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下的TBL+翻转课堂与经济法教学
2018-01-22刘丝雨王志鹏郭小平
刘丝雨 王志鹏 郭小平
[摘 要]近年来,翻转课堂和以团队为基础的教学模式(TBL)作为教育的新潮流迅速席卷全球,并对经济法课程教学和学生的学习方式产生了重大影响。但是,在实际教学中,单一的使用翻转课堂或TBL教学模式仍有许多缺陷,这会影响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效果和大学法商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因此,在实际教学中,有必要将翻转课堂和TBL教学模式结合,并以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为教学目标导向,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手段,以期获得1+1>2的教学效果。
[关键词]翻转课堂;TBL;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经济法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8)11-0013-05
随着以可汗学院和慕课为代表的互联网教育的兴起,翻转课堂正在成为全世界教育领域关注的焦点。2010年5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关于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的战略部署;2015年4月16日教育部发布了《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提到要加快推进适合我国国情的在线开放课程和平台建设,促进课程应用。显然,包括翻转课堂模式在内的信息化教学手段在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支持下。
翻转课堂译自“Flipped Classroom”或“Inverted Classroom”,起源于美国科罗拉多州落基山林地公园高中。翻转课堂模式是对传统的“填鸭式”课堂模式的翻转和颠覆,它重新分配课内外学习时间,将知识和理论学习的重心从教师向学生、从课上讲授向课下自学转移。翻转课堂模式为学生节省了大量宝贵的课上时间,使学生在课上可以集中精力思考和讨论深层次的问题,从而使学生在知识的运用、分析、评价和创新能力上有大幅度提高。同时,教师也节省了课堂时间,既有利于教师集中精力进行课堂的答疑解惑和案例分析与针对不同个性学生的因材施教,也有利于教师与学生进行知识和情感上的沟通,使得学习过程真正成为既传道授业又教化人心的双重过程。
近年来,随着我国教育与国际先进教育理念的不断接轨,翻转课堂教学模式也在国内的教育教学实践中逐渐被使用,与此相关的学术论文和学术成果也开始不断涌现。但是,目前的研究中有关于翻转课堂模式在经济法教学中的应用研究却很少。
本文以辽宁省某高校为例,详细介绍了此高校在2015级会计硕士的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实施基于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的TBL+翻转课堂模式,并运用五种形式的测评工具评价了相比较单一的翻转课堂模式,分析了基于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的TBL+翻转课堂模式的有效性和优势。
一、经济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经济法课程的教学特点
1.经济法课程包含内容多,教材涉及范围广
从法学学科体系角度来看,由于经济法法律主体的多样性,经济法内容广泛而丰富,它不仅包含了理论法学中的法律原理,也包括了应用法学中的民法、商法和相关经济法律,因而教材内容涉及极广。
2.经济法课程更新速度快,教材内容补充和修改频繁
随着中国经济体制由计划向市场的快速转型和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加快建立,现有法律的修订和新法律的颁布进程越来越快,使得经济法理论和课程几乎每年都要更新,经济法教材的补充和修订频繁。
3.经济法课程理论性和实践操作性强。经济法是理论法学在实际经济活动中的具体应用,它要求学生要有相当的法学理论基础。同时,经济法是一门应用法学,它必须与现实的经济活动相联系才有意义,它的实际操作性很强。所以,经济法是一门理论与实践并重的学科。
(二)傳统经济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学生欠缺有关法学理论的基本知识
由于经管类学生都是非法学专业学生,对法学理论缺乏本质的认识,也缺乏有关的法律基本知识,因此,学生在上课时理解经济法课程的内容比较吃力。
2.经济法教学手段单一
由于经济法是一门讲究逻辑的论述性学科,有大量的关于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条文,许多与学生互动性很强的现代教学手段都无法在经济法教学中使用,导致教学手段以“填鸭式”教学为主,教学手段单一,效果差。
3.经济法教学缺少实际案例
