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三换”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
2018-01-23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城乡统筹委员会
针对农村人多地少、地块较为分散、劳动力大量外出、耕地撂荒、村民增收乏力等问题,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紧抓推进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机遇,在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试点上下功夫,探索并初步形成了退地换现金、换股份、换社保的“三换”模式。目前,该区3249户农户退出土地6005.28亩,通过规模化发展生态种养业、农业与旅游融合发展,实现了农村土地资源高效利用,促进了农民持续增收和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赢得了村民的认可和支持。
退出承包地换现金。该区龙门镇龙门村探索退出承包地给予一次性现金补偿“退地换现”模式。其流程及具体办法为: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核实、村委会复核、乡镇批准、区农林局备案的实施程序,对永久性退出的,把农民自愿申请、权属明晰、家庭成员意见一致,有稳定就业、有固定住房、不依赖土地为生作为永久退出的基本条件,参照当地500元/亩/年的土地流转价格2倍的标准,以30年计算,给予3万元/亩的一次性补偿。对长期退出(二轮土地承包期内退出)的,按照850元/亩/年的标准×二轮土地承包剩余年限14年,给予1.19万元的一次性补偿,补偿款共80余万元全部暂由区财政借支给村集体,保留退地村民的选举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2015年该村永久退出1户5.38亩、长期退出52户55亩,流转土地700余亩,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专业大户发展藤椒规模种植。
退出承包地换股份。探索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退还村集体,以退出土地入股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的“退地换股”模式。具体方式为: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退还给村集体,村集体以退出面积折算为农户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股份(设置“退出土地股”),退出土地由村集体自主经营或以入股、流转等方式与业主合作经营,所产生收益以“保底收益+二次分红”形式优先分配给退出农户,剩余部分再按“人头股”平均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保留农户征地拆迁收益权及集体经营失败后土地再承包权,保障了农民基本土地权益。2016年底,在该区大庄村、七里冲村试点,251户共退出356亩承包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将退回土地集中整理后,流转给农业发展公司建设川南大草原农旅休闲项目,退地农户每户每年仅保底分红在1700元左右,比原来独户经营提高300元以上,此举既推进了退出补偿金市场化,还推进了退出土地的规模化经营。目前,“退出换股”已在该区多个乡镇推广,退出面积5900亩。
退出承包地换社保。考虑到农村建档立卡且失去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无法再利用土地发展产业,因此市中区将土地退出与脱贫攻坚相结合。针对自愿退出土地且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探索建立补充保障体系新制度。社保部门建立“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退地养老保障”制度,对在册户籍人员因病因残因老丧失劳动力,并自愿永久退出家庭承包经营权参加退地养老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原始土地划分时的人地关系确定参保人员和补偿标准。参保人员退出土地由村集体按每人每份(每份0.8亩土地)2万元补偿,用于参加退地养老保险并缴入其个人账户,区政府为每位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补助5000元,参保人员年满60岁每月领取养老金180元,直至终身。民政部门建立“退地换保困难救助保障”制度,未满60岁的可申请领取退地换保困难救助金每月100元,直至年满60岁领取退地养老金。两项保障都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年提升。该地区土地每年每亩的纯收入在300-400元,流转土地的农户每年每亩收入为600-700元,而退出土地后,贫困户每人一年至少领取补助金1200元,年满60岁的可领取养老金2160元,远高于土地退出前的收入,因此,该项措施得到了贫困户的积极响应。截至目前,永安镇下元村试点退出12户38亩。该村退出土地的贫困户每月还可领到180元的低保金,年满60周岁的还有75元的基础养老金,一年收入至少3360元,超过该地区的3200元的贫困线,实现了贫困户的脱贫摘帽。
(本文由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城乡统筹委员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