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雨绸缪:张之洞备荒举措及其成效探研
2018-01-23把增强
把增强
灾荒问题,是一个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晚清时期,国力匮乏,中央财政捉襟见肘。在这种情况下,备荒赈灾的重任只能落在地方督抚大员身上。由此,各地督抚大员所采取的备荒赈灾举措及其实施的成功与否,就与地方社会稳定紧密联系在一起。而在晚清官场,每临灾荒,真正能够做到体恤民生且勇于任事、主动作为者,实在为数不多。这中间,张之洞堪称一重要代表。揆诸史料,在张之洞的一生事功中,备荒实践极为突出,并构成其民生实践的主体之一。但近百年来,既往论者大多将研究目光投向其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思想文化、教育以及学术等领域,极少涉及其备荒实践。在仅有的数篇关涉张之洞备荒实践的论文中,或因篇幅容量相对较小,仅仅点出了某些关节点,并未展开论述;或仅探讨水利、水政活动,对于其他相关的备荒举措缺少关注。①目前所见,对于张之洞的备荒实践情况,国内外尚无专著对之作系统论述,所见专题论文也仅数篇有所涉及,即徐凯希:《张之洞与晚清江汉水政》,《荆州师专学报》1995年第4期;徐凯希:《张之洞署理湖北时的水利与水政》,《文史精华》1999年第12期;卢世菊:《张之洞赈荒述评》,《武汉交通科技大学学报》1999年第2期;林家有:《张之洞与广东治水》,《张之洞与武汉早期近代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以上研究开启了探讨张之洞备荒领域的新局面,为我们科学认识张之洞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视角,值得肯定。笔者也曾撰文对张之洞辖区灾荒及其影响、张之洞备荒赈灾思想的渊源与内涵展开探讨,因着眼点不同,并未涉及张之洞为防患于未然而采取的备荒举措,更未关涉其具体成效。②参见把增强:《张之洞辖区灾荒及其影响论略》(《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12年第2期)、《张之洞备荒赈灾思想的渊源与内涵》(《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12年第5期)。由此而言,该领域仍然存在着很大的再探讨空间。有鉴于此,本文拟对张之洞为防备灾荒侵袭而采取的备荒举措作一爬梳,立足于中国荒政发展长河,探讨利弊得失,总结经验教训,以期对当世有所资鉴和助益。
一、承自历史关照现实:张之洞的传统备荒策及其实践
中国传统社会向来重视民本思想,始终强调“民惟邦本”,呼吁统治者一定要高度重视广大民众之伟力和作用。重视备荒,就是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一个重要体现。中国传统的备荒之策,概括来说主要发于两个方面,一是着眼于改良社会条件,二是着眼于改良自然条件。改良社会条件,其重要举措就是建仓积谷;改良自然条件,则主要是重视垦荒和水利。而在这种种事功之中,还有一个如何选人用人进而取得实效的问题,这就是如何对备荒者进行有效的监督。综观张之洞的传统备荒策,基本上就是围绕以上几个方面展开的。当然,张之洞在具体执行中,也加进了个人的一些思考所得。
(一)建仓积谷、以备饥荒
积储备荒历来为国家养民之要政。贾谊《论积贮疏》甚至还将积贮作为“天下之大命”来看待。正是基于同一体认,中国古代王朝历来都有关于积储备荒的建设,如汉代设有常平仓,隋代设有义仓,宋代设有社仓,明初在全国推行预备仓政,其后又相继恢复社仓、义仓及常平仓之制,清代备荒仓储更是集传统时代之大成。
