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利夫妇与他们的“非遗”保护前沿话题
——评苑利、顾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前沿话题》
2018-01-23何明
最近,苑利、顾军合著的论文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前沿话题》由文化艺术出版社出版。该书收录了他们自2006年至2016年这10年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主要成果,读来令人耳目一新,大有相见恨晚之感。这本文集以五编的篇幅,全面而系统地探讨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建设过程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第一编《科学理念:“非遗”保护的逻辑起点》。重点探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念问题。作者认为,弄清概念既是认识一般事物的逻辑起点,也是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逻辑起点。正如作者一直强调的那样:“如果我们在‘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问题上出了错,我们在今后的非遗认定过程中,就会出现种种偏差。本书中,作者对“非遗”概念的界定所下工夫之深是绝不多见的。作者认为真正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第一要有杰出的传承人;第二必须在历史上产生(至少要有百年以上的历史);第三必须以活态形式传承至今;第四必须要原汁原味;第五要有重要的历史认识价值、文化价值、艺术价值、社会价值和科学价值;第六必须包含在民间文学等七大领域,除此之外没有“非遗”"。我们相信,这种科学而严格的界定,将会有效避免伪遗产的流入。此外,在本编中,作者还在“非遗”概念的基础上,更加详细地探讨了“非遗”的分类、价值以及保护原则等问题。这些问题的探讨,将有助于我们对“非遗”概念的更为深刻的理解。
第二编《号脉“非遗”:我们的问题出在哪里》。重点分析了当前“非遗”保护存在的问题。在作者看来,中国遗产保护成就很大,但问题也很多,这其中既有评审的问题,也有保护的问题。伪遗产的流入,首先是因为在评审过程中使用了错误的评判标准。而一项非物质遗产从真遗产变成假遗产,则是我们在保护过程中执行了错误的保护理念的结果。譬如,在评价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过程中,评判标准是“美不美”,而不是“真不真”,这便直接导致了“非遗”改编热大行其道。“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最稳定的文化DNA。有了它,一个民族便可知道‘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到哪里去’,知道自己以何种方式更容易独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同时,它也是一个民族必备的‘脐带血’,无论世界如何变化,外来文化如何冲击,自身传统如何失落,只要保护好这最后一袋‘脐带血’,这个民族的传统即或命悬一线,也能起死回生。”那么,为什么原生态保护这个在日韩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国已经不是问题的问题,在中国的学术界却一直无法彻底解决呢?作者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学科建立迟迟无法得到真正落实,中国学术界并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学科话语体系。于是乎,研究“非遗”的学者们只能站在各自固有的民俗学、艺术学、经济学或是物质文化遗产学等学科立场上看待“非遗”,评价“非遗”,用“美不美”“贵不贵”取代“真不真”,其结果只能是将“非遗”改造得面目全非。
第三编《传承人:中华文明的“二传手”》。这一编主要是围绕传承人展开的。在作者眼中,“非遗”传承人就是中华文明的“二传手”,一个民族最好的活态遗产主要是通过他们来完成的。苑利在国内率先提出“以人为本”的原则,他对传承人是这样评价的:“以往,我们一讲起中国文化名人,便会想到孔子、孟子。但除他们的学说之外,中国其他传统文化也很发达。中华料理、东方建筑、戏剧、舞蹈、杂技、传统工艺、农耕技术等等,而这些都并非来自孔孟的真传。可见,除孔孟之外,还有那么一批人,在中华文明的创造与传承过程中,也曾发挥过,现在也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他们就是我们所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那么,什么样的传承人才是我们心目中的传承人呢?他在《给理想中的传承人画张像》中给出了明确的答案:与外来迁入者相比,我们更倾向于祖居者;与有文化的、识文断字的知识分子相比,我们更倾向于选择那些没有文化、不识文、不断字,但掌握有某种独特技艺的当地人;与勇于创新的年轻人相比,我们更倾向于那些思想更为保守、传统的老年人;与企业管理者、行政部门管理者相比,我们更倾向于工作在生产劳动第一线上的技术能手。目的只有一个,确保传承人所传非物质文化遗产基因的纯正性。因为从作者近10年的调查中发现,有些人所传技术和技艺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转基因”问题,纯正性明显不足。这种承载有过多“转基因”成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一旦进入传承队伍,我们所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就很难不变色、不走味了。同时,作者也再一次强调了传承人的本职工作——他们的本职工作是传承,不是创新。要树立社会分工观念,传承人管传承,文创工作者搞创新。明确的社会分工不但会使每个人的工作更加专业,更加精益求精,同时还会使整个社会的发展更快、更稳、更好、可持续。
第四编《政府定位:作得了“管家”,当得了“门童”》。在本编中,作者就政府的定位问题进行了别开生面的论述,认为政府既要作得了“管家”,又要当得了“门童”。以往我们总是说政府主导,但是历史上的“非遗”都是由民间来传承的,这就是作者所说的“民间事民间办”。但是,随着近年来外来文化的强势冲击,传承人相继老去,我国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都面临巨大冲击。在这种背景下,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就不可能不调动它的行政资源,对本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驾护航。事实已经证明,没有中国政府的努力,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不可能取得如此之大的成绩。但有一点需要注意,既然我们承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主体是民间,那么,我们就应该遵循这个规律,充分发挥民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积极性,而政府的工作不是取代传承人亲自参与传承,而是利用好自己的行政优势,为传承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做好管理工作、服务工作。目前,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管理工作上问题很多、很粗,下一步应做的工作,就是做好对于传承人的精细化管理,彻底解决因忽视个体传承、群体传承和团体传承之差异而导致的种种矛盾与冲突。另外,各级文化行政部门也应转变观念,做好传承人的服务工作,通过无微不至的贴心服务,把传承人团结到政府周围,使自己成为传承人的贴心人。
第五编《遗产活用:见人、见物、见生活》。本编重点探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用问题。针对有些人对“原汁原味”的误解,苑利明确指出,从表面看,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但如果从本质看,两者却“完全相同”——它们都是祖先留下的共同遗产,都是历史的产物。因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价值永远是它的历史认识价值。文物不能改,传承人所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当然也不能改。试想,如果我们将钻木取火改成了打火机,将工尺谱改成五线谱,将侗族大歌改成美声唱法,还有什么历史认识价值?世界是发展的、变化的,非遗也是发展的、变化的,但中国政府保护非遗的最终目的不是让它发展,而是让它尽量不发展,其目的就是为我们今后的文学创新、艺术创新、科学创新和技术创新留下更多的参考。如果我们这也改,那也改,留给子孙的都是些假非遗,还有什么参考价值可言?我们保护“原汁原味”,是针对传承人的,对于文学艺术家、文创工作者等非传承人,完全可以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元素,创作出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服务于当代社会。我们的文化创意产品不是太多,而是太少,还有相当大的发展空间。因此,作者十分提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开发与活用,无须遮遮掩掩,缩手缩脚。但有一点必须明确说明,这种以非遗为元素的机械化大生产,只能由文创工作者、艺术工作者和开发商来完成。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是万万不能放弃自己的传统手工技术去从事大机械化生产的。特别是对于那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集散地,最好通过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方式,对这类保护区内的所有遗产及其相关环境实施整体性保护,并对那些影响当地非遗“物种”的外来物种,实施必要的“阻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