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民商事法律谈判对于法律人的要求
2018-01-22郭玮炜
郭玮炜
山东齐鲁(枣庄)律师事务所,山东 枣庄 277400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法律不断的完善,人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已经成为人们十分认可的维权途径。民商事法律业务中谈判是非常有效的解决纠纷合理分配利益的重要步骤。通常的民商事谈判都是由法律人代理的,法律人运用专业法律知识以及丰富的社会资源为被代理人争取相应的利益。本文就民商事在法律谈判中对法律人的要求做简单阐述。
有利益存在的地方就会有纠纷,而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已经把法律当成了解决矛盾的主要途径,那么在解决民商事纠纷上谈判是也是一种有效的方式。在谈判中法律人充当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他们对于一件案件解决的是否公正公平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对法律人有一定的要求。民商事法律谈判是两个专业的法律团队通过民商事相关法律的基础知识再综合一些社会资源的一场较量。目的均是为了保证自己所代表的一方利益最大化的过程。在第三方的调解下从相互竞争转换为互利共赢是民商事谈判的最佳结果。
一、对法律人的基本要求
首先是专业的法律知识,有很多成功的精彩的谈判说明,法律专业知识只是占三分之一,而剩下的则是由社会资源和情商决定。虽然法律专业知识只是占了少部分,但是确是谈判成功的前提。“打铁还需自身硬”那么作为参与民商事谈判的法律人一定要有过硬的法律知识。因为客户是充分信任你才委托你谈判的。所以法律人一定要打好基础,储备丰富的法律知识,这是获得委托人的信任的基础,提高民商事谈判效率的必要因素。
其次在夯实专业知识的基础上还需掌握一定的谈判技巧。谈判的技巧很多,在这里我们浅谈一下“换位思考”。《孙子兵法》中提出“知彼知己,百战不殆”的策略,这也不失为民商事谈判中的一种技巧。在准备的过程中想办法了解对手的诉求点。不能够一直强调自己能给委托人带来什么样的利益,也不能一直向对手索取相应的利益。应该换位思考,考虑对手想要从中获得什么,达到什么,考虑是否存在看似满足了对方的利益实则是在该过程中谋取自身利益的交易。这样就算不出现事半功倍的效果也会大力的减小谈判的难度。谈判还应该做到步步为营,想好每一步怎么走,若是能够引领整个局面向法律人预计的方向发展是最好的谈判过程。若是不能,也要井井有条不能够自乱阵脚,在事前想好一切的可能出现的意外状况并且要计划出相应的对策。不能急功近利,欲速则不达。在一切都准备有序的谈判中,配合上幽默的风格会更加顺畅,氛围更加轻松。
最后,就是对法律工作人员的团队配合度。俗话说“众人拾柴火焰高”团队的力量是不容忽视的。在一场民商事谈判中需要有明确的分工,成员要积极寻找相应的资料,准备充分的依据。一个人进行谈判的同时其他成员观察对方的反应加以补充。主谈判人员不能以自己为主,副谈判人员也不能无所适事。只有相互配合精诚协作才能取得好的谈判效果。
二、法律人在民商事法律谈判中的作用
法律人的社会知识在民商事谈判中也同样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法律人运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以及社会资源等进行各种结果的假设和评估,用一些谈判技巧实现利益的争夺和分配。实质上民商事谈判不仅是一场利益争夺的谈判,也是一场社交。在谈判中谈判者的知识底蕴,精神风貌,谈吐举止都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对手的看法。而对手的看法的变化影响着谈判的走向,甚至影响谈判的结果,有者不可忽视的影响。除了上文提到的社交礼仪,社会阅历丰富和相似的兴趣爱好都是可以迅速的改善陌生人之间的关系。谈判者也应该及时发现自己的不足,及时弥补丰富自己。为自己的工作带来更好的效率。
三、结语
通过上文分析法律人以及其团队在民商事法律谈判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委托是出于完全信任才会将利益之争委托给法律人,所以法律人自身必须有过硬的素质才能促成一场成功的法律谈判。但是一场成功的民商事谈判除了需要法律人自身储备过硬的专业知识,恰当的谈判技巧,丰富的社会知识,团队协作之外,还可能受法律人的情商,或者他的人脉资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