对于积储备荒的重要性,晚清重臣张之洞自然熟谙于心。比如,他曾指出:“固本之计,莫如积谷”,“积谷之道,莫如多储”,多储“能御大患”。③《张之洞全集》第1册,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 120、671 页。正是基于此种认识,张之洞抵任山西巡抚后立即着手整顿充实仓储。清光绪八年(1882年)六月,当其得知山西省各州、县仓谷“分散畸零,仅备一区,无裨全局”的情况后,经审慎考虑,决定利用黄河水道之便利,在汾州碛口多建石仓,自包头购粮以储之,并为此拨银22.8万余两。④《张之洞全集》第1册,第119、120页。同年10月,张之洞又“将部拨及指拨山东等省之银五十万两,再由山西陆续筹措银五十万两”,共计白银100万两,专为“买谷填仓”之用⑤《张之洞全集》第4册,第2307,2395、2396页。,并催促各属地积极贯彻落实,切实充实各地粮仓。清光绪十年(1884年),张之洞还决定广行社仓、义仓之法。为了更好地防灾备荒,张之洞明定章程,并制定了诸如捐谷、收谷、粜谷、借谷、耗谷、管谷等事项的实施细则,明令各厅、州、县照刊章程,传达到各个村庄。同时,为了表达备荒中兼寓抚恤之意,张之洞严令各级官吏在执行中妥善劝导,不得骚扰,并以之为“晋省善后第一要政”。⑥《张之洞全集》第4册,第2307,2395、2396页。张之洞此举成效显著,一时间营造了人人乐输的良好氛围。至清光绪十三年(1887年),单从义仓来讲,山西全省就积谷、麦、豆等共计651348.7342石⑦张承熊等:《晋政辑要》卷14,“仓庾”六,清光绪十四年(1888年)刻本。,御荒能力大大加强。
自山西离任后,张之洞依然对积储备荒情有独钟,每到一地均结合当地情况积极推行积谷备荒之策。比如,督粤后,得知广东水患频仍,张之洞立即思考为广东人民谋一经久备荒之策。审慎思虑后,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七月,张之洞决定在东、西关各择一合适之地建仓,每年花银四万两买谷存储,以“存储十万石”为限,并规定“三年粜换一次”⑧《张之洞全集》第1册,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 120、671 页。,以防备因气候潮湿而造成谷物糜烂。张之洞此举不仅大大提升了广东各地的备荒能力,对于满足本地民众生活所需也大有裨益。调任湖广总督后,为了加强备荒能力,张之洞于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十一月命湖北各地按照各自等级就地筹办社仓积谷,以大、中、小县论之,“大县五万石,中县三万石,小县一万石”,一律限定三年完成,并将完成与否作为奖惩的一个重要标准:“无论实任、署事人员,如能于限内捐谷多者,记大功一次,逾限捐谷少者,记大过一次。倘有视为具文,劝办不力者,立即撤省,并停其差委”。①《张之洞全集》第5册,第3925、3296页。《张之洞全集》第 1 册,第 102—104、105、106、106 页。以上表明,张之洞已将建仓积谷作为备荒的常用之策,并严格督导。毛泽东讲,“手里有粮,心里不慌”。②《 毛泽东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84页。由此而言,积谷之举对于推进各地的备荒工作至关重要,堪称张之洞传统备荒策的一大亮点。
(二)开垦荒地、均减差徭
中国的田亩,可粗略分为耕地与荒地,因其总数在一定时期内变化不大,故两者是一个此消彼长的关系。亦即,荒地变多则耕地必将减少。而耕地如果减少,生产的粮食必将有所不足,如此不利于灾荒之防御。所以,历代统治者都有提倡垦荒的传统,尤其是历经变乱或大灾过后的恢复重建时期。如汉代为了增加生产创设了屯田制度;唐代为了充实自身抵御灾荒的能力,不仅给予垦荒百姓以政策扶持和优待,甚至还一度放出有罪之人帮助垦荒,并以垦荒成绩决定如何减免其罪刑,颇有戴罪立功的意味。
历经各代,行至晚清时期,灾荒更是频仍而至,且每次大灾之后,都带来一定程度的人口减少和土地荒芜。在这种情况下,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增加粮食储备,是预防新荒出现的首要任务。而欲如此,招民垦荒为必要之途。对此,深谙传统之道的张之洞十分明了,并在主政山西时大力行之。
清光绪七年(1881年),“丁戊奇荒”之后的山西依然“公私困穷,几乎无以自立”。张之洞认为,这主要是由于山西荒政之策多以治表为主,并未着眼于治里。认识及此,张之洞拟对山西进行全面治理,并制定了急需解决的二十大要务,力主推行,以期达到表里兼治之目的。其中,张之洞采取的一项重要政策就是开垦荒地、均减差徭。③《张之洞全集》第1册,第101、102页。
