值高的化工原料、生物制品等。

本文所指珍贵树种是《中国主要栽培珍贵树种参考名录》(办造字〔2008〕30 号)中的树种。

1.2 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县

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县是指地方政府高度重视,达到国家示范县申报条件,珍贵树种培育业绩突出,按《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县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程序申报确定,具有推广示范价值的先进典型。目前,全国共有67个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县。

1.3 珍贵树种资源培育考核内容与评价指标

《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建设成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明确示范县建设成效考核评价内容包括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围绕示范县建设工作和示范县自身建设成效两个方面,总分值100分,其中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围绕示范县建设工作成效考核评价10分,示范县自身建设成效考核评价90分。示范县自身建设成效考核评价涉及制度保障、资源培育、科技支撑、资源保护、生态文化、示范价值6项一级指标、22项二级指标,其中资源培育设有种苗繁育、作业设计、培育规模、培育质量、培育模式5项二级指标,评分值为48分,占示范县自身建设成效评分值(90分)的53.3%。显然,资源培育是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建设成效考核评价的主要考核评价指标。

2 珍贵树种资源培育存在的问题

按国家林业局的统一部署,2017年,国家林业局华东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组织开展了华东监测区的福建、浙江、安徽、江西、河南、山东6省计20个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县建设成效国家级考核评价。从考评情况看,各示范县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均重视珍贵树种培育工作,广泛宣传珍贵树种保护培育政策,营造了发展珍贵树种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制定出台了优惠政策,鼓励扶持发展珍贵树种资源;普遍与教学科研单位签订科技合作协议,开展栽培技术与模式研究;开展示范基地建设,以示范林较好的生态、社会、经济效益为示范,辐射带动了珍贵树种培育的发展。但是,由于各地经济、社会与自然条件及森林经营沿习与水平等的差异,在珍贵树种资源培育的种苗繁育、作业设计、培育规模、培育质量、培育模式等方面均存在一些问题或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各方面。

2.1 种苗繁育基地建设滞后,优良苗木供应不足

因缺少资金等原因,多数示范县未建有标准化珍贵树种优良种苗繁育基地,珍贵树种苗木生产供应主要依靠个私苗圃。因规模偏小且分散,技术力量薄弱,设施较简陋,加之珍贵树种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库建设滞后,当地优良乡土珍贵树种种质资源数量少,个私苗圃多从外地不规范采种,不可避免存在种源不清问题,导致其繁育苗木质量参差不齐,难以保证提供优良的珍贵树种苗木。

2.2 技术力量薄弱,作业设计不规范

珍贵树种资源培育作业设计多由示范县林业部门营林技术人员承担完成,因人员少、年龄老化及培训机会少,多数示范县作业设计技术力量薄弱。除珍贵树种示范基地培育小班进行了作业设计外,集体与个人造林或未开展作业设计,或作业设计过于简单,主要表现为小班作业设计表内容缺漏,无混交林树种配置等主要技术措施。部分作业设计图边界不清、标注内容不全,存在简单以森林资源调查小班分布图作为珍贵树种资源培育小班作业设计图的现象。未进行作业设计小班不可避免地会发生造林树种不符合适地适树情况,其造林成活率、保存率较低,林木生长不良,影响了珍贵树种培育质量。不规范的作业设计影响小班施工作业的正常组织开展,不利于珍贵树种资源培育的检查验收与管理。

2.3 资金投入不足,培育规模偏小

因整地、栽植、施肥与抚育管理要求严格,加之苗木价格较高,珍贵树种培育成本大大高于一般树种造林成本。据测算,福建省培育一般树种与珍贵树种混交林,造林与抚育(每年两次)亩成本至少在1780元以上,如果培育珍贵树种纯林则成本更高。虽然福建省对珍贵树种培育给予500元/亩的省级财政支持,但与培育成本相差很大,一定程度影响了林农参与珍贵树种培育的积极性。华东监测区20个示范县2014-2016年县均珍贵树种培育面积为 18420亩,而且各县之间资源培育面积相差较大,规模最小县仅为0.27万亩,年均不到1000亩,与国家发展珍贵树种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2.4 施工监督不到位,培育质量有待提高

珍贵树种培育分别通过专项产业规划项目、木材战略储备林项目、森林抚育项目及生态林建设进行,因资金投入渠道不一,监管责任单位不同,部分示范县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施工监督管理难以到位,影响了资源培育作业质量。主要表现为:(1)未按作业设计施工:较偏远项目区未能按设计范围、树种、混交方式与比例等施工作业;(2)抚育不及时:部分地块未及时进行造林地抚育,作业质量差,造林成活率低;(3)管护不到位:人为活动频繁项目区未采取禁牧等管护措施,苗木受人畜损害生长不良或死亡,苗木保存率不高。

2.5 缺乏整体规划,高效特色培育模式少

示范县珍贵树种培育多以追求短期经济效益为目的,普遍是针对个别经济树种进行短期培育规划,很少在乡土珍贵树种资源调查基础上开展系统性的珍贵树种长远发展规划。为便于施工作业,降低苗木成本,平原少林县偏向营造经济纯林,山区县偏爱培育4成以下绿化珍贵树种与一般树种混交林,能辐射影响周边地区、值得推广的高效特色培育模式较少。

