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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个人求助诈骗需诚信更需监管

2018-01-23

中国防伪报道 2018年11期
关键词:大病自律网络平台

个人求助曾经只是亲朋好友之间的事情,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及众多网络工具的出现,个人求助的范围大大扩展,更多的陌生人加入援助的行列中。网络慈善平台及工具的出现增加了连接求助者及爱心人士的通道,让求助和帮助变得更加简单和直接。但是因为缺少必要的监管,虚假信息混入其中,利用了人们的爱心。

当下,即便是网络慈善平台也不能做到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做到完全负责,有平台表示,这需要依靠求助者的自律。专业平台尚且不能对发布信息进行有效的监管,那么社交媒体上出现的求助信息其真实性则完全取决于发布者本身,这导致个人求助诈骗案件频繁发生。

个人求助信息真伪靠自律无异用规则漏洞考验人性

一位朋友A某天在微信上接到一位很久不曾见面的朋友B发来的消息,说是B的朋友C的家人得了大病,需要筹钱治病,随之而来的是一个链接。朋友A并不认识C,也不知道C是否真的有大病,以及是否真的需要那么多钱来治病,但在B的极力劝说下,A碍于情面多少也捐了一点钱。

这位朋友A的做法可能恰恰是网络慈善众筹得以快速发展的原因之一,在中国这个人情社会,朋友圈发起募捐,熟人们大多不会追究真实性以及必要性,再通过熟人的朋友、朋友的熟人扩散出去,变成一张关系网,从而“轻松”筹得资金。

但正如A所疑虑的那样,这位求助人是否真的有大病?是否真的需要他所发起的募捐金额那么多的钱?谁来为这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个人求助诈骗频发原因分析

网络个人募捐是互联网催生的一种新慈善模式,对扶困济危发挥了积极作用,不少爱心人士和政府职能部门对其给予了更多包容。但是包容鼓励的态度,却被一些不法分子当成捞取不义之财的机会,故意编造出催人泪下的剧情,获取同情,达到诈骗钱财之目的,让原本目的良善的募捐“变了味”,以致网络个人募捐公信力荡然无存。

网络个人求助频发诈骗乱象,其原因不外乎有二。一方面,不少身陷绝境的困难者因为募捐正规渠道有限,情急之下求助于网络,而互联网的高效便捷正好弥补了正规募捐渠道门槛高的短板,让网络募捐有了快速发展的巨大空间。这一空间,恰恰被别有用心之徒利用,从中看到了发财的“商机”,进而有了铤而走险的冲动。

另一方面,作为一种全新的慈善模式,网络个人募捐目前还处于监管真空状态,存在着监管主体责任不清、监管体制不健全和监管规则不完善等问题。也因如此,不少网络平台在验证求助者个人信息时,往往简单告知公众“该项目信息不属于慈善公开募捐信息,真实性由信息发布个人负责,本平台提示您了解项目后再帮助他。”如此这般当“甩手掌柜”,不法之徒以募捐名义行诈骗之实,自然在所难免。

相关监管需完善

频频发生的个人求助诈骗乱象,凸显了严格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这要求,网络平台要切实做到守土有责。作为网络募捐的第三方监督者,网络平台理应对求助者的个人信息和募得善款使用开支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和监管,并为之提供信用担保。这就好比购买商品一样,没有商家对商品质量提供担保,消费者是不敢放心购买的。有了商家的信用背书,消费者既可以买得放心,又可以在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后,通过商家的信用背书追溯商品质量问题,从而维护自身权益。同样的道理,网络平台对个人的网上求助提供信用背书,能够为爱心人士开通验证求助信息是否真实的追溯渠道,并让平台为之起到居中担保作用。这既是网络平台确保公众爱心不被玷污的应尽义务,又是网络平台真正以信誉赢得公众信任的必然要求,理当始终恪守。

与网络平台的守土有责相比,监管职能部门的担当更为重要,目前民政部已出台了《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和《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但这些规范只是针对有募捐资格的网络慈善平台,对于大量没有资格的个人求助平台,究竟该如何监管,还亟需监管部门出台相应的规则。毕竟,遏制网络个人求助诈骗乱象时不我待。

毋庸置疑,作为一种全新的募捐模式,网络个人求助只有在完善而严密的监管下,才能有效遏制住频频发生的募捐诈骗乱象。这既需要网络平台守土有责,又需要监管职能部门主动担当。惟有如此双管齐下,网络个人募捐平台才有可能不再沦为不法之徒诈骗钱财的温床,才能保障公众的爱心不被玷污。

三大网络筹款平台发布个人大病求助自律公约

在网上发起个人大病求助,有望面临更为严格的审核和监督。10月19日,三大网络筹款平台在北京联合发布《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律倡议书》(以下简称“倡议书”)和《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律公约》(以下简称“自律公约”),承诺将对平台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包括明确告知用户大病求助不属慈善募捐、加强求助信息前置审核、建立失信筹款人黑名单等多项措施。

自律公约共有34条,包括规定平台应在页面显著位置公开收费标准(包括平台服务费)、平台和求助发起人各方权责利等信息。

平台发起大病求助,是否必须公开工资收入、房产、车辆等信息,一直备受争议。此次自律公约提出,平台因要求发起人尽最大努力公开家庭经济情况以及获得政府医疗救助等信息,对于以上信息,求助人“可自行提供证明材料,也可邀请第三方协助佐证。”对于夸大事实、病历造假、挪用医疗款等行为,平台将建立“失信筹款人”黑名单制度并公示,各平台之间将共享信息。

此外,自律公约要求平台设置个人单次求助金额上限,原则上单次求助金额不得超过50万元,超过50万元需要说明原因并公示。

前置审核考验平台运营成本

倡议书要求,平台应加大资源投入,配备与求助规模相适应的审核力量,实行机器智能和人工“双审核”。针对此前媒体测评发现的未经审核信息即可发起筹款的漏洞,倡议书也提出,求助发起人提交信息后,平台要审核通过才能上线和生成筹款链接。

“三家平台讨论时,争议最大的就是求助信息前置审核。”一位参与其中的业内人士透露,前置审核显然将大大增加各家平台的运营成本。机器智能审核主要是通过图纹识别等技术甄别诊断书和图片信息,大量的审核仍需要依靠人工。目前除了身份证信息可以接入公安部系统,其他个人资产如房子、车子等信息,难以依靠平台去核实。此外,前置审核需要多长的反应时间,也考验各家平台投入资源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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