经济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实践能力的培养是经济法教学的主要任务之一,但由于高校大部分老师不是从事专门的法学理论研究,对法律实务不是很精通,而现有的经济法教材又缺少案例,这导致经济法教学缺乏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三)单一的翻转课堂模式在经济法教学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1.学生在课前阶段的学习积极性不高,知识理解和识记的效果无法保障
在翻转课堂模式下,课前阶段是理解和识记新知识的最重要阶段,也是翻转课堂模式能否成功的最重要阶段。但是,由于翻转课堂模式颠覆了传统的教师在课上讲授知识的同时监督学生的学习状态的模式,将理解和识记新知识转为课下,这使得学生的学习失去了监督,也无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使学生集中注意力,导致知识理解和识记的效果无法保障。
2.每个课程阶段的教学目标不明确和学习进度不统一,整体教学的目标导向性不强
翻转课堂模式下,每个课程阶段的学习进度不再像传统经济法教学那样有老师按部就班的分阶段控制学习进度,这导致了不同学生在同一课程阶段的学习进度不统一,使得每个课程阶段的教学目标不明确,导致基于翻转课堂模式的经济法整体教学的目标导向性不强。
3.课上学习阶段仍然停留在对重难点的讲解和讨论上,缺少案例教学和实战
经济法学是一门与社会经济活动紧密相连的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实践能力的培养是经济法教学的主要任务之一,而现在的翻转课堂模式课上阶段教师仍然停留在对重难点的讲解和讨论上,这导致经济法教学缺少实际案例分析,缺乏对学生法律实战思维与实践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现代教育学研究表明,运用多元化的教学手段和教学模式,能够有效克服单一教学模式的缺陷,发挥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提升教学效果。因此,本文提出了通过基于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的TBL+翻转课堂模式来克服单一的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缺陷和不足,提升经济法课程的教学质量和效果。
二、基于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的TBL+翻转课堂模式特点
(一)与传统经济法课程教学模式的结合
虽然传统的课程教学方式有一些缺点,但是传统课程教学也有注重传授科学知识的系统性、提倡分班制、便于评价教学效果等诸多优势。传统课程教学和翻转课堂模式的结合正好可以发挥其优势,弥补其不足。翻转课堂教学与传统课程教学相互结合是一种在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主导的互联网教育环境下的教学与传统课程教学优势互补下的融合式对接性教学,它的本质与内涵是把现代信息技术作为促进学生主动学习的认知工具、潜能激发的工具、高效沟通的工具和丰富教学环境的创设工具,将其全面地应用到各学科教学中,结合、借鉴传统课程教学的优势,使各种教学资源,各个教学主体、教学要素和教学环节相互渗透、相互补充,形成协调一致的有机统一体,从而产生“聚焦效应”,发挥最好的教学效果。
显然,在经济法教学中不应完全摒弃传统的课程教学模式,而是应该将翻转课堂教学模式与传统课程教学模式结合起来,以期发挥1+1>2的教学效果。
(二)与TBL教学模式的结合
TBL教学模式是2002年美国教育学家Larry K Michaelsen在PBL教学模式基础上改革创新并逐渐兴起的一种倡导以团队为基础,注重人的创造性、灵活性与实践特点的新型教学模式 。TBL教学模式是在互助式和讨论式学习模式下,以学生为主导,教师为辅助,能够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同时又能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沟通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但TBL教学法由于问题的提出、思考、讨论与解决会耗费大量的课堂时间,会严重阻碍教学进度。
实际上,TBL教学模式面临的问题可以通过与翻转课堂模式的融合来解决,即把问题的设置、提出甚至解决都放在课前进行,问题的进一步讨论及总结汇报放在课堂上进行。翻转课堂教学模式让学生课前能带着任务有目的地去自主学习,节省了大量的课堂时间,便于老师指导学生和进行教学评价;同时,它让学生课后有充裕的时间去交流和探讨,有利于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内化和升华。
(三)以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为教学目标导向
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是由当代美国的著名教育家和心理学家本明· S·布鲁姆博士提出的关于教育目标分类的系统学说,他认为人类思维从最简单到最复杂依次为识记、领会、应用、分析、综合、评价,教育过程可依据这六种思维级别设定教育目标(如图1所示)。
随着教育学及相关学科的发展,Anderson 等人于2001 年对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体系进行了修订,打破了原版的单维分类体系,提出教学目标的二维框架:“知识”和“認知过程”。“认知过程”由低级到高级分为:识记、理解、应用、分析、评价和创新(如图 2 所示)。