3 珍贵树种资源发展对策

3.1 加强种苗繁育基地建设,保障优良种苗供应

各示范县要在有效保护野生种源、自然群落、原始林等珍贵树种资源基础上,建立珍贵树种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库,加大优良种苗繁育基地建设的资金投入,扩大繁育基地面积。对规模较大的个私苗圃,要加强技术指导与监督管理,督促其规范采种与育苗,保障珍贵树种资源培育的优良种苗供应。对初具规模、设施设备较好、专业技术力量较强的国有种质资源库、苗圃等可提升改造成国家或省级林木良种基地,以充分满足示范县珍贵树种培育对优良种苗的需求。

3.2 加强技术培训,提高作业设计水平

珍贵树种资源培育采取新造(人工造林或人工更新)和改培(定株抚育、补植改造、林冠下造林)两种方式进行,一般通过实施专项珍贵树种产业建设规划,并结合木材战略储备林基地建设、中央财政补助森林抚育项目及生态建设项目等实现资源增长,其作业设计除执行《珍稀树种培育作业设计规定》外,还要符合《造林技术规程 GBT 15776-2016》《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与木材战略储备林基地建设作业设计等相关规定。各示范县应组织技术人员开展《珍稀树种培育作业设计规定》等技术规定的学习培训,提高设计人员技术水平。设计中,应遵循适地适树原则,根据珍贵树种的生物学、生态学特性,综合考虑造林地的立地条件,选择适宜的造林树种,确定合理的造林密度、混交方式,尽量采用优良容器苗,营造珍贵树种混交林。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设计文件的审核审批,保证设计成果质量。

3.3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扩大珍贵树种资源规模

为确保建设成效,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县的珍贵树种培育应具有一定规模。按《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县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秦岭、淮河以南的南方地区全县培育总面积应达3万亩以上,秦岭、淮河以北的北方地区应达5万亩以上。要达到以上面积规模要求,必须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目前,华东监测区只有浙江、福建和江西对珍贵树种培育进行省级财政扶持,浙江省对珍贵树种人工造林补助1500元/亩、对补植造林补助500元/亩,福建省和江西省对珍贵树种造林项目均补助500元/亩,其它省与示范县只从整合涉农资金、优先安排项目上对珍贵树种培育予以支持,且多数县要求只有一定培育规模的项目才能享受扶持政策,多数经济条件不好的林农因无力进行规模培育而不能享受优惠政策,降低了林农参与珍贵树种培育的热情。因此,要加快发展珍贵树种资源,应加大财政资金扶持珍贵树种培育的力度,同时放宽享受扶持政策的规模限制,让广大山区林农共享优惠政策,引导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珍贵树种培育。

3.4 强化施工管理,提高资源培育质量

不同的珍贵树种具有各自的生物学、生态学特性,对立地条件有特定的要求,因此,应加强人工造林与改培施工管理,强化施工监督、检查与验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范围、整地方式、树种、苗木规格、混交方式、栽植配置及改培措施等进行规范作业,保证整地、栽植、抚育、补植、施肥等各环节施工质量,为苗木创造良好的生长环境,促进苗木生长,提高造林成活率与保存率,确保资源培育质量。

3.5 探索高效培育模式,提高珍贵树种培育效益

高效的珍贵树种资源培育模式必须以提高森林生态系统功能、丰富生物多样性及可持续收获经济效益为目的。平原少林地区可结合森林城镇、绿色通道、美丽乡村建设,选择形美、叶彩、花艳、果香的珍贵绿化树种,采取林苗一体的乔灌结合人工造林培育模式发展城乡珍贵树种资源;丘陵、山区应选择适生乡土珍贵用材与经济树种,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组织形式,采取“林药、林禽、林蜂”等林下种养殖经营模式,开展珍贵树种资源规模化人工造林(更新)与改培。同时,要利用珍贵树种资源,发展以集珍贵树种景观游览、珍贵树种文化科普宣传欣赏、特色保健产品(如檀香茶、沉香茶等)加工、高档红木工艺品与收藏品制作工艺体验,及健体、休闲、康养于一体的森林生态旅游业,提高珍贵树种培育效益。

3.6 制定配套政策,促进珍贵树种资源培育

发展珍贵树种资源,首先要提供符合要求的林地。由于珍贵树种对立地条件多有一定要求,山区可供人工造林(更新)培育珍贵树种的林地相对有限,通过林冠下造林、或对现有林定株抚育后补植耐荫珍贵树种是培育珍贵树种资源的主要途径。据福建省相关研究,郁闭度0.6以上林分下补植耐荫珍贵树种,其苗木生长严重受阻直至死亡,而目前《森林抚育规程》要求伐后郁闭度不低于0.6,因此,需探讨研究对森林抚育作业设计的伐后郁闭度要求进行适当降低,以提高定株抚育改培珍贵树种的成效。另外,我国实行严格保护天然林的政策,部分省(如福建省)对天然阔叶林采取禁伐措施,使部分可采取定株抚育改培珍贵树种因天然阔叶林禁伐而无法实施。为有效增加珍贵树种资源面积,可在坚持严格保护天然林政策前提下,允许对部分天然阔叶林(如坡度25度以下商品林)实行定株抚育改培,以加快发展珍贵树种资源。

参考文献:

[1]国家林业局.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建设成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S].2013.

[2]国家林业局.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县管理办法(试行)[S].2013.

[3]黎云昆.关于我国珍贵用材树种资源培育的若干问题的思考[OL].http://blog.sina.com.cn/s/blog_73 e9bf320100qjh1.html.2011-04-09.

[4]徐大平 .发展珍贵树种 促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J].林业与生态,20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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