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服务管理机制建设团结模范城市
——湖北宜昌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纪实
2018-01-22宜昌市民宗局
文 /宜昌市民宗局
湖北省宜昌市属于土家族聚居、多民族杂居城市,全市有土家、回、满、苗等少数民族47.2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1.63%。其中,城区有少数民族常住人口3.5万人,流动少数民族人口超过3万人,高校少数民族学生约6000人。近年来,宜昌市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突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这一重点,全面深入推进民族事务网格化管理,健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工作精准化、服务贴心化、管理人性化,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取得了明显成效。2017年12月12日,国家民委发布《关于确定第三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的通知》,宜昌市被确定为全国第三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成为全省第二个上榜城市。
完善工作机制,构建科学化体系
加强组织领导。宜昌市委专题召开全市民族工作会议,成立宜昌市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建立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建立统战、民宗、公安等13个部门组成的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互通信息、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市县两级统一部署、上下联动,推进了工作的深入开展。
完善政策保障。宜昌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设立民族专项工作经费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提供政策和资金保障。同时,加强县(市、区)一级民族工作执法主体建设,增加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民族工作力量得到全面加强。
建立协作机制。宜昌市建立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入地与流出地协作、少数民族群众及学生服务、民族领域矛盾纠纷联动化解三大机制,形成了各地各部门信息互通、主动服务、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构建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工作社会化体系。
创新服务网络,打造便民化平台
建立信息化服务平台。近两年,宜昌市不断推进民族宗教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升级,进一步拓展网格信息内容、增强服务功能,建立“互联网+”智能服务平台。目前,信息平台建有“基础信息、民宗服务、政策咨询、数字网格”四大板块,涵盖少数民族人口信息、民品民贸企业、民族成份审批、清真肉食补贴发放、政策宣传、矛盾纠纷化解等内容,设计“民族宗教”移动数字模块并纳入网格员工作“E通”,实现了对民族工作对象的自动统计、分类查询、实时掌握、在线服务。
组建联动式服务网络。大力推进市、县、重点社区三级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机构建设。目前,市、区两级服务中心均明确了机构编制和人员配备,每个社区网格均配备了网格员,有60多个重点社区设立了少数民族服务站,并配备兼职工作人员。围绕三级服务机构,全市建立了以民族工作系统干部队伍、街道专职干部队伍、社区网格管理员队伍为主体的三级民族工作队伍,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服务网络。
建设专业型服务队伍。以民族工作系统干部、街道专职干部、社区网格员“三支”队伍建设为重点,积极发展志愿者团体,每月一次集中讲解、每年一次系统培训,着力培养一支民族工作专业服务型队伍。开展“五星级窗口”等服务品牌建设,在服务中心、工作站、窗口落实少数民族群众接待日、便民服务、代办服务等制度,通过定期走访、节日联谊、假日慰问、困难救助等多种方式,着力为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通过社区网格员定期上门走访、调查和慰问少数民族群众,实现了“一对一”联系和服务。
落实惠民政策,建设嵌入式社区
提供精准化服务。宜昌市直相关部门重点围绕解决工商登记、困难救助等问题和需求,制定专门政策,设立专项资金,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享受市民待遇和优惠政策提供坚实保障。目前,宜昌市城市特困少数民族群众最低生活保障率达100%,廉租房覆盖率达60%,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享受定期技能培训、法律援助、上岗就业、免费体检等方面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上学、就医、社保、创业等实际困难得到有效解决。以西陵区得胜街小学为代表的一批学校,积极探索散居地区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在确保外来少数民族学生全面享受国家免费义务教育和扶贫助学相关政策的基础上,通过接收新疆籍学生就学、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举办团结创建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等具体措施,成为外来少数民族学生就学成才之地,赢得了外来少数民族群众的真心赞誉。
保障特需性需求。依法完善有关民族优惠政策,解决好穆斯林群众“入寺、入口、入土”的问题,尊重他们在信仰、饮食、丧葬三方面的生活习俗。近年来,宜昌市先后投入50余万元对城区清真寺进行扩建和维修;设立了14个清真牛羊肉供应点,引进建立了2家清真饭店;2017年宜昌市委、市政府决定迁扩建城区清真牛羊屠宰场,并已落实多项优惠政策;自2015年起,宜昌市按照每人每年180元的标准设立了清真肉食补贴;投资建设了城区清真寺殡葬服务设施,划拨50亩土地用于新穆斯林公墓建设。
打造嵌入式社区。坚持重心下移,以社区为主体,以“落实政策、服务发展、增进感情、促进团结”为主线,以“改进服务、促进融合”为目标,按照“八有”标准,确保少数民族流动人员“进得来、留得住、融得进、过得好”。在新疆籍少数民族群众集中居住的环城北路社区,宜昌市通过市、区、街道三级联合打造,开展软硬件综合环境提档升级工程建设,挖掘提炼升级民族文化内涵,通过“工作机制+服务窗口+网格员队伍”的制度建设,采取“日常走访+节日慰问+定期活动”的交流联谊形式,在环城北路社区创建了宜昌市首个 “民族团结示范小区”,各族群众和谐共居,亲如一家,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团结和谐的嵌入式社区初步形成。
深化团结共建,培育和谐型社会
丰富宣教形式。将民族政策法规纳入宜昌市各级中心学习小组学习内容、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教学计划、“六五”普法和法治宜昌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社区网格员应知应会题库,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民族政策知识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编制下发《民族宗教知识问答手册》《宜昌市民族工作宣传手册》,每两年举办一期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不定期举办民族政策知识培训班,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活动,形成了在全社会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
开展特色活动。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座谈会,定期举办外来少数民族商贸代表人士法制讲座,增加法治意识。在开斋节、古尔邦节、藏历新年等少数民族重要节假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加强沟通交流。积极开展以关爱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为主题的服务活动,在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节日组织少数民族流动人员联合当地居民举办系列联谊联欢活动,开展双语教学,培育了以汉宜社区、冯家湾社区为代表的一批重点社区“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品牌,创造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环境。
实施创建工程。组织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创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实施了一系列示范创建工程,在全省率先探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飞机场、火车站”工作。2016年9月,在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召开的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座谈会暨湖北武陵山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会上,宜昌作为7个部门单位之一作了典型发言。近3年来,宜昌市有22个单位被命名为 “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西陵区环城北路社区、猇亭区欧赛科技有限公司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