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蜜蜂授粉产业政府支持力度的建议
2018-01-20祁海萍邵有全郭媛
祁海萍 祁 蕾 邵有全 郭媛│文
1山西省农业科学院园艺研究所;2山西省农业科学院,太原 030031
一、我国蜜蜂授粉发展现状
1.农民对蜜蜂授粉的认识不足
我国幅员辽阔,植被覆盖率高,蜜粉源植物种类丰富、数量繁多,能够为蜜蜂提供充足的花蜜和花粉。我国蜂农多采用追花采蜜、转地养蜂的生产方式,不仅可以获得更多的养蜂收益,还可以为严重缺乏传粉昆虫的作物种植区进行授粉,从而提高作物的产量,减轻农民的劳动负担,这对广大种植户来说无疑是一个好事。但目前我国农民对蜜蜂授粉的认识并不平衡,在一些认识不足的地区,蜂农转地放蜂时,有些农民会以蜜蜂可能伤害到作物为由对他们百般阻挠,甚至以向作物喷施农药等暴力手段威胁、驱赶蜂农,部分蛮横的农民会强迫蜂农交纳一定数额的金钱换取在该地放蜂的资格。另外蜂农放蜂时,蜜蜂被盗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蜂农来到当地养蜂,为当地的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均能带来好处,自己不仅没有得到回报,反而受到了当地农民的冷落、排斥甚至恫吓,人身和财产安全受到了严重威胁,蜂农转地养蜂的积极性也被严重伤害。
2.果树种植结构不允许单独租蜂授粉
随着蜜蜂授粉知识宣传力度的加大和蜜蜂授粉示范基地的建立,很多果农逐渐意识到蜜蜂授粉在果树生产中的重要性,也十分愿意采用蜜蜂为果树授粉。但是我国平原地区果农每户划分果树大部分以行为单位,每户种植2~3行,呈长条形,与蜜蜂飞行特性非常不符。一户种植10亩地的果农,如果租蜂授粉,理论上有2~3箱蜜蜂即可,但实际操作中需要租用20~30箱蜂才能使果树达到授粉增产效果,大大超过了理论用蜂数量。造成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是蜜蜂的飞行半径有限且飞行活动不受人为的控制,果农将租来的蜜蜂放置在自己的果园里,蜜蜂不可避免地会飞到其他果农的树上进行授粉。我们课题组进行过测算,一户种植2行果树的果农租蜂授粉,在自己田里工作的蜜蜂只有总蜂量的3.9%,即每有100只工作蜂,最多只有4只在这位果农的地里,其余96只飞到了别人地里为其他果农服务。这位果农为自家果树授粉的同时,更多的是为其他果农免费做了授粉服务,这种本来应该由政府承担的免费服务却让果农一人承担了。这种毫无回报的付出,果农当然是不愿意承担的,也不应该承担的。
3.缺乏统一的管理部门
我国蜜蜂授粉缺乏统一有效的管理部门,果农、蜂农遇到问题,找不到相关的主管部门处理。曾经有这样一位果农,他需要蜜蜂为果树授粉,便联系了当地的畜牧业主管部门,被告知这不是他们的工作范畴,应该去咨询农业部门。他去了当地主管农业的部门,结果被告知这也不是他们的工作范畴。这位果农的尴尬遭遇恰恰说明我们农业或者畜牧业部门缺乏负责蜜蜂授粉工作的机构和人员。
4.蜜蜂授粉的社会贡献没有得到认可
蜜蜂授粉的社会效益远远高于其直接经济效益。在美国,蜜蜂授粉对社会的贡献率是蜂产品价值的143倍,加拿大蜜蜂授粉的贡献率是200倍,通俗来讲,蜂农收入1元时,可以为种植户带来143~200元的收入。更有甚者,我国设施草莓种植者以每群300~400元的价格租赁蜜蜂授粉,可以获得3~4万元的收入,因此蜜蜂授粉最大的受益者不是蜂农,而是广大种植户。但由于养蜂从业者对社会的贡献没有获得应有的认可,能够得到的经济收益也非常有限。
5.蜂农收入低,从业年龄偏大
国外农业发达国家,蜂农主要收入来自授粉而不是蜂产品。以美国为例,蜂农70%以上的收入来源于授粉;而我国蜂农的收入构成比例恰恰相反,来源主要是蜂产品,授粉收入微乎其微。这种现状也是导致养蜂人员年龄结构老化严重,青年人不愿从事养蜂行业的重要原因之一。如果没有足够的重视,我国养蜂业的发展将面临窘境。
二、给予政府管理部门的几点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
蜜蜂授粉是一项“千家万户都需要,一家一户做不到”的农业实用技术,政府的组织和协调作用对蜜蜂授粉工作的顺利开展十分必要。建议农业主管单位自上而下成立专门负责蜜蜂授粉工作的各级管理机构,将蜜蜂授粉工作落实到各级部门,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在充分调研的情况下及时发布蜜蜂授粉的供求信息,并根据果农对蜜蜂授粉的需求信息,统一组织果农蜂农进行蜜蜂授粉。这样才能保证蜂农、果农的利益最大化,使果农避免出现再次的“尴尬遭遇”。
2.出台相关政策,保障蜂农权益
蜜蜂对农药非常敏感,授粉期间施用农药轻则使蜜蜂出现中毒症状,体能下降,重则会造成蜜蜂大量死亡,给蜂农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授粉工作也无法继续进行。所以建议管理部门做好果农与果农之间、果农与蜂农之间的协调工作,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尽可能为蜂农转地放蜂提供方便,规定果农在蜜蜂授粉的前后几天内,禁止对果树喷洒农药,保障蜂农的基本权益,确保蜜蜂授粉工作的顺利进行。只有这样,蜂农的积极性才能得到提高,蜜蜂授粉的生态效益也才能得到充分发挥。
3.管理部门对蜜蜂授粉予以补贴
养蜂创造的生态价值和产生的社会效益远远高于蜂产品的价值。每当一个地方作物花朵盛开时节,就有大量蜂农转地到该地放蜂,生产蜂蜜和蜂花粉。作物的生理规律保证了蜜蜂采蜜和采粉的同时,又很合“时宜”地为作物授粉,确保作物成功传粉和受精。尤其是在单一品种作物大面积种植、野生传粉昆虫数量急剧减少的当下,转地养蜂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是,由于养蜂的收入较低,人们尤其是青年人不愿意从事养蜂这一行业。而我国的养蜂机械化水平不高,转地养蜂对蜂农体力有很高的要求,年龄偏大的蜂农无法胜任这一工作,转地养蜂也因此受到了制约。所以,基于此种情况,政府应该对蜂农加以补贴,鼓励青年人从事养蜂行业,培育养蜂行业的“接班人”。政府对蜂农给予适当补贴不仅可以减少蜜蜂授粉过程中的损失,而且能大大提高蜂农的积极性,吸引更多的青年人加入养蜂的队伍。
4.政府投入资金建立示范基地
农业实用技术的推广,离不开有效的宣传和示范,尤其示范的效果立竿见影。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人们只有切切实实地看到了蜜蜂授粉的增产提质效果,才会对蜜蜂授粉更加了解,才会相信蜜蜂授粉的增效作用,因此建立蜜蜂授粉示范基地势在必行。但是示范基地的建立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并且需要多部门协调,不是一个人或者一个单位所能承担的,所以政府管理部门应予以大力支持和投资,建立更多的蜜蜂授粉示范基地,实现蜂农与种植者之间的紧密联系,促进蜜蜂授粉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