相比于原版,修订版分类理论在实践中的科学性、操作性更强:一方面整合了认知心理学最新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另一方面,修订版分类采用统一明确的认知心理过程动词术语和知识目标分类体系,提高了教学目标的可操作性。此外,在原版基础上,修订版整合并突出了学习、教学和评价的一致性,为教师利用教育目标指导实践教学提供了更多元化的工具。
如图3所示,在传统经济法教学中,通常做法是将识记、理解部分的知识点在课堂上重点讲解,这样的教学模式会导致后几个部分的知识和技能没有时间去学习和训练,最终的结果是学生对于该课程失去学习兴趣,不能实现教学目标。
基于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的TBL+翻转课堂模式,根据经济法教学的特点和翻转课堂模式教学方法,学生可以将识记和理解的部分在课下完成,课堂上的时间可以重点进行以案例分析为主的知识的应用、分析、评价、创新技能的训练,这样做的好处显著:一方面,学生的参与度和热情增强,增加了学习的信心和兴趣;另一方面,通过两阶段的训练,学生的理论水平和思维方式都会得到显著提升。此外,在教学中进行更多的案例分析,使经济法抽象的理论具体化,使学生能够举一反三,增强法律实践能力,这对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基于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的TBL+翻转课堂模式的经济法三阶段教学
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有助于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思考,而TBL教学模式有助于学生团队合作意识、创新性思维和实践能力的提高。但是,当它们每个单独应用于经济法教学时,都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和缺陷。因此,应该在经济法教学中将两者有机的结合起来,通过教学形式多元化实现在有限的时间里达到最好的课堂教学效果。具体来说,在将基于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的TBL+翻转课堂模式应用到经济法的实际教学中时,我们可以将其分为课前准备、课堂实施和课后评价三个阶段(如图4所示)。
(一)课前准备阶段
课前准备阶段,主要是利用翻转课堂模式完成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中识记和理解层次的目标。首先,在教师的指导下,对班级的所有学生进行公平的分组。课前1~2周,教师公布下周将要学习的内容和预先录制与下载的学习视频、资料,并明确其学习目标。教师同时通过网络平台发布 PPT、微视频、微动漫、微测试等,将需要识记、理解的学习内容上传,并要求学生在课下阅读观看,同时检测自己的学习程度,如有疑问可在班级的微信群、QQ群里提出,同学之间讨论解答,对于普遍存在的疑问,教师也可在网络平台上集中讲解。各组在组长的带领下进行视频学习、查看PPT、查阅资料等,并对形成的问题分组进行讨论,最终形成PPT报告和文字形式的学习笔记。学生在课前两天,提交学习报告和学习笔记,教师检查并据此归纳共性问题,以便在课上予以解答。
(二)课中教学阶段
在课中教学阶段主要是利用TBL+翻转课堂模式完成运用和分析层次的目标。这一阶段的过程,更多的时间是用于师生之间和学生之间的交流,加快知识消化吸收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教师主要结合案例分析来进行运用、分析、评价等高级思维训练。
课中教学阶段上课时间为4学时,共计160分钟。(1)每组以PPT报告形式汇报结果,用时60分钟。(2)针对PPT汇报,其他组提问、讨论并验证、完善,用时20分钟。(3)教师在大家讨论后,将共性问题进行解答,其他问题指定理解较好的团队互相配合解答,用时20分钟。(4)老师总结和评价课前效果,用时10分钟。(5)教师在学生已理解吸收前面案例的基础上,提出一个类似但层次更高的新案例来做小测试,学生完成时间为20分钟。(6)学生分组汇报新案例讨论结果,教师引导,用時20分钟。(7)机动时间10分钟。
(三)课后评价阶段
在课后评价阶段,主要利用 TBL+翻转课堂模式完成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中评价和创新层次阶段的目标。首先学生撰写案例分析报告,教师进行初步评价;其次,学生根据教师的初步评价,修改案例分析报告;最后,教师结合前面所有表现进行全面综合评价。
在传统的经济法教学中,基本原理、方法甚至结论都是教师传授给学生的,学生不用思考、被动接受、按部就班地完成作业和考试即可。而TBL+翻转课堂模式教学提倡以学生为主体,学生在课前对教师提供的教育资料进行学习,通过网页查找文本资料、案例、视频资料等,按照教师的引导对实现项目、原理和步骤进行记录,并对形成的问题进行讨论、解答。同时,学生可以通过网络课程的留言平台与教师探讨疑问、互动解答。通过此阶段的学习,学生可以对相关经济法理论和实践掌握得更好,从而真正实现理论与实践的融会贯通。
四、基于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的TBL+翻转课堂模式在经济法教学中的实际教学效果评价