张之洞在山西颁布的开垦荒地、均减差徭,并非简单为之,而是建立在清查全省田亩的基础上。如此用心良苦,主要是基于山西一直存在着这样一种弊端,即耕无粮之地、纳无地之粮以及胥役中饱。为求有所改观,张之洞特意选派清正廉洁之可靠官员对山西全省实有田亩进行彻查,并根据彻查结果颁布以下章程:无论是无主荒地还是有主荒地,无论是开垦还是未开垦,均一律停征三至四年,期满后再一律升科;对于实在无力耕种者,政府可酌给牛种之资。为了督促地方官认真执行,张之洞还将劝垦荒地之多少作为考核时的奖惩依据,对于“劝垦数多者,优奖”,对于“漠视荒芜者,重惩”。④《张之洞全集》第 1 册,第 102—104、105、106、106 页。在前述一系列重要原则指导下,山西各地“续垦者渐多”,取得了显著的开荒成效。⑤《张之洞全集》第12册,第10145页。
差徭为累民之举,处于灾荒之年,农民更是不胜其累。对于山西省名目繁多的差徭之累,张之洞认识极为深刻。他指出:“晋省州、县,虐民之政,不在赋敛,而在差徭。”⑥《张之洞全集》第 1 册,第 102—104、105、106、106 页。在此认识下,张之洞将均减差徭作为“治晋第一著意之事”⑦《张之洞全集》第4册,第2323,2322、2323页。,并根据各地差徭轻重情形分别缓急陆续推行。具体而言,张之洞先是将阳曲、平定、灵石、榆次、忻州等最繁重地区差徭“一律廓清”⑧《张之洞全集》第 1 册,第 102—104、105、106、106 页。,接着又将解州、徐沟等次繁重地区的百余州、县差徭“可删者删之,可减者减之”。⑨《张之洞全集》第4册,第2323,2322、2323页。经过此番裁革,无论是南北大驿,还是次冲州、县,“民累稍纾”。⑩《张之洞全集》第12册,第10145页。比如,“灵石本县民间岁省差费制钱二千余串,兼为邻境汾西等县民间岁省帮贴差费银四百余两。榆次差钱,三次核减,为民间岁省制钱七千串。沂州将旧日四乡总局、南北车局弊章厘正,革除冗费,为民间岁省制钱一万串,为行旅岁省制钱一千余串”,一时之间,“众情欢欣,任载络绎,南北商旅,四乡车畜,度恒霍而趋并门者,联镳接轸,渐有坦荡之乐”。①《张之洞全集》第5册,第3925、3296页。《张之洞全集》第 1 册,第 102—104、105、106、106 页。
(三)修堤防洪、兴利除害
在中国历代的灾荒构成中,除旱灾之外,水灾的频度之多、为害之烈均是其他灾种难以企及的。水灾往往难于避免,但可以预防。由此之故,世人在讨论备荒策时无不重视修筑堤坝、疏浚河川以消弭水患之发生。不仅如此,中国历代将之付诸实践的人也有不少。从古代传说中的大禹治水、齐桓公时管仲请除五害(即经常发生水灾的泾水、枝水、谷水、川水和渊水),以至汉代已降,各有识之士无不在研究治理水患的有效之策,并积极实践。
救急虽纾于目前,备灾宜筹夫久计。水灾之预防,以及预防的成效如何,统治者的决策和态度至关重要。督粤、督鄂期间,鉴于所属各地水患频仍,民生困苦,张之洞决定大修堤防,以御水灾,造福子孙后代。
广东省广、肇两府民田大多或滨江或临海,而两府境内之围堤却都存有较大隐患,最怕遇水盛涨,动辄溃堤漫决,危及沿岸百姓生命财产安全。抵任广东后,一向注重防灾建设的张之洞立即札饬东司道“将广、肇两府围堤,择其冲要大举兴修”,并根据轻重缓急情况分三路各责专人修筑围堤:围多事繁之南海,“自为一路”;工程最为吃重,“河多溜急,面面皆冲”之三水、清远,“合为一路”;地处上游之高要、高明、四会等地,“合为一路”。与此同时,张之洞还特地命熟悉堤工之湘军统领提督陶定升遴选部下兵勇赶赴肇庆帮同工作,以期工程早日完工。①《张之洞全集》第1册,第480、481,668页。张继煦:《张文襄公治鄂记》,第45、46页。此外,对于潮州府属各处围堤,张之洞也鼎力修筑。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四月二十一日,为了查勘西、北江基围及各县修筑防灾堤围情况,张之洞还乘小轮亲往履勘,实地督催。只要是沿江暨内河小轮能够通行之处,张之洞都上岸徒步考察;沿岸各围舟行可以到达之处,也无不留下他的足迹。②《张之洞全集》第1册,第480、481,668页。《张之洞全集》第6册,第4269页。而且,即便各属围堤竣工之后,张之洞仍然命令各地密切观察西、北江水势,如遇猛涨,早作预防。张之洞此举大大降低了水患发生的频度。
