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级”究竟考什么
2018-01-24郑雪飞
郑雪飞
(烟台大学音乐舞蹈学院,山东 烟台 264005)
迈进二十一世纪以来,中国的社会音乐教育获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各种各样的校内兴趣班和校外培训机构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着。在学校,课余兴趣小组、班(年)级合唱团、校乐队等形式的组织活动丰富了学生们的学校生活;在校外,由于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家长们纷纷选择各种各样的方式来给自己的孩子弥补艺术素质修养方面的缺陷,中小学生们在完成了繁重的学业之外,纷纷拿起了各种各样的乐器拜师求艺,或参加各种音乐、舞蹈等的训练、比赛,以期填补孩子们素质教育一课。从而在我国形成了庞大的“琴童”队伍,而且每年两次各种考级也已成为众多琴童和家长们的一大“盛事”。
一、“考级”扫描
笔者在中央音乐学院参加“奥尔夫音乐教学培训班”时正赶上中央音乐学院的“考级周”。与奥尔夫教学法所采用的乐器相比,参加考级的“琴童”们学习的乐器可以说是五花八门,从民族乐器到西洋乐器,从管弦乐器到键盘乐器,真是应有尽有、层出不穷。自从有了“考级”以来,考级的难度是越来越大,这就使得小小“琴童”们更加“玩儿命”似的练琴、练琴、再练琴,许多曾经经历过多次“考级”的前“琴童”们都有过这样的慨叹:“我们的童年在哪里”。这就是“考级”带来的结果。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一边是如火如荼的“考级热”,一边是国际先进的素质教育教学法。凡接触过奥尔夫教学法的人都知道,它是目前世界三大教学法之一,它的教学宗旨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所使用的乐器都是最简单易学的元素性乐器,旨在通过旋律性音条乐器、节奏性乐器和捻指、拍掌等“人体乐器”使儿童都可以亲身实践音乐,主动参与到音乐活动中来。
诚然,“考级”给学习者和老师带来了许多好处。首先,它确实是一种对学习效果的鉴定方式,通过“考级”这种方式,学习者可以检验自己某一段时间的学习成果如何,在看到自己的“闪光点”的同时也能认识到不足,从而在今后的学习中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断完善学习目标;其次,“考级”给学习者表演、表现的机会。在素质教育大行其道的二十一世纪,人们对个性、特点的要求越来越显著,在世界多元文化的融合的国际背景下,个性的表现、性格的彰显都对未来的个体发展有着其它素质所不可替代的作用。事实证明,经历过“考级”锻炼的学习者由于渴望得到老师的认可,因而更乐于在人前表演,充分展现自己的才能,同时还锻炼了他们的心理素质,可谓一举两得;再次,通过“考级”,传道授业的老师们也可以借此验证自己的教学水平如何,验证自身“道”或“业”的正确与否。总之,“考级”在某种程度上确实是检验老师和学生双方的教学成果的最有效的途径之一。
但是,作为家长来说,他们除了将考级证书作为孩子学习的成绩单之外,还把它当作孩子升学的一张特别通行证,而且级别越高,通行的阻力越小。由于目前中国教育制度中规定拥有特长级别证书的学生在升学时可适当放宽政策,基于这种因素,家长们盼望着拿到这张通行证,而且越快越好,级别越高越好,这次通过了三级,下次就要过四级、五级,然后是六级,直到九级、十级。家长们不断地要求,孩子们不停地为家长圆梦。这种“功利性”的目的,使考级越来越成为纯技术性的“拔高”,这种“拔高”,一方面只重技巧,不重音乐表现,一方面忽视学生心理的发展水平和感受力,忽视了音乐本身应起的作用,没有把音乐放到提高人的审美修养的轨道上来。这种应试教育下衍生出来的连年备考的现象偏离了音乐的本质,最后只能是使学生们被枯燥的备考搞得兴趣索然,厌倦学琴,进而产生对音乐的麻木。在孩子们心中,通过考级是一种“解脱”,“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父母们必须明确的一点是,学习音乐是为了使孩子们的身心得到健康发展,考级不是最终目的,陶冶情操才应该是学习音乐的真正目的,使他们学会发现美、感受美、鉴赏美、创造美,从而完善他们的品格,塑造他们的心灵。
