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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自然经济与中国封建专制主义政治之关系

2018-01-22胡琴

湖北函授大学学报 2017年13期

胡琴

[摘要]本文主要分为三部分:1、“自然经济”是什么?2、何谓“中国封建专制主义政治”?3、“自然经济”与“中国封建专制”的关系。笔者试图在惯常视角之外,重新审视自然经济与封建专制主义的真正关系,以期开启对自然经济与封建专制主义关系研究的新视域。

[关键词]中国封建制;自然经济;君主专制主义

一、導言

在对这则论题展开论述之前,需要澄清三个前提:

(一)“自然经济”的界定

马克思曾经说过,只有了解了人体解剖,才能更好地帮助认知猴体解剖。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充分认识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可以使我们更好地理解封建社会生产。换言之,自然经济是在商品经济之基础上回溯重构出来的。

(二)何谓“中国封建专制主义政治”的界定

马克思在他的著作中将“中国封建专制主义”定义为小亚细亚生产方式下的东方专制主义,后世学者一直沿用之。我们通常将中国封建制与君主专制主义并称为“中国封建专制主义”,这种方式是否正确呢?许多研究比较中西方政治制度的学者鉴于中国与西方的政治和经济形式的差异,通常将现代西方民主作为理想模型,其中最典型的是古希腊城邦的直接民主。中国在近代的衰落,被直接判定为古今之别,或被称为传统与现代之差,先进与落后之异。“中国封建专制主义”基本成了一个与现代西方民主政治文明相反的野蛮落后的贬义词,在这样的语境下君主专制产生的历史背景及其当时所处时代的的价值也一并被掩盖了。

(三)中国自然经济对封建专制主义政治的影响

我们通过这样的设问方式,意在能够影响我们更深入地思考自然经济与中国封建专制主义的内在关系。基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方法论的前提下,我们能得出一个这样的结论:自然经济是决定中国封建专制的基础。然后,对于预知结论下的提问,即被完全支配着答案的提问,是否存在意义。所以,我们必须对这个提问方式的前提,即对马克思的“经济决定论”本身进行反思。

唯有对这三个前提进行有意识的反思与澄清,才有希望对“自然经济对中国封建专制主义政治的影响”这则论题作出尽可能中肯的解读与回答。

二、“自然经济”的概念

马克思曾说,人体解剖是猴体解剖的关键。要了解低等动物的特征,反而只能在高等动物被完全认知后才能够被更好地了解。根据历史规律,总而言之,即“通过现实来理解历史”。

马克思在这个理论里反其道而行之,不是通过认识传统来理解现在,而是逆向地试图以理解现在为媒介来更好的认识过去。马克思也曾反复提起,只有在蒸汽机被发明以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得到充分发展的时候,我们才能更好地去理解封建社会的生产关系及其社会结构。

由此得知,“自然经济”此一概念,是需要在普通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社会下的商品经济的理解认识上被回溯重构出来的。

“自然界中是否存在一个经济体系?总结我目前的探索,很难对这个问题做出否定性答案。尽管有很多高见对该体系的存在提出质疑,但多次实证的结果,已使我无法抗拒该体系的确存在的理论假设。”古希腊哲学认为,自然的便是合理的,这一直被奉为真理。自古希腊起就已经有“自然经济”的概念:“经济”用希腊语解释是“家庭管理”,意为生产资料从自然供给获得,因此被定义为是合乎自然的。Aristotle认为“自然”就是事物合乎人类及事物的本性。按照这样的方式理解,小家庭生产便是自然经济的首要内容。西方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说都认可和沿用了“自然经济”这一术语。列宁曾说,在自然经济里,许多单一的经济单位如封建领地、社会、农民家庭组成了社会的大部分内容,这些单位在从事他们的经济生活中,从开始的采掘原料,变成最后可以拿来交换的消费品。

通常我们会按照生产条件和产品的最终去向判别生产单位是否从属商品经济或自然经济,这种办法是可行的,但不能局限于这一种路径。不仅需要看生产单位,还要看消费主体和消费单位。也就是说,从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生产、分配,以及满足消费需要的全过程的各个环节,都应该在我们的窥探范围之内,如此才能严格定义及区分生产单位的属性。

关于自然经济的内涵,吴承明曾将之概括为:自然经济原本就是在商品经济比较之下来定义的。也就是说,自然经济涵盖了以获得使用价值为目标的生产和交换活动。

关于自然经济的命名,也有学者提出了不同看法。商品经济与自然经济本质的差别在于一个倚赖于“交换”,一个“自给自足”。因此,相比之下较为合理的自然经济定名应为“自给自足经济”。

对于“自然经济在传统中国社会经济中居于主导地位”这个论断,相关学者存在不同看法。魏金玉说,商品经济只是封建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而自然经济才是封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究竟谁是主要的,谁是次要的,必须做出准确的定量才可以判断,取证的过程中可能取决于发展阶段,因不同的地区而有所不同。传统的观点没有区分地断定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是封建经济的基础,后来学者对此提出疑问,也是在原由之中。

在特定的历史阶段中,必定会出现自给自足生产方式占主要地位,商品经济生产居地次要地位的情况。然而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可能会产生两者地位平等的情况。一定历史阶段在经济发达地区,商品生产可能占据主导地位。当然,从我国古代农业经济的整体来看,还是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