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冬,张之洞调任湖广总督。湖北境内,“滨江之县二十有四,滨汉之县十六”③张 仲炘:《湖北通志》,商务印书馆1934年版,第1175页。,数十州、县均依堤为命,每逢水患,夙称泽国。④张 继煦:《张文襄公治鄂记》,湖北通志馆1947年编印,第44页。张之洞莅任湖北之际恰逢大水溃堤肆虐成灾,老幼残弱以及妇女等众多难民“匍匐于风霜泥途之中”,“号寒啼饥之声”,“耳不忍闻,目不忍睹”。⑤李 文海等:《近代中国灾荒纪年》,湖南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第525页。此种景象,对张之洞震动极大。在其督鄂期间,无论是着眼于维护地方统治安定,还是矢志于保障民众生活,张之洞均屡屡严饬境内存有堤防之州、县应特别注意修筑堤防,万不可稍有疏惰或侥幸之心。着眼于修堤防洪,张之洞在湖北主要致力于如下工作:
一是赶修荆襄一带堤防。清光绪十八年(1892年)冬,南北各省大雪成灾,四川、陕西、甘肃等省雪灾更加严重。“陇、蜀为江、汉来源”,虑及年后积雪融化湖广地区有被大水冲击之危险,张之洞急令各有堤之府、厅、州、县早做预防。对于荆州府、安陆府、襄阳府等地之万城大堤、钟祥堤、老龙堤等“加意筹防”之地,则命各该管官员直接上阵督修。在赶修过程中,对于原本就存有危险之围堤以及原本即有卑薄损坏之石矶、闸座等,严令于来年(1893年)正月、二月之内就“储料加工”;对于其余各州、县,也令其早为防备,“督率绅首圩业人等认真培补”,万万不可“稍存悠忽,以致临时贻误”。⑥《 张之洞全集》第4册,第3080页。
二是修筑武昌、汉口之江堤。武昌省城之外原本筑有堤坝,系清道光年间周天爵主持修建,后因种种原因年久失修,“仅有堤形可见”;江夏县城与此相类,其北武胜门外本来也有堤坝,也是年久失修,每夏江水灌入,“数十万亩尽成湖荡”。⑦金锋:《江夏县矿藏和水利的开发》,《张之洞遗事》,第126页,政协武汉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会编:《武汉文史资料》1986年第1辑。为了使老百姓更好地安居乐业,彻底摆脱水患流离之苦,张之洞力主修筑武昌、汉口之江堤,并将之视为一劳永逸之举。
对于武昌堤防,张之洞作了认真谋划。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张之洞决定从南、北两路分别修筑。北路堤防,“三十里”,分为八段,由红关至青山堤坝着手修起,由知州李绍远、副将吴元恺等具体负责。修筑标准,考虑到沿途所处地势过低,“故定堤身之高为一丈至一丈七尺,堤身一律宽二丈”。⑧金锋:《江夏县矿藏和水利的开发》,《张之洞遗事》,第126页,政协武汉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会编:《武汉文史资料》1986年第1辑。北路之堤完工后,继而修筑南路之堤。南路堤防,“绵亘五十里”,以“白沙洲至金口之堤”为基础,分为十段,东过东湖门,南抵八风山,内经南湖、汤孙湖、黄家湖、青林湖、巡司河等,也委派专人督修。修筑标准,以原有堤坝为基础,堤高各“增筑一丈余不等”,堤宽则一律定为“二丈”。与此同时,为了强化省城武昌防御水患的能力,张之洞还命人在沿江附近寻找合适之处所改作新堤,旨在“使旧日滨江被淹之地并包于新堤之内”,进而达到“内水可泄,外水不入”以及“俾资捍卫”之目的。⑨《 张之洞全集》第2册,第1478、1479页。诸如此类举措,使得“从前巨祲数十里,皆为田畴、村落”。⑩《张之洞全集》第12册,第10627页。
对于汉口堤防,张之洞也极为重视。经过多次考察,张之洞了解到,汉口一镇四面环水且地势低洼,一到汛期,江汉盛涨,动遭溃堤漫溢,后湖一带尤为严重,每每几同泽国。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为了有效防御水患,张之洞奏准在后湖一带修筑长堤。该工程,共计“6300余丈,约34里”①《张之洞全集》第1册,第480、481,668页。张继煦:《张文襄公治鄂记》,第45、46页。,分十段兴修,每段都委派一名官员具体负责,署江汉关道桑道员则为总办,统筹全部修堤事宜,并随时督催考核。②《张之洞全集》第1册,第480、481,668页。《张之洞全集》第6册,第4269页。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该工程全部完工,其后汉口水患大为减少。
