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制定支部工作法?
2018-01-22
“共建共享工作法”
2010年10月,我们与中央一些部委的机关党委书记汇报交流。结束以后,中组部的同志对我说:“你们的活动很好,可以讨论提炼出支部工作法,提升支部党建科学化的水平。”听了这个建议,第二天,我们就请支部组织委员施春景同志牵头讨论落实,很快就制定出了我们的支部工作法,内容主要有5条——
“一个理念”:党员是支部党建的主体。这是我们在党建活动中非常明确的共识,只有确立党员的主体地位,才能有意识地以党员需求、以提高党员综合素质为导向安排各种活动,充分调动全体同志的积极性,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两个目标”:一个是服务中心工作,一个是促进党员发展。这两条其实就是机关党建“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但我们把建设队伍具体化为促进党员发展。党员素质提高了、能力增强了,才能造就一支过硬的队伍,确保服务中心的任务完成。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三个公开”:司务公开、政务公开、党务公开,这是保证支部党风廉洁建设的必要措施,是实行党内民主的得力措施,也是支部党建接受党员监督的有效措施。
“四项制度”:一是组织制度,即完善支部、支委、书记、党员以及党小组等相关组织形式,并形成制度开展活动;二是学习制度,包括“三会一课”和多种多样的学习活动制度;三是廉洁制度,围绕党风廉洁建设开展一系列活动;四是精细化工作制度,在机关“三办一做”,即办文、办会、办事和做人方面,努力实现精细化。
“五种活动方式”:即听、说、读、写、练。这是机关干部人人都应具备的基本能力,把能力建设与党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可操作性。
我们的支部工作法与日常工作联系紧密,这些内容简单好记,在处理日常事务中都能相互结合。刚开始时,我们叫“一二三四五”工作法,后来在工委领导和有关专家的指导下,逐渐提炼,日趋完善,最后定名为“共建共享工作法”,成为中央国家机关支部党建的品牌。
“五要素工作法”
在制定和实践支部工作法的过程中,我对支部工作法以及其他的工作法也做了一些思考和研究。工作法,是我们做工作要遵循的一些法则,或者说是规则要求。支部党建和其他工作一样,也是一项工作,也应该有一些要遵循的法则。如果没有,随意地、碎片化地开展工作,那只能叫应付。一个部门的业务工作都有规划规则,一个支部的党建工作怎么能没有呢?
支部党建工作法和其他工作的工作法一样,不能没有,但不能很复杂,也不用很复杂,只要能回答几个最基本的问题就可以了。什么是基本不可或缺的问题要素?我想了很长时间,最后总结出了一个“五要素工作法”,就是要做好我们的工作,不管是支部党建还是其他工作,都要回答这五个基本问题,多了不是不可以,但是这五条必不可少,即理念、目标、机制、内容、方法。
“五要素工作法”的第一个要素是理念,这是最重要也是必须首先要回答的问题。理念是我们做好工作的方向和灵魂,没有这一条,即使付出许多,甚至实现了一些小目标,但由于方向偏离,仍然不能到达胜利的彼岸。20多年前,我当记者时,在山西看到一些地方放任污染环境,我问当地领导,严重污染环境、损害群众健康的项目为什么还要继续搞?他说为了经济发展,致富要紧。当时我在《生存面临选择》的述评中感慨,宁可污染环境损害健康也要实现经济目标,就是没有正确理念的指导,即使经济指标的目标实现了,长远看根本上也是错的。
支部党建首先需要确立理念,理念必须正确。这种理念的内容和表述必须和支部所在的工作性质和支部工作特点相适应。例如我们支部党建的理念,可以表述为“共建共享”,或者“党员主体”,可以有不同的表述,但必须是大家共同认定的。大家在讨论的时候,提出过多种不同的理念,但时间和事实逐渐形成了大家的一致认识,最后确立的理念就是“党员主体”。只有把党员真正作为党建的主体,才能实现为了党员、依靠党员、提高党员素质,真正使队伍充满生机活力,才能保证完成党交给的艰巨任务,并保证方向正确、方法科学。
