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步工作法”引领合作社发展迈上新台阶
——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合作社创新发展实践
2018-01-23■文/韩敏
■ 文 / 韩 敏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10年来,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立足“发展、规范、创新、提升”的思路,实行“五步工作法”,指导、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发展现代农业、带动农民增收的重要力量。截至2017年12月,全区农民合作社发展到683家,农户参合率达80%以上。其中,国家级示范社4家,省级示范社13家,市级示范社22家,涌现出了一批带农增收能力强、发展成效显著的合作社。
紧扣一个核心
紧扣“规范发展”这个核心,高淳区始终坚持“边发展边规范,以规范促发展”的理念,提升合作社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一是典型宣传促规范。近年来,通过各级媒体宣传报道了30多家合作社“从无到有、从有到大、从大到强、从强到特”的做法、经验及亮点,并集中在《今日高淳》报和政府网站上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同时编制《职业农民风采》一书,发至各镇及相关部门,扩大合作社的影响力。二是实施考核引导规范。将合作社示范创建、参合率等指标纳入区城乡统筹发展意见,对照千分考核办法、“强基工程”考核意见、新农村建设推进措施等,以考核为抓手,引导、促进合作社规范发展。三是基础工作狠抓规范。重点抓好“四个规范”:合作社规章制度、内部运作机制、财务管理、盈余分配。近年来,高淳区重点加强合作社生产、经营场所建设,积极开展品牌创建,提升合作社形象;指导合作社建立健全基础性台账;规范财务核算,引导民主议事,充分发挥“三会”作用,指导合作社开展二次分配;做好项目管理。对示范效应好、带动范围广、促进农民增收效果明显的合作社重点扶持。以此推动合作社生产标准化、机制市场化、经营品牌化。
用活两个抓手
“名录与项目”是高淳区推进合作社发展的两个重要抓手。一是充分发挥合作社名录规范化建设导向作用。按照“公开公正、优胜劣汰、动态管理、有进有退”原则,择优筛选合作社进入省名录,同时指导合作社开展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未报告公示的合作社不得进入省名录,未列入名录库的合作社不享受示范社评定及相关扶持奖励政策,以此积极引导推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二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带动作用。近年来,高淳区共获得各级财政扶持资金2300多万元,支持合作社生产经营设备购置及附属设施建设、品牌创建、市场推广,开展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提升了服务能力。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财政扶持为导向,以规范运作为目标,督促引导合作社规范基础台账,规范财务管理,建好“三簿二账一册一账户”,促进合作社规范发展,提档升级。
打造三支队伍
合作社发展的关键是要有人才支撑,合作社辅导员、理事长、管理人员这三支队伍对合作社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加强队伍建设。由区、镇工作人员,部分合作社理事长或财务人员组成的合作社辅导员队伍,是指导合作社发展最直接、最活跃的力量,已成为了合作社的“宣传员、指导员、服务员、警卫员”。其次提升队伍素质。通过强化培训来打造辅导员、理事长、管理人员三支队伍。一是采取和高等院校联合办班模式。近几年组织辅导员、合作社理事长、财务人员分别在浙江大学等院校参加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财务管理、品牌营销等专题培训班,合理化授课内容,聘请在本领域有较深造诣的教授、专家授课。二是采取“学看结合”的模式,现场学习,现身说法。分别在青松水产、淳和水稻、苏峰经济林果等10多家合作社召开了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现场会,组织观摩示范社,看业绩、讲问题、谈体会。同时,积极组织参加省市农委举办的各类培训班,赴浙江等地考察学习交流,每年组织培训达200人次,为培养懂经营、善管理、讲奉献的合作社人才发挥了积极作用。
实施四项创新
一是培育机制创新。结合高淳区农村改革发展实际,分别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活动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十有”示范社创建工作的通知》,以“十有”示范社创建为抓手,着力推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实施镇农经办主任挂钩帮促创建制度,明确了帮促创建对象,围绕“有登记、有场所、有财务、有制度、有民主、有服务、有品牌、有效益、有声誉、有档案”的“十有”创建标准,实施区、市、省、国家示范社四级联创机制。该项工作得到了省农委、省委农工办的充分肯定。