二、结合世情与时俱进:张之洞的创新备荒策及其实践
中国有句古语叫“时移世异”。其意是说,随着时代的迁转,世情或处境也会发生一定变化。这种变化,在晚清时期尤为凸显。由是之故,学术界为了准确描述晚清时期出现的或多或少的独特变化,就采用了“传统与现代”并称的说法。中国的荒政事业在晚清时期同样具有传统与现代杂糅的新特点。面对世界发展的日新月异,主政一方的张之洞更是急思与时俱进、超越传统的发展之策。表现在备荒策的考量上,就是在重视传统之策的同时力求开新,将世界发展的最新技术成果运用于备荒之中。
(一)禁种罂粟、推广桑棉
禁种罂粟、推广桑棉是张之洞着眼于富民自救而采取的备荒新探索。清光绪七年(1881年),张之洞出任山西巡抚。莅任之初,山西各地烟毒弥漫,很多农民只顾追求眼前经济利益,在肥沃良田上不种可以充饥的农作物,偏偏种植有着巨大危害的罂粟。据有关资料显示,山西的罂粟种植,几乎无县无之,“最盛者二十余厅、州、县,其余多少不等”。①《张之洞全集》第1册,第107、108页。张仲炘:《湖北通志》,第1457页。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1辑,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422页。如此一来,就使得普通百姓亩无栖粮,家无储粟,毫无御灾之力。对于罂粟的危害,张之洞自然知晓。因此,目睹此情此景,张之洞不无痛心地指出,“晋患不在灾而在烟”②《张之洞全集》第12册,第10139、10145页。张仲炘:《湖北通志》,第1457页。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1辑,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422页。,并制定了几条严禁种植罂粟的举措:一是发布禁种罂粟文书,命各属地官员于罂粟播种季来临之前就广而告之,布政使、按察使两司则负责认真督劝,“务须实力禁绝”,并将劝禁成效作为官吏考核的一项重要标准,“禁绝者优奖,不禁者严参”③《张之洞全集》第4册,第 2309、2311、2311页。许同莘:《张文襄公年谱》,《北京图书馆藏珍本年谱丛刊》第173册,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9年版,卷2第3页、卷9第16页。;二是着令各村制定村规,签订禁种罂粟保证书,严惩种植和吸食者,一经发现,“或驱逐出境,或指名送官”,并建立完善举报制度,奖赏属实举报者;三是所有种烟地亩,一经查出,“立时过割于公社”,如果遇有顽固抵抗者,准许地方官“请兵弹压”。④《张之洞全集》第4册,第 2310、2311页。《张之洞全集》第6册,第4457页。除此之外,张之洞为了彻底扭转山西社会风气,巩固禁种罂粟之既有功效,不仅严令山西各地禁设烟馆,更严禁各地官员、弁勇和学校诸生等以任何方式吸食大烟,并广设戒烟机构,“延医购药,以冀广起沉疴”。⑤《张之洞全集》第1册,第107、108页。以上禁种、禁食以及劝戒共用的方针,情法兼顾,很快就取得了显著效果。截至清光绪九年(1883年)底,山西全省鸦片种植“已禁除十之八九”。⑥《张之洞全集》第12册,第10139、10145页。