“五要素工作法”的第二个要素是目标,它关系着奋斗的方向,明确要实现的目标任务。机关党建的两句话“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就是支部党建的目标任务。不过,放到具体的某个支部,应该结合实际有所细化。我们的目标表述为“服务中心工作、促进党员发展”,看起来和“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差不多,但还是有区别的。在“服务中心”上,大家不会有异议,但是对“建设队伍”的理解却各不相同。许多时候记住了前一句,忽略了后一句。服务中心是大家最在意的,至于建设队伍则各不相同。要完成繁重艰巨的任务,必须依靠全体党员和干部,就要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打硬仗的队伍。要想建设好队伍,必须提高党员素质,促进党员的发展,才能发挥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个目标让党员看到了支部党建对党员来说意味着什么,这是“党员是支部党建的主体”理念的落实。
“五要素工作法”的第三个要素是机制,就是实现目标的保障条件。大致有五个方面。
一是组织领导。相应的组织和领导,两者不可或缺。支部党建要在机关党委的领导指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关系明确后还必须有党支部的组织形式。宣教司党支部是经过党员大会选出的。我们支部有支部委员3人,我是书记,因为党员人数少就不设副书记了,组织委员是施春景,宣传委员是杨志媛,后来是王华宁,她兼任纪检委员。另外按照处室的业务性质设置了两个党小组,一个小组六七名党员,小组长选举产生,组织党员结合业务开展小组活动。
二是法规制度。支部党建依从相关的法规制度开展工作,也依从相关法规约束行为。《中国共产党章程》是支部党建的大法,《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是具体工作规则。国家相关法律和国家机关的相关制度规定都是支部党建和党员个人要遵守的。还有很重要的,是支部和司内制定的相关制度。我们有《内部制度汇编》,汇总了机关内部和司内以及支部的相关制度,还有一本《党员手册》,有必要让党员知晓和遵守相关法规制度。
三是网络队伍。这是指相关的人员和组织形成的网络。大致可以分为两个层面。第一层面是基本队伍,就是司内的党员和非党员干部以及在司里帮助工作的外单位同志。第二个层面是与全司工作相关的外部门的单位和人员,包括上级党组织和业务对口的部门机构。
四是经费投入。就支部工作来说,虽然有,但是不多,比如要打印一些材料。因为我们支部的党建活动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也脱离不开具体的业务和行政工作,但专项的党建活动费用必须按照规定报批列入项目,这是需要进一步规范的。
五是考核评估。虽然党建的考核评估越来越具体,越来越可操作了,但对改变“两张皮”的现象收效有限。如果光看数字,恐怕还不尽科学,因为党建的效果既体现在工作业绩方面,更重要的是体现在整个队伍的思想作风能力上面。有时候业务的、形式的指标会掩盖实际上的偏差。还有就是党员的思想状况、精神状态怎么评估?其实我们只要跟具体的人一接触,就不难做出思想层面和精神层面的结论。我们的考核评估主要看党员发展了没有,中心工作完成得如何。对一个支部在思想作风能力方面的评价要平心而论、客观公平,要采用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办法,准确地评估考核对支部党建具有决定性的指导引导作用。
“五要素工作法”的第四个要素是内容。就机关党建来说,就是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五要素工作法”的第五个要素是方式方法。方式方法既包括“三会一课”等上级要求完成的“规定动作”,还有各支部党建的“自选动作”,更要注重创建支部党建的活动品牌。我们支部的活动品牌有“我说时事”(2006年始)、“我来主持”(2007年始)、“读讲一本书”(2008年始)、“共享笔记”(2009年始)、“共享e站”(2010年始)等等。其他的活动形式还有每周学习例会、“零距离调研”、与兄弟支部联学联创等等。这些方式方法都是根据理念目标的要求和内容的需要,在机制保障的条件下,为了实现支部党建的目标而设置的。很多都是党员们自发创造创新的,也是大家愿意接受的。如果大家不愿意,那就会流于形式且生命力不会长久,也不会有好的实际效果。
以上我提出的“五要素工作法”,是在制定支部工作法的过程中归纳出来的,其实党建工作和其他工作都有相通的基本工作规则,我只是提出了基本的、不可少的几个要素,在此基础上可以多列几个要素,多回答几个问题,但是不宜太多,多了就不太实用了。几年时间,几经修改,我跟一些领导同志请教讨论,形成了这个简单的逻辑框架,也请大家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