为了检验基于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的TBL+翻转课堂模式在经济法教学中的实际教学效果,本文运用教学满意度调查问卷、学生出勤率统计表、学生平时课堂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统计表进行调查分析,从教学满意度、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学生学习成绩三个方面来探讨在经济法教学中,基于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的TBL+翻转课堂模式对教学品质和实际教学效果的影响。在实际教学效果评价中,本文主要研究问题如下:①相比于单一的翻转课堂模式,基于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的TBL+翻转课堂模式是否提高了教师的教学满意度?②基于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的TBL+翻转课堂模式是否提高了学生的出勤率和学习的积极性?③基于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的TBL+翻转课堂模式和单一的翻转课堂模式对学生学业成绩的影响上是否存在差异?④基于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的TBL+翻转课堂模式和单一的翻转课堂模式在学生最喜欢的经济法课程环节上是否存在差异?
(一)研究对象和方法
本研究在辽宁省某高校经济管理学院的2015级会计硕士中进行,基于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的TBL+翻转课堂模式经济法教学在会计硕士12班进行,班级共38人,其中女生30人,男生8人。对照班级是同校同院同级同专业的13班,采用单一的翻转课堂模式,对照班级共28人,其中女生21人,男生7人。本研究对试验班级和对照班级进行了4个月的教学实践,使用教材统一为同版的2015年CPA考试《经济法》。在入学测试中,两个班级的经济法概论的平均分、优良率、合格率、低分率均基本相同,经济法课程的教师均为研究者本人。
本研究对试验班级(12班)进行了4个月的基于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的TBL+翻转课堂模式经济法教学实践,而在对照班级使用单一翻转课堂的经济法教学模式,采用教学满意度调查问卷、学生出勤率统计表、学生平时课堂成绩、期末考试成绩统计表和学生最喜欢经济法课程环节对比表五种形式的测评工具。教学满意度调查问卷主要调查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学生对教师授课情况、与教师的交流和合作的满意程度;学生上课的出勤率主要调查反映学生平时学习的积极性和努力程度;学生的平时课堂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统计主要反映学生对于经济法课程的掌握程度和学习效果;学生最喜欢经济法课程环节对比表主要调查学生最喜欢的经济法课程部分和环节,看看哪部分和环节最能帮助他们提高学习。
(二)研究结果与分析
本研究五种测评工具的测评结果如表1、表2、表3、表4和表5所示:
通过表1和表2可以看出,相比于采用单一翻转课堂模式的对照班级(13班),采用基于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的TBL+翻转课堂模式的试验班级(12班)的教学满意度为73%、出勤率为95%,显著高于对照班级(13班)的57%和86%,说明采用基于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的TBL+翻转课堂模式既能有效提升经济法课程教学满意度,又能调动学生平时的学习积极性。
通过表3和表4可以看出,采用基于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的TBL+翻转课堂模式的试验班级(12班)的平时成绩及格率为92%、优良率为66%,显著高于对照班级(13班)的82%和57%,说明采用基于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的TBL+翻转课堂模式能有效增强学生对于经济法课程的掌握程度和学习效果。
从表5看,在实施了基于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的TBL+翻转课堂模式的试验班级(12班),学生回答的前三个环节分别是网上学习内容、TBL模式下的案例讨论和与老师一对一交流。而对照班级(13班)学生回答的前三个环节分别是课堂同学间的讨论、课下完成布置的作业和网上学习内容。这表明基于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的TBL+翻转课堂模式中的案例讨论和师生一对一交流部分能被学生认可;同时相比于采用单一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对照班级,网上学习内容部分被提高到首要位置,这说明基于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的TBL+翻转课堂模式极大地增加了学生课前学习网上内容的求知欲和主观能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