种植罂粟虽可谋利,但其危害更大。蚕桑、木棉等则为有益之物,且“用力少而收获多,利亦足以相敌(鸦片)”。⑦《张之洞全集》第4册,第 2309、2311、2311页。张之洞由此认为,在禁种罂粟的同时大力劝种桑棉,使两者“相为表里”,对于备荒工作之开展更有助益。⑧《张之洞全集》第4册,第 2310、2311页。《张之洞全集》第6册,第4457页。由是,张之洞一方面责成山西各地官绅结合本地情形“谋求籽种”,教以种植之法,“务使舍旧谋新”⑨《张之洞全集》第4册,第 2309、2311、2311页。;另一方面,为了统筹推进全省桑棉种植事宜,张之洞还在山西省城设立了督饬推广桑棉的专职机构“桑棉局”。为了更好地获取植桑织绸之利,张之洞还特地从苏州招募织绸机匠到山西教习织绸技艺。⑩《张之洞全集》第4册,第 2310、2311页。《张之洞全集》第6册,第4457页。这一举措在张之洞调任湖广总督后依然得到重视。清光绪十六年(1890年),张之洞在湖北省城开办了一个“蚕桑局”,并选派专人前往浙江采购桑树苗,免费发放给所属辖区广泛栽种。据有关资料记载,“计自十六年(1890年)起,阅时三载,先后共发桑苗一千数百万株”,具体成活数目多少不等,“有十之六七者,有十之八九者,亦有全数成活者”①《张之洞全集》第1册,第107、108页。张仲炘:《湖北通志》,第1457页。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1辑,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422页。,成效极为可观。此外,清光绪十八年(1892年),张之洞又专门致电出使美、日、秘鲁等国大臣,请他们代为留意考察选购优良棉籽,认真学习各国种植之法回国传授。在这些举措下,湖北棉产量在其后数载即有了大幅提高。截至清宣统二年(1910年),湖北棉花产量业已高达“百五六万石”。②《张之洞全集》第12册,第10139、10145页。张仲炘:《湖北通志》,第1457页。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1辑,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422页。这一成效,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湖北纱布局对棉花的大量需求,并对所属辖区的罂粟种植起到重要遏制作用。与此同时,张之洞在湖北也采取了禁绝烟馆的策略,湖北省城烟馆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即已禁绝,其他所属各府也都限期严禁,取得了较好成效。此外,为了减少洋药进口,白银外流,张之洞还设立了专卖烟膏的官膏局,收效甚好。③《张之洞全集》第4册,第 2309、2311、2311页。许同莘:《张文襄公年谱》,《北京图书馆藏珍本年谱丛刊》第173册,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9年版,卷2第3页、卷9第16页。
(二)改善交通、发展通讯
发展交通、通讯事业有助于备荒本为不言自明之事,但在晚清时期能有此认识并付诸实践者并不多见。一来,此二项事业在当时之社会尚属新鲜事物,人们对其在备荒中的独特作用认识不足;二来,晚清时期无论中央财政还是地方财政大多财力竭蹶,官方往往疲于备荒赈灾的临时之策,甚少有余力于长远之策的建设。在这样一种时代条件下,张之洞却执着于改善交通、发展通讯之事业,实属难能可贵。
在张之洞的备荒策中,改善交通、发展通讯堪称极具时代特点的重要内容之一,这当与张之洞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密不可分。在长期的地方执政实践中,张之洞逐渐意识到,许多大灾荒之形成在很大程度上都与交通不畅和消息闭塞密切相关。即自然灾害发生后,备荒物资往往因信息迟缓和路艰道远而难以在短时间内分发到灾民手中,从而错失最佳救灾时机,致使因灾成荒甚至加大灾荒严重程度。正是基于此种认识,张之洞督鄂期间大力开展了改善交通、发展通讯的实践活动,并取得了重要成效。
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湖北地区普遍遭受严重灾荒,地处西部之宜昌、施南二府道远山深、路途不畅,灾情尤为严重。具体讲,前往宜昌、施南可走陆路,也可走水路,但陆路险峻陡峭,水路狭长滩险,均无法使备荒物资快速运达发挥赈灾作用。鉴于此等情况,翌年(1897年)六月,张之洞下令修建宜昌至施南陆路,该路为“宜、施长年通行之路,又为土药之路,如路途修好,兼有店屋,不独有裨此日赈务,且于以后商旅有益,自系一举两得”。①《张之洞全集》第5册,第3460页。与此同时,张之洞还兴修了巴东旧驿路和长阳新路,并于路旁广盖店棚,以之为“经久兴旺施南地方之计”。②《张之洞全集》第9册,第7373页。这表明,在张之洞的视野中,改善交通的种种举措,绝非仅仅着眼于快捷运送备荒赈灾物资那么简单,而是将之与辖区商民利益和地方兴旺大局密切联系到一起。在当时而言,能有此种认识高度十分难得。实际上,地方经济一旦因路而兴,即便灾荒来袭,受灾地方自身也可不待他救而开展有效自救,张之洞之深意正在于此。