二、忽视人的发展是“考级”背后的盲点
常言道“教书育人”就是说通过传授知识达到教育人的目的,知识是途径,育人为目的,不论传授什么知识,目的应该是一致的。作为音乐教育来说,就是要通过传授音乐知识教育人。那么“考级”的宗旨就应该是通过音乐的学习把人教育成“美的和善的”。然而,目前的“考级”已被歪曲为通过考试形式来传授音乐,前者着眼于“教育”,而后者则以“教音乐”为宗旨,从而在实际中体现到的往往“教书”是实,“育人”为虚。教师和学生在经过了长时间的“锤炼”之后,通过“考级”检验教学成果,以技能技巧的准确程度、音乐知识的正确与否作为能否通过考级的标准,好像“育人”这一目标全然与音乐无关。我们可以为这种教育形式画一张像:老师就像车间里生产零件的车床,学生就像等待加工的生铁,音乐知识技能就像规定的尺寸,考级委员会自然就像“产品检验员”了。音乐教师的天职就是将大量“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知识技能尽快的教给学生,认为尽快传授音乐知识的最有效的途径就是给音乐知识技能技巧树立无上权威,并以强迫的方式让学生无条件的记忆、模仿、服从和坚信它,音乐教师高高在上,是知识技能技巧的拥有者,对学生而言是一个至高无上的权威,而学生仅是装纳知识的容器,音乐教师是专家,学生则时刻准备着接受检验。我们的“考级”制度基本上是按照这个路子进行的,这样陈陈相因,代代相传,成了固有的概念。
其实,不是每一个人都能通过专业技巧的训练,而成为一个成功的演奏家或演唱家的,也不是每一个通过考级的人都会成龙变凤的,专业的演奏、演唱的培养或深奥的音乐知识的传授既不是通过考级可以完成的,更不是考级追求的终极目标。随着我国加入WTO,国际化进程加快,社会愈来愈要求人的全面发展,怎样使现今的“考级”脱离旧有的模式,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呢?依靠教育是根本出发点,一切教育都必须以人为本。
作为人文学科的音乐教育应该做到使人的情感得到陶冶,心灵得到升华,促使人追求自身完善,从而获得全面发展。这种追求“音乐塑造人”的音乐教育目的出现是与十八世纪启蒙运动相联系的。启蒙运动推崇人,认为认识构成社会的基本材料,强调人的发展的作用。因此,音乐教育的目的应是以人为本位的,而不是以知识为本位的。卢梭基于感觉论认为任何教育都应是自然的教育,必须遵循自然的要求,顺应人的自然本性,反对成人不顾儿童的特点,按照主观意愿强制儿童接受违反自然的任何教育,从而干涉和限制儿童的自由发展。在卢梭的教育目的论中,个人是第一位的,社会只是为人们提供更自在的生活环境,最终目的仍是为了每个个体自立、自由和自我实现。所以,任何形式的音乐教育都应该运用音乐这个手段培养学生成为独立自主、有个性的人。
作为人人生而有之的本能的音乐,是人类不经学习便具有的表达情感和情绪的一种方式。在这个含义上的音乐,就不一定需要高超的演奏技巧获得出色的音乐,关键只在于人们具有表现欲望,并且愿意、乐意地表达出来。音乐如果离开表现欲望的本能基础,必然是机械呆板,缺乏生气和活力,味同嚼蜡的。而“考级”在一味追求技能技巧至上的同时恰恰忽视了音乐教育应该是人的教育这一根本出发点。
综上所述,“考级”诱发出的“功利心”和忽视孩子身心协调健康发展,无视孩子的自身感受,一味追求考级本身,最终必然泯灭孩子对音乐的敏感,对生活的热爱。家长想方设法创造一切条件让孩子学音乐,最终的目标是希望提高孩子的修养、音乐素质,让孩子感受音乐艺术的美好,热爱音乐,与艺术为伴,从而优化孩子未来的生活品味和艺术素养。然而目前的现象却是在经过“考级”的长途跋涉之后,孩子们走进了“拔苗助长”的歧途,没有实现“考级”真正的目标。
因此,应将“考级”定位为综合素质教育,在造就和挖掘人的智慧才能的同时,强调提高人的全面素质,塑造完整的自然的人格。这种教育理念张扬着个性与人本思想的风帆,顺应了新世纪人才培养的时代潮流,转变教育观念将为音乐教育事业带来勃勃生机,为“琴童”们提供一个壮阔发展的空间,也将为那些在“考级”道路上前进的疲惫家长们指明方向。“考级”本身不应作为孩子迈向更高门槛的通行证,而应该成为孩子感受音乐,热爱音乐,热爱生活的阶梯。让孩子在“考级”的同时更加注重对音乐的感受,培养和激发他们的兴趣,只有这样才更有利于他们在音乐天地里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