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2018-01-23
国家能源局发文确保光伏扶贫优先上网和全额收购
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贫困地区能源发展 助推脱贫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通知提出要精准实施光伏扶贫工程:
1)光伏扶贫规模优先向深度贫困地区安排。在条件适宜地区,以贫困村村级光伏电站为重点,有序推进光伏扶贫。在编制和下达“十三五”光伏扶贫规模计划时,优先支持“三区二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建设村级光伏电站。鼓励地方政府统筹建设资金,根据扶贫对象数量、分布及光伏发电建设条件,因地制宜实施光伏扶贫项目。鼓励采取农光、牧光、渔光等复合方式,以市场化收益支持精准扶贫。
2)确保光伏扶贫工程质量和效果。完善光伏扶贫管理机制,按照《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规定,加强对光伏扶贫的对象确定、招标建设、运行维护、 电网接入、补贴犮放、收益分配等环节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 严格限定帮扶对象和建设条件,完善工作信息传递机制,推行政府“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维”五统一模式,保障项目质量、实施效果,以及补贴足额及时到位,促进光伏扶贫健康有序发展。在贫困地区农村电网改造工作中,电网企要优先推进光伏扶贫项目配套接网工程建设,制定合理的光伏扶贫项目并网运行和电量消纳方案,确保配套接网工程同步投入运行,光伏扶贫项目优先上网和全额收购。电网企业要加快光伏扶贫项目电费结算及补贴发放进度,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西藏自治区将大力开展光伏发电等新技术的集成、示范和推广研究
西藏自治区发改委日前印发《“十三五”时期产业发展总体规划》。《规划》提出,要大力发展与节能环保相关的重点产业,推进以风能、太阳能、水能及地热能为重点的非化石能源发电;开展风力发电、水风光互补发电、光伏发电、光热利用等新技术的集成、示范和推广研究。规划期限为2018~2020年,长期展望到2025年。
推动清洁能源产业壮大发展。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能源生产消费结构,改善民生用能条件,构建水电为主、多能并举、互联互通的稳定、清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综合能源体系,积极推进重要的“西电东送”接续基地建设,进而把自治区打造成为国家清洁能源基地。
1)规划建设藏东千万千瓦级太阳能外送基地,鼓励利用既有电网设施按多能互补方式建设光伏电站,加强太阳能热发电和集热利用推广应用。
2)加强风能资源勘查,推进适用高原的风电机组技术运用,加快推进自治区风力发电项目建设。
争取国家进一步加大扶持自治区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强与内地省市,特别是援藏省市的沟通协调,落实清洁能源外送保障性收购政策。整合资源,组建西藏清洁能源产业集团,加快清洁能源资源开发。鼓励电力交易中心积极参与全国电力交易工作,努力扩大藏电外送规模。
开展清洁能源供暖试点,扩大就地消纳规模。开展光电、光热供暖试点工作。加快城镇清洁供暖建设与改造,制定和完善支持清洁能源供暖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