对于发展通讯之于备荒的重要性,张之洞有着十分清醒的认识。他指出:“电线之设,将数千里联为一气,若一省之内,则更无异户庭,于地方缉匪备荒、商务盈绌、民生利病诸事信息灵通,得以早为筹备。”③《张之洞全集》第2册,第1198、760页。湖北辖区襄阳、樊城等地,“频年汉水盛涨,沿河各属堤工溃决,居民被灾甚重”,但这些地方“距省陆程七百里,水程几及千里,邮递需时,遇有紧要事机,呼应殊难灵捷”。④《张之洞全集》第2册,第1198、760页。鉴于此种情况,张之洞决定在襄阳至樊城之间架设线路。清光绪二十年(1894年),为了更好地观察水势涨落,张之洞还在老河口设立水标,命襄河水师营随时密切观察,一旦水涨就急电报告江汉关道,以免延误救灾时机。据称,张之洞此举极为有效,其后,襄樊一带再无漂没之害⑤许同莘:《张文襄公年谱》,卷4第1页。,湖北沿江两岸其余地方也都深受其益。
三、张之洞备荒举措之省思
民以食为天。中国传统社会,历来注重备荒,自然灾害频发时期尤甚。晚清时期,中国内忧外患不断,大灾之年积聚的众多难民也成为蕴育社会不安定的重要因素。身处如此时代,张之洞无论是出任山西巡抚,还是督任两广、湖广,辖区灾情与诸多社会隐患一直萦绕于怀。在其看来,为有效避免或尽可能缩小自然灾害所带来的严重损失,未雨绸缪不仅必要而且是不可或缺的灾前防控模式。由是之故,张之洞自督任地方开始,每到一地均将备荒作为一项重要的施政任务,并躬身实践,造福一方百姓。
综观张之洞的备荒举措,既有承自传统的,又有苦思创新的。可以说,既重视前人,又在前人基础上有一定推进和发展。这种理论结合实际的备荒主张极具社会意义,其主动作为的一些实践行为也极具成效,值得大力肯定。比如,建仓积谷、开垦荒地、均减差徭等传统备荒举措的实施,不仅有助于安抚受灾农民情绪、减少其四处流亡,还可稳定社会秩序,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为其后备荒工作开展积聚更多的宝贵物资。禁种罂粟、推广桑棉等结合当地实际而提出的创新备荒策,对于保障当地粮食种植面积,增加人们粮食产量和抵御灾荒能力大有裨益,对于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增加农民经济收入也助力良多。水利、交通、通讯设施的建设,特别是改善交通、发展通讯等荒政新举措,对于加强偏远地区的防灾备荒能力也有相当助益。此外,张之洞也因其种种备荒施政举措而备受世人称颂。如湖北省城南北大堤、汉口后湖长堤完工后即受到时人乃至后人的广泛赞誉,尤其是汉口后湖长堤,更被后人以张公堤称之,受到武汉人民世代怀念。世间爱恨皆有因由。湖北省城南北大堤、汉口后湖长堤之所以受到世人交口称赞,也自有其功德所在。仅就涸出田亩来说,前者建成后,涸出“良田二十万亩”⑥金锋:《江夏县矿藏和水利的开发》,《张之洞遗事》,第127页。;后者建成后,涸出良田“10余万亩”。⑦张继煦:《张文襄公治鄂记》,第46页。就受益群体而言,前者涸出地亩,除一部分用作官办农场和畜牧场之外,其余均划拨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租种⑧金锋:《江夏县矿藏和水利的开发》,《张之洞遗事》,第127页。;后者竣工后,成为拱卫汉口安全的重要屏障,从此“泽国皆化为市廛”。⑨张继煦:《张文襄公治鄂记》,第46页。以上种种,均成为张之洞留给湖北人民的宝贵遗产。
在张之洞事必躬亲的作风下,前述备荒举措虽然取得了相当成效,但也不可避免地存有一些不足之处。仅从掌控灾荒防御能力来看,自然灾害一旦发生,能否最大限度地控制危害程度,使灾而不荒或不大荒,是判断备荒成效到底如何的重要标志。从这一点来看,张之洞辖区因灾成荒如此频繁发生的事实即从侧面表明,其诸多备荒举措有时实在难遂其愿。张之洞之备荒举措如此完善,其效果却并非尽如人意,原因何在?
