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企业参与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研究
2018-01-19兰娇艳
兰娇艳
摘 要: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有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经济新常态背景下亟待突破的长效治理机制。基于此,本文对企业参与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的本质诉求加以分析,并提出了新常态背景下促进企业参与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的积极策略,以便为相关研究提供理论参考。
关键词:经济新常态;企业参与;公共资源;市场竞争
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仍然缺乏一定的理论基础,在实际操作和运行乃至规范的过程中必然存在诸多问题。从经济新常态的发展诉求角度分析,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仍然可以通过不同手段加以完善,从而促进更多企业在更为公平的环境之下参与市场竞争。基于此,本文简要分析了促进企业参与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的方法,现做如下分析。
企业参与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的本质诉求
在我国经济新常态的发展过渡阶段,保增长、稳经济,稳中求好的经济发展趋势成为当前最为关键的市场经济管理倾向。而公共资源作为市场经济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如果仅以少数市场主体参与,或政府指定企业参与公共资源的交易竞争,无异于限制了自由交易市场的发展。那么想要打破这种局限性,则需要更多企业参与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中,通过公平性更强的竞争机制,择优选取适应本项公共资源开发的企业,从而优化市场优势产能的介入,增强公共资源的开发质量和水平。基于此,经济新常态的发展诉求,也决定了更为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催促了更多企业参与到公共资源的市场交易竞争环节。只有促进企业真正参与到公平性更强的自由竞争中,才能突破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束缚,以期优化宏观市场格局,整合优势资源的介入,从而达到预期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良性循环与可持续发展。
新常态背景下促进企业参与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的积极策略
扩充交易类型范围
整合多种公共资源,扩充资源整合效力,是进一步加强促进企业参与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的积极方式。在原有的土地、矿业、工程建设、产权交易等政府采购资源中开发全新的公共资源市场交易范围,能够增强多种资源在经济新常态中体现出的优势资源配给优势。诸如:排污权、医药采购、集体林权、农村产权交易、户外广告权交易、海域权交易等等,均可以进一步延伸和扩充现有的公共资源市场交易类型。在交易平台逐步规范、交易中心交易量和招投标总量不断上升的情况下,动态更新交易内容扩大交易范围之后,有助于更多企业融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是最为有效的直接引导方式。
加强数据信息共享
扩大公共资源市场交易类型之后,虽然所有企业都具备了平等的竞争权限,但是并不代表所有企业都能够达到信息对等的资源优势。那么进一步加强数据信息资源的共享,消解信息孤岛的弊端,也是增强公共资源市场竞争公平性的必要措施。目前,公共资源市场的主要数据信息80%以上由各级地方政府掌握,虽然对市场资源的治理和政府服务能力均具有一定的支持作用,但是要引导企业参与公平性更强的自由竞争,则需要公布各种采购信息的真实数据,以共享机制促进企业参与的积極性和完善基础条件。
完善信用监管体系
诚信体系是立足之本,市场经济的新常态变化也在不断要求公共资源向更为完善的监管体系过渡。在缺乏行业规范和行政监督的强有力控制时,即便企业竞争优势突出,也无法在诸多同类型企业中脱颖而出。因此,真正的信用监管体系必须架构于市场监察机制之上,纵深于交易平台之中,强化由监管细则和深入程度达到的深层市场竞争公平性。目前我国已经发布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联合惩戒备忘录》,通过了《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关键性的指导建议,各地需要立足于“信用中国”的网络平台管理,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提供机制保障。同时,各级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也需要加快信用监管体系的构建,并出台不良信息公示管理办法以及联合惩戒的基础措施和方案,从而优化市场环境,为更多企业的参与提供良好的基础保障和支持条件。
完善第三方评价机制
政府单方面评价有失公允,企业相互评价则破坏竞争准则,最为有效的措施是不断开发新型第三方评价体系。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中,引导第三方平台介入,调查企业竞争优势和资源类型的异构性,方能更为客观地提出公共资源招投标决策机制的关键方案,进而对所辖行政区域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进行评价,以评促优,甄选其中更为优秀的企业开发公共市场资源。诸如《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三方评价管理办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措施,在实践过程中均体现出了开发第三方评价体系的公平性与完善度,是借助第三方更为客观、公平、公开的评价补充,作为优化市场良性循环的积极管理方案。
结语
综上所述,公共资源作为一种特殊的市场环境,政府干预的因素必然存在。但是为了保障其市场资源决策的公平性,激发潜在市场活力,以适应新常态市场经济的发展诉求,需要扩充交易类型范围,加强数据信息共享,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完善第三方评价机制,以期达到更好的公共资源教育市场管理效果。
(作者单位: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远分中心)
【参考文献】
[1]肖泽晟.公共资源特许利益的限制与保护——以燃气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为例[J].行政法学研究,2018(02).
[2]徐天柱.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反思与展望——以安徽改革实践为样本[J].淮南师范学院学报,20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