二是经营机制创新。按照省市农委开展综合社试点的要求,高淳区2014年—2016年连续3年选定了3家村集体牵头的合作社为综合社试点,摸索出了一条村社共建、集体经济发展与农民增收致富双赢的新路径。指导东坝镇和睦涧村以淳和水稻专业合作社为龙头,有效集聚村域内多种生产经营要素,将村内农地股份合作社、社区经济股份合作社、劳务专业合作社的职能整合到一起,开展综合社建设试点,实现了“四位一体”融合发展模式。围绕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带领农民增收致富开展综合性服务,构建了集生产、加工、销售、信息、科技、保险、农机、植保、社区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新型集体经济实体。2015年、2016年分别在东坝镇红松村及东坝村开展综合社试点。与此同时,积极引导村集体组织牵头兴办的专业合作社向综合性合作社方向发展,村集体与合作社经营分开、管理分开、项目分开、财务分开,村社共建,探索了新形势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新模式。
三是扶持机制创新。围绕农业主导产业领域,利用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来发挥合作社的示范带动作用,助推产业扶贫。高淳区先后下发了《关于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给予贴息扶持的意见》,设立了100万元合作社贷款贴息专项资金;出台《高淳区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管理办法》,设立了贷款风险补偿基金2000万元,提供授信额度2亿元以上贷款支持。通过建设职业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培养农业实用人才,培育了一批优秀带头人。充分发挥了青松水产、国华水草、淳和水稻等一批示范社的行业领头羊作用,在产业发展、规范运作、品牌效益等方面发挥了辐射带动作用。合作社参与全产业链扶贫,起到了扶贫、扶技、扶志和扶智的作用。
四是管理手段创新。高淳区以规范化建设整体推进工作为契机,结合东坝镇综合服务体试点工作,设计规划了合作社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功能:一是服务于政府部门行业管理。包括政策宣传、统计监测、信息发布等;二是服务于合作社宣传展示。形成规模叠加效应,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三是服务于消费者。通过平台使得生产者和消费者点对点、面对面,实现线上营销,线下成交。同时在区档案局的指导下初步设计开发了合作社专用档案管理系统,试用后将逐步推广应用。
实现五个提升
一是提升工商年度报告率。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积极宣传指导农民合作社开展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和工商部门协作,定期调取未报告公示的合作社名单,下发各镇,明确目标,有针对性地督促指导合作社进行网上申报,未申报的合作社不得进入省名录。2018年,高淳区报告公示率为76.3%。
二是提升入名录社率。对一些积极要求进入省名录的合作社,引导他们规范运作,充分发挥合作社名录规范化建设导向作用,择优筛选合作社进入省名录,抓规范运行。未列入名录库的合作社不享受示范社评定及相关扶持奖励政策。2018年高淳区进入省名录的合作社达147家,比2017年增长13%。
三是提升示范社率。结合“十有”创建,深入调查研究,挖掘发现亮点,积极指导培育,建立培育梯队,实施区、市、省、国家示范社四级联创,努力提升示范社比率及其辐射带动能力。
四是提升农户加入规范的合作社比率。开展分类指导服务工作。对一些空壳社、挂牌社、休眠社,劝其注销;对一些成长型合作社指导其规范运行;对示范社强化培育,进一步做强做优。清理变更挂名成员,提高合作社运行质量,提升农户加入规范的合作社的比率。
五是提升档案建设水平。会同区档案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档案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要求及措施等,选择青松水产专业合作社作为档案建设典型,且成功通过省三星级档案室验收。近年来,按照省“六有”建档标准,要求各级示范社开展档案规范化建设,2017年高淳区国家级示范社档案试点成功通过市级验收。
“五步工作法”有效促进了高淳区合作社多元化、特色化、规范化发展。但高淳区仍然存在着人才缺乏、合作意识差、单体规模小、运作欠规范等实际困难与问题,合作社规范发展、做大、做强、做优任重而道远。新形势下,高淳区将进一步围绕“规范、创新、提升”的发展思路,在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建设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征程中,继续引领农民合作社走规范发展、绿色发展、共享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