首先,备荒成效不佳,具体办事人员关系重大,吏治腐败的毒瘤更是难辞其咎。具体来讲,主要有如下二端:一是偷工减料、营私舞弊。如修筑汉口后湖长堤时,为使长堤工程“一劳永逸”,张之洞曾请驻汉英国总领事代为询问穆工师修补保固堤防之法,并将具体方法通知给负责修堤事宜的主事官员和各承修委员。但各承修委员“并未照穆工师所云满填碎石之法办理”,而是在“外面斜坡被水激空之处”,仍然“填补浮土面砌石块”。于紧要危险之处所,虽然中间嵌了石块,并打了梅花桩,却未将木桩用铁条连贯在一起,很难阻挡盛涨后的凶猛水势,更不用说保固经久了。对于这种名实不符的豆腐渣工程,张之洞只得突破原有预算续拨巨款,命各该管官员不要漠视民命,认真培补,“以期填筑稳固,克竟全功”。①《张之洞全集》第6册,第4372页。事关百姓生命及财产安全,上级领导一再三令五申,具体承修人员仍然偷工减料,足可见在利益面前贪官污吏的人性是何等丑陋。在张之洞严督之下仍敢如此,其他备荒工程的质量可想而知。二是虚与委蛇、有碍全局。如张之洞对于积谷备荒一直十分重视。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湖北地区已连遭水旱灾害四年,老百姓生活困苦到极点。在这种很难维系筹赈他救的情况下,为了实现备荒自救,张之洞严令湖北地区各州、县积极劝办积谷,期限三年,照额捐足。然而,自张之洞劝办积谷之日计,半年之后,劝办积谷者“不过十余州、县”,而未劝办者“竟有三十四州、县之多”。不可思议的是,未劝办者中大多为水患常发之地。张之洞深知这是长久以来的官场恶习使然,即“地方官漠视民生,视其官如传舍,痼习太深,以至于此”。法不责众,面对此种结果,张之洞只好根据各地情形重新“妥议章程”,特许那些实在无法遵照所定年限、数目办齐积谷之州、县,“展限日期”。②《张之洞全集》第5册,第3925、3926页。这种知道病症却无法有效根治,只能一再妥协,是何等的无奈。
其次,备荒效果不佳,与主政官员更迭及政策未能及时跟进密不可分。主政广东时,为了根治水患普惠民生,张之洞拟大修珠江堤岸,并于清光绪十四年(1888年)九月《札东善后局筹议修筑省河堤岸》中就如何修筑珠江堤岸、根治珠江水患等提出了缜密规划,其中规定:承办珠江堤岸工程者,不论是绅是商,一概不用缴饷;珠江堤岸竣工后,仍然维系此前做法,设商铺于沿岸,租给原铺户经营,并从轻收取地租;所收地租,设立专款,主要作为备修围堤和建造栏河铁桩的日常基金,“概不提取归公”。③《张之洞全集》第4册,第2565—2566页。这些规定表明,为了解除原有沿岸绅商租户的顾虑,有效减少修筑阻力,张之洞拟拿出官方最大诚意,为租户提供前所未有的优惠措施和便利条件。如果此堤能够修成,广东就拥有了自己的码头和货仓,水患亦会随之消失,堪称一举两得。之后,张之洞又于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七月上呈《修筑珠江堤岸折》,详述修堤的必要性及有益之处,拟争取清政府最大支持。然而,对于张之洞历经多年思考提出的修堤之策,清廷仅仅回复“该部知道,钦此”数字。④《张之洞全集》第1册,第674页。而张之洞本拟多方筹措大兴其事,却未及开展即奉调湖广总督。其后,因继任者并未跟进,张之洞之主张终成一纸空言。因人事更迭未予跟进而流产,于广东省城备荒大业而言,实属痛心。
再次,备荒效果不佳,乡民的愚昧无知也脱不了关系。此种情况主要出于乡民对一些新生事物的不理解上。比如,电力设施在传达信息方面具有较为快捷之优势,为了提高收发信息和掌控全局的能力,张之洞遍查辖区地势,力主在紧要区域架设电线,并以之辅助备荒赈灾事业。但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讲,电线属于新生事物,很多人认识不到其所具有的重要作用,由于不理解,所以想方设法予以抵触乃至破坏。清光绪十七年(1891年)五月,灃州架设电线,“电杆木料运至马家河尚未起坡,讵有乡愚聚集多人,将运料营勇殴伤,并烧去电杆四十余根。”⑤《张之洞全集》第 7册,第 5570、5570、5569页。为避免“灃界再有事”⑥《张之洞全集》第 7册,第 5570、5570、5569页。,张之洞只好命令“地方官到工照料及派防勇百名随工弹压”。⑦《张之洞全集》第 7册,第 5570、5570、5569页。有的地方虽然成功完成了架设电线工作,民众亦对之持仇视态度。比如,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二月,安荆电线接通。然而,该线路很快就被仇视者盗窃600余丈,甚至连电线杆也未逃脱被人拦腰锯断的命运。对于此种情况,张之洞极为愤慨,怒言,所架电线系因堤工而设,“今堤有要工而线不能用,实属误事可恨”。⑧《张之洞全集》第9册,第7266页。由此来看,有些乡民的愚昧无知对于张之洞有效推进备荒事业也造成了不可估量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