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任由泄密阻遏民众举报热情
2018-01-22魏文彪
□魏文彪
连续投诉学校补课收费的举报信发出之后,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16岁少年刘文展的人生轨迹发生逆转。截至9月19日,本应读高二的刘文展已在家待了十多天。新学期开学前,一条时任班主任赖晏斌发给刘文展母亲张春华的微信显示:“接到学校通知下学期不接受刘文展的报名,请换一个学校。”刘文展不明白,学校怎么知道举报信是他写的?接到举报为何不改正反而由班主任对其劝退?(2017年9月20日《中国青年报》)
于都实验中学高二学生刘文展坚持认为,其就读的学校之所以知道其向教育局投诉学校收费补课一事,是因为于都县教育局将举报信息透露给了学校。对此,涉事学校负责人称,劝退刘文展系班主任个人行为,校方正做工作劝刘文展返校。于都县教育局方面则表示,教育局“未泄露举报人信息”。据刘文展说,其发出第一封举报信几天后,班主任曾单独找到他,指着一个电话号码问是否是其父亲的。刘文展称是自己的。而班主任能够获知举报信上的电话号码,只能是从有关部门获得,所以,刘文展的举报信息,确实存在被泄露的可能。
实际上,当前出台的包括严禁学校收费补课在内的各项规定已有很多,所以,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缺乏制度与规定,而在于真正将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令各项制度得到切实的执行。而各项规定要能真正落到实处,各项制度要能得到切实的执行,除了需要相关部门大力开展明察暗访工作之外,还需要群众积极举报,经由对群众举报查实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厉惩处,促进相关制度与规定得到切实的落实与执行。
其实,面对各类违规行为,不少人感到不满,而许多人之所以不敢举报,最主要的是害怕因为举报遭受打击报复。所以,唯有切实防止举报人信息被泄露现象发生,才能消除群众的后顾之忧,鼓励群众大胆举报各类违规行为。如果群众举报之后,举报信息遭到泄露,不但可能令举报的群众遭受打击报复,更会对群众的举报热情起到阻遏作用,不利于经由鼓励群众积极举报,促进各类规定与制度得到切实落实与执行。
而一些举报人信息泄密事件的发生,有的是因为举报人信息管理不善,导致举报人信息被泄露,有的则是有人因为种种原因,有意将举报人信息透露给被举报单位或被举报人,并由此而诱发部分打击报复举报人事件发生,并对群众举报热情起到遏制作用。显然,唯有有效完善举报人信息管理制度,严惩举报信息泄密责任人,才能防止群众的举报热情遭到阻遏,经由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减少各类违规现象出现,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促进各项工作得到更好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