(三)中国封建专制主义政治的涵义

封建制度是某种特定的政治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封建制,是指分封制。而广义的封建制度,是与资本主义社会做对照,指实行封建制度的社会状态,主要强调划分土地所有权。

“封建”一辞,最早见于春秋时期富辰之说:“周公吊二叔之不咸,固封建亲戚,以藩屏周。”“封建”的含义为“封”土而“建”国,古文献中之“封建”即“分封制”。“封建”,即皇帝把自己所摇拥有之外的王畿的土地给诸侯管辖,并授予他们的爵位,再分封诸侯卿大夫,土地境内的诸侯和卿大夫拥有极大的自主权。这么做是为了让他们建立诸侯国和部队以协助封建统治。endprint

“君主专制”、“政治”或“政体”等词汇是从“绝对君权”一词演化而来的。马基雅维利之后,将“绝对君权”与实际中的专制政体相结合。霍布斯忠于凌驾于所有法律之上的绝对君主。公元18世纪之后,绝对统治被作为现代政治学概念被广泛使用,它在政治学中的现代意义是不受控制,不受限制的权力或不受限制地使用权力。

将中国封建制与君主专制主义合称为中国封建专制主义,相关学者提出了不同看法。张林祥指出,封建专制与历史实际不符,是一个自相矛盾的概念。周代实行的是土地等级所有制,因此,要想统治权力等级划分,是没有制度条件实行君主专制的。秦、汉之后,封建专制君主制度建立在宗教封建主义的基础上。在这样的前提下,不再是封建社会。中世纪晚期,欧洲出现了君主专制制度,这形成了封建制度瓦解的前提条件。然而,马克思认为两者是对立的,应当摒弃封建专制主或封建专制这些概念,将秦汉以下的政治制度的称谓建立在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基础上。

受到西学东渐的影响,尤其是马克思主义五阶段社会形态理论,近代学者为了与同一时期的西方社会相对应,将古代中国由先秦至清末统称为封建社会。然而,中国由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即废分封制,行郡县制,中国开始正式由封建宗法制社会进入中央集权制国家。

政治权力控制社会、全面控制一切,涵盖了所有的规定,这是中国封建主义制度的性质。它的基本特征是把国家一切政治权力如行政、司法、立法等高度集中于中央政府,最终集中到国家最高统治者和皇帝手中,形成最高的唯一的绝对的政治权力即皇权。

探析中国君主专制主义制度的理论渊源,绝大多数学者在春秋时期对于君主制度的存留或废除都是持前一种的立场,即各大家之间的论战主要集中于四个方面:君主独裁、君道同体、强化君权与内圣外王。

与中国先秦类似,柏拉图认为“哲人王”当政是最好的政体,将民主制视为三种坏政体中最低等的,否定民主制。其弟子亚里士多德承师衣钵,认为君主制、贵族制、立宪制这三种政体之中,最优等的政体是君主制。但贤君难觅,只得退而求其次,选择中产阶级占主导地位的“立宪制”。

当今人们认为初期封建专制主义的积极作用,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日有利于国家的主权统一;二是有利于封建经济的发展。这是从现实利益和法家的角度来阐释封建专制主义的历史价值,但是为何“明其道而不计其功”,与墨家、法家立场对立的儒家学派,也强调贤君德治以安天下呢?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四、自然经济与中国封建专制主义政治的相互关系

梅林在《马克思传》中写道:在1882年也就是马克思去世前一年,当法国工人党表现出“幼稚病时,他对他的女婿们表达他的思想的方式也感到不满”,于是他“脱口”而出“我本人无论如何不是一个信仰马克思主义的人。”在马克思去世后,对马克思主义未做深刻理解的马克思主义者,将马克思主义简单的定义为“经济决定论”,这种思潮被恩格斯在晚年提出了反对和批判。

马克斯·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提出多元决定论,对马克思的《资本论》进行了反驳,从宗教伦理等角度解释资本主义的发展的原因、背景,以消除马克思的经济单一因素方法论可能导致的解释滞碍。将经济因素与宗教、伦理、习俗等精神因素放在同一平台,认为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不能是简单的决定与被决定,而是对等的互相影响涵摄的关系。

中国学者在马克思小生产方式理论的影响下,也继承了马克思将东方专制主义基础归结为自然经济的思维方式。此种论述方式,比比皆是。例如,“无论在东方还是西方,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形态支配下,小生产方式的弥散性与土地政治的等级性对传统君主专制政治的影响十分深远。”“由此可见,小农经济是产生专制主义政治的土壤。”“小农自然经济直接催生了中国君主专制制度”。杨希珍认为,封建专制制度在中国历久不衰的原因,是它建立在个体小农经济这样一个经济基础上的。

关于自然经济与封建专制主义的关系,相关学者也提出了不同看法。叶剑锋认为,在中国封建社会生活中,占支配地位的是政治原则而不是經济原则,并且是政治决定经济而不是经济决定政治。“先秦时代的古代中国在一定的时期内,由于强大的政治力量,严重压抑了经济因素,使经济不能按照固有的规律发展。”以及在1996年,孟繁清教授等著的《专制主义与中国封建经济》中,采用新的思路与分析框架,主要着眼于专制主义对封建经济的影响,重点分析专制主义对社会经济的束缚和压制,开启了自然经济与封建专制主义研究的新视角。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