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精准扶贫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
2018-01-22李祥生临沧市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主任
李祥生 临沧市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主任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第40期中青班学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脱贫攻坚作出的重要部署是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面对临沧市8县(区)均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滇西边境片区县的实际,要精准扶贫,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主要解决好以下几个关键性的问题。
一、着力解决好政治站位与思想统一的问题
不让一个贫困家庭和民族掉队,是落实好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作为地方党委、政府,就必须从严按照“四个意识”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自上而下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战略思想上,以攻坚拔寨、时不我待的精神落实好执行好。切实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实到千家万户,让广大人民群众通过脱贫攻坚激发内生动力,感受到国家的关爱和照顾,真正实现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发展,感党恩、知党情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着力解决好实际需求与投入不足的问题
2016年,临沧市财政收入仅38亿元,财政支出220亿元,可以说,临沧市是通过上级的扶持转移支付而推动发展的。2017年8月,全市在档贫困人口17万人,贫困发生率10.17%。要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如期实现脱贫,就必须严格按照中央整合资金的要求,集中资金和财力投入,举全市之力坚决打赢这场攻坚硬战。一要解决好职能部门的权利职能化问题。二要贯彻落实好以县为主体,整合各类涉农资金,真正形成以规划为引领,逐村整村推进的发展格局。
三、着力解决好农村综合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的问题
一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速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加快推进临沧市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的“三权三证”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二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通过改革破除阻碍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新活力。三要按照“高原特色农业+深加工+旅游”的思路,建设优质基地、强化标准建设、做好知名品牌、培育龙头企业、完善物流体系等,做大“茶、果、糖、菜”等产业,加大企业培育,形成著名“绿色”“临系”产品。在措施上重点实施好产业结构优化、产品质量追溯、经营主体培育、品牌效应战略、农产品物流业五大工程。
四、着力解决好基础设施建设与公益设施管理的问题
在脱贫攻坚中,要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要求,既要注重公益设施建设,又要注重村级公益设施管理和维护,实现建设与管护的统一。坚持村级责任,政府主导的原则。坚持“村两委”是公益设施管护的责任主体,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职能,落实具体管护责任、措施、方式和管护质量等。各级政府统筹推进公益设施管护工作,为公益设施管护提供必要的财力和政策支持。坚持“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同时,采取市场化和社会化模式,探索村级公益设施管护新途径。实行以自然村为单位的市场化管护、专业化管护、社会化管护三大模式。
五、着力解决好脱贫攻坚与实施振兴乡村战略的问题
通过脱贫攻坚,不仅补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农”问题这个短板,而且逐步缩小城乡之间差距,顺应了历史的发展。同时,为实现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坚实基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是根本,生态宜居是基础,乡风文明是关键,治理有效是保障,生活富裕是目标。五个方面既相互促进、相互支撑,又互相影响、相互制约,共同统一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伟大进程之中。乡村振兴是农业农村发展到新的阶段提出的更高要求,是能更有效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彰显了党对人民诉求更高水平的响应、对使命和担当更高水平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