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农村改革经验 大力推动乡村振兴
2018-01-23本刊评论员
本刊评论员
今年是农村改革40周年,也是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局之年。回顾总结农村改革40年的历程经验,对于深化农村改革、推动乡村振兴有着重要意义。
40年前,安徽凤阳小岗村18户农民按下红手印,搞起“大包干”,从此掀开了波澜壮阔的农村改革大幕。40年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乡镇企业、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取消农业税、粮食直补、统筹城乡发展、“三权分置”、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一系列耳熟能详的词语,标注了农村改革的光辉印记,推动农业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回顾这40年的历程,笔者认为突出表现为“四个始终”:
始终把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作为改革的基石和主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农村改革是从调整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开启的。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我国人多地少,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农民最根本的生活保障,土地改革在农村改革中一直居核心地位。40年来,农村土地改革主要从两方面展开:一是突出“稳”,坚持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从土地承包期限15年不变、30年不变,到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再到近几年各地大力推进的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直至党的十九大提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一直强调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二是探索“活”,推行“三权分置”改革,鼓励引导农民流转放活土地经营权,但也强调要依法、自愿、有偿,要积极引导、稳妥推行。通过扎实有效的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成为农业农村发展乃至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阀和稳压器。
始终把尊重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作为改革的动力源泉。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发挥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鼓励农民大胆探索实践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完善,上升为国家政策并加以施行推广,是农村改革形成的一条有效路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基本都是遵循如此路径展开的。当然,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改革涉及的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影响因素更加多样、任务也更加艰巨,对顶层设计的需求更加强烈,改革既需要自下而上的探索,更有赖于自上而下的引导推动。
始终把公平与效率相统一作为改革的重要准则。40年来,农村改革基本坚持市场化导向,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建立、农产品市场流通改革、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等,都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来设计和推进,旨在优化资源配置效率,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理顺了农村生产关系,确定了农民自主经营的市场主体地位,极大地释放了农村生产力;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逐步放开市场和价格,使市场机制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了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同时,由于农业、农村、农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弱势地位,党和国家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其指向在于扶持农业加快发展,推动农村全面进步,让农民更加公平地享受现代化发展成果。
始终把维护和发展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始终作为农村改革和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现实和最直接的利益问题,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益,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农民全面发展。正是因为始终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在经济上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农村改革得以顺利推进,也给农民生活带来了历史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