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视角下医学生法律意识研究*
2018-01-23韩海霞
韩海霞
包头医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内蒙古 包头 014010
法律意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是人们对于法(特别是现行法)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知识和心理态度的总称。医学与其他学科相比,不仅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而且也具有深刻的社会性。在医学的发展中,必然会产生各种复杂的社会关系,而这些复杂的社会关系就需要用法律手段来进行调整。近年来医患纠纷不断上升,医闹层出不穷,这更需要我们运用法律来处理医患纠纷中的种种矛盾和问题。医学生在医学院校系统地学习医学知识、培养法律意识,对于其日后在医疗实践中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医学生法律意识在医疗纠纷预防、发生及处理中的作用
(一)医学生法律意识在医疗纠纷预防中的作用
医疗纠纷主要容易发生在以下环节:记录保存病历、术前、术中、术后、麻醉、特殊病房消毒、普外急症处理以及用药环节。厘清容易发生医疗纠纷的环节,增强医学生在每一环节中的法律意识,使其事先知道每一环节的法律规定,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行医,能够有效地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二)医学生法律意识在医疗纠纷发生中的作用
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医务人员应从法律上维护自己作为医方的权利,同时积极履行医疗义务,而权利的维护与义务的履行都离不开医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事先掌握。
(三)医学生法律意识在医疗纠纷处理的作用
面对医疗纠纷,甚至严重的医闹,医务人员往往束手无策,不知如何处理。增强医学生的法律意识,使其预先了解医疗纠纷的法律处理手段,能够及时有效地依法解决医疗纠纷,化解医患矛盾。
二、当今医学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的调查分析
(一)调查的对象、方法与结果分析
本次调查采用了无记名调查问卷与微信网络并用的方式,调查对象为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大二年级学生。调查人数为448人,其中225人参与了课堂的随机调查问卷,223参与了微信网络调查。调查的主要内容为:(1)对现有法律制度的认同程度。调查结果显示89.6%的医学生对现有法律制度完全认同,9.3%的医学生对现有法律制度基本认同,只有1.1%的医学生对现有法律制度持中立态度。(2)对一般法律现象的认知程度。对堕胎、安乐死合法化等法律现象73.8%的医学生基本认同,23.1%的医学生持中立态度,3.1%的医学生完全不认同。(3)对医学法律知识的熟悉程度。95.6%的医学生对医学法律知识不熟悉,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4)对于法律知识的需求状况。98.9%的医学生希望加大医学法律知识的学习,1.1%的医学生希望在实习时加大卫生法律知识的实践教育。(5)对于医学院校法律课程开设的要求。99.9%的医学生希望在校期间多增加法律课程,尤其是对于和医学有交叉的法律课程有强烈的需求。
(二)调查结果反映出的问题及原因
以上的调查结果表明医学生对于现有法律制度和现象主观上是接受认同的,但对于医学法律知识掌握的情况不是特别好,他们希望多增加医学法律知识的学习,多开设医学法律交叉课程。造成医学生对于法律知识掌握不够的原因主要有:(1)医学院校对医学法律课程重视不够。大部分医学院校只开设一门《法律基础》课程,而且课时也不到10学时,很少在全校开设针对医学生的医事法律课程。(2)医事法学专业师资缺乏。有的医学院校没有医事法律专业教师,有的医学院校即使设有专门的医事法律教研室,但教师人数也不足10人,还要承担医事法律专业课程的教学任务,没有足够的教师面向医学生开设医事法律课程。(3)医学生自身对医学法律知识的学习缺乏主动性。目前大学生对于知识的学习基本上是被动强制性的学习,医学生也不例外。虽然医学生主观上愿意多学习医学法律知识,但落实到行动上却很少积极主动地去学习。
三、医疗纠纷视角下加强医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措施
(一)加强医学法律理论课程、课时的设置
医学院校应加大与医学交叉的法律课程的设置,如可以面向全体医学生设立“医疗纠纷预防处理学”、“卫生法学”、“医事法学”、“药事法规”“执业医师法”、“执业药师法”、“护士管理条例”等交叉课程,同时应保证这些交叉课程的课时能满足医学生学习的需求。只有掌握大量的医学法律知识,才能促使医学生在未来的医疗服务中依法行医,从而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二)医学院校应在第二课堂中加强医学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
在第二课堂的教育管理中应加强医学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一方面可以收集整理医疗纠纷中的典型案例,通过宣传展板的形式进行医学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辩论赛、讲座等形式加大对医学生法律知识的教育。
(三)加强医事法学师资队伍的建设
医学法律知识的教育离不开专业的医事法学教师,但目前医学院校基本上都存在着医事法学教师不足的情况,所以应多引进优秀的专业人才,扩大医事法学师资队伍。
(四)在医学专业课程中渗透法律知识
医学院校大部分的医学专业课程都是由临床医生担任,这些临床医生教师不仅具有渊博的医学知识,而且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可以在医学教学中帮助医学生厘清容易发生医疗纠纷的环节,并引导其应用法律思维去处理相应医疗纠纷,从而为医学生在日后的医疗实务中处理相应的医疗纠纷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