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业项目绩效管理
2018-01-22易妍睿万晓琴
吴 润 易妍睿 刘 雯 万晓琴
绩效管理是指各级管理者和员工为了达到组织目标共同参与的绩效计划制定、绩效辅导沟通、绩效考核评价、绩效结果应用、绩效目标提升的持续循环过程,绩效管理的目的是持续提升个人、部门和组织的绩效。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是以一级政府财政预算(包括收入和支出)为对象,以政府财政预算在一定时期内所达到的总体产出和结果为内容,以促进政府透明、责任、高效履职为目的所开展的绩效管理活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湖北省在2018年对70%以上的财政支出预算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本文以湖北省为例就如何开展农业项目绩效评价,加强农业项目绩效管理进行探讨。
一、湖北省农业项目绩效管理主要做法
(一)立法保障,明确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于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017年11月29日发布《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决定》公告,从法律层面对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进行了规范。该决定明确了各预算单位是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并指导本级预算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对本级政府预算绩效管理进行监督。
(二)分级履责,部门联动
1.分级履责类型。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农业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如期完成绩效评价,成效明显。农业农村部大力推动在农业项目中开展绩效评价工作。2017年10月,原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下发《关于开展2017年种植业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总结和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针对2017年种植业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通知明确了绩效考核指标,客观评价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对未完成指标做出详细说明,填写自评表,并提交绩效自评报告。省级农业主管部门积极组织绩效评价工作。各省农业部门按通知要求迅速行动,组织专班,制定各项目绩效评价方案,下发通知到项目实施县(市、区),明确报送要求。项目实施单位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项目实施县(市、区)按通知要求组织力量,对照任务清单,认真梳理,填写绩效自评表中绩效指标完成值,对未完成指标写明原因,并撰写绩效自评报告。省级农业部门抓紧审核汇总,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了绩效评价总结并上报农业农村部。
2.部门联动类型。湖北农财两部门携手合作,开展2017年度农业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一个比较成功的典范。首先,组织发动。湖北省财政厅召开绩效工作会议,于2018年3月底下发《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部署相关工作。本次绩效评价范围覆盖面广,包括了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等;评价方式为预算单位自评与各级财政部门进行抽查和再评价结合;明确了报送时间节点和报送要求。其次,项目实施单位开展自评工作。湖北省农业厅迅速行动,于2018年4月上旬下发了《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部署相关工作任务。各行业主管部门按通知要求组织专班,制定各项目绩效评价方案,下发行业通知到项目实施县(市、区),明确报送要求;项目实施县(市、区)按通知要求组织力量,对照任务清单,总结项目实施情况,填写绩效自评表,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再次,部门联动推动绩效评价工作有序开展。农业项目绩效自评表和自评报告先由县级财政部门初审,再上报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对绩效自评表和自评报告审核汇总,或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绩效自评表和自评报告进行审核汇总,并选取部份项目县(市)进行重点抽查复核,最后汇总绩效自评表和自评报告上报省财政厅。
二、绩效管理可取得的预期效果
(一)完善项目监管机制
通过开展农业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可以让财政部门、农业部门全面了解项目实施进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如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等),从而促使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对照任务清单督促并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完成绩效目标,成效明显。实践证明,绩效评价工作是强化项目监管的有效手段,是完善项目监管机制的有效途径。
(二)全面评价项目实施效果
绩效指标制定全面,从整体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资金执行率等指标来客观分析项目实施完成情况,以及增加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从投入产出、生态环境、项目示范区种植主体满意度等多角度来综合评价项目实施的效果,综合分析和评价项目资金执行绩效,在揭示问题的同时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动项目方案设计更加科学化。
(三)规范项目资金使用
农业项目资金使用严格了预算约束,确保了专款专用,农业部门主要负责项目实施,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监管,支出实行报账制,从源头上规范了项目资金使用,有效杜绝了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等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四)落实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对绩效考核结果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有效激发了项目实施单位创先争优的工作热情,营造出良好的干事环境。积极推行评价结果与资金安排挂钩,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运用”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激励约束机制。
三、对下一步绩效管理工作建议
(一)制订农业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
目前,执行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是由财政部2011年制订的,已不适应财政支出发展趋势,建议按项目性质分类制订绩效管理办法,譬如由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签头制订《农业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内外部工作机制,理顺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等,各省相应制定本省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二)建立部门间会商机制
在重大项目领域,为加强沟通协调,实施动态绩效管理,形成监管合力,建议由省级财政部门牵头,与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计部门建立部门间会商机制,定期召开沟通协调会,通报项目实施情况、预算执行中遇到的问题、绩效评价结果等,及时研究对策,实行联合督导,避免多头检查,推进项目实施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三)强化绩效管理业务培训
省级财政部门建设完善好预算绩效管理监督项目库、专家库和中介机构信息库三个智库,广泛吸纳各方专家和中介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议按工程、农业、水利等专业细化中介机构特点,便于预算单位遴选。做好省直部门、地方财政部门以及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培训工作,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预算绩效管理培训活动,全面提高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业务能力。
(四)加强项目运行监管
以地方预算综合管理系统和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平台为依托,运用大数据,实时掌握重大项目资金的到位和执行情况、绩效评价情况;通过审核、抽查、督导等方式,对资金执行率、绩效评价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管;综合分析和评价项目执行绩效,提高绩效管理权威性和约束力。
(五)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1.开展奖励活动。完善农业项目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资金分配以及奖励、退出相结合的机制。可参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考核办法,财政部在下达各地当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对考核成绩优良的省份及先进典型市(县、区)予以激励性奖励。譬如农业项目资金在预算分配时可按项目资金总额一定的比例预留,作为激励性奖励资金,对年度绩效评价考核中“完成绩效目标、成效显著、综合评价好”的省、市给予工作经费奖励。
2.推动信息公开。依法建立农业重大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等绩效信息向本级人大和政府报告制度,推动农业重大项目绩效评价信息向社会公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