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在农业推广体系中的主导作用
2018-01-19孙丽仙王丹
孙丽仙,王丹
(1.农安县合隆农业技术推广站,吉林农安130216;2.长春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吉林长春130033)
先进的科学技术奠定了农业在可持续性发展方面的基础。在2012年中共中央出台的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中,全面提出了关于提升农业技术推广能力的要求。我国自2013年开始对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要求又进一步的严格,由此可以看出国家对农业技术推广的重视程度。在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中,只有充分的运用技术推广中心在农业技术推广中的主体位置,才可以更加完善的发挥出农业推广体系的主导作用。
1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在推广体系中的主体位置和主导作用
1.1 主体位置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是整个推广体系中的核心部分,由政府进行领导,组织相关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进行,其中的工作需要包含推广、种植技术、种子鉴定、生物繁殖等,保证相关的技术人员力量充足。近几年,我国对于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关注度也在不断增加,因此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为推广中心配置了各种各样的先进设备,并为推广技术中心建设了较为全面的实验室,以保障后续的推广工作良好的进行。以县作为标准单位,在下属的各个乡(镇)中建立农业技术推广站,而县中的农业推广中心需对下属的推广站进行相关的业务培训指导,确保推广站可以更加有效的对农业技术进行推广,促使推广站在整体推广体系中占据主体位置。
1.2 主导作用
充分利用工作在一线的技术人员对农民的了解来实现推广中心在推广体系中的主导作用。
县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相关技术人员一直以来工作在基层的第一线,并且对当地的农民和民情都有着很深的了解,对于农业生产过程中所需要的技术、怎样进行推广、需要对什么样的技术进行推广等都非常了解,并且在对先进技术进行引进的时候可以保证不会发生意外,相关工作人员也能够充分的发挥他们的主导作用。县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农民所需的技术支持对技术进行完整的推广工作,在确定农民可以采用的情况下,消除农民心中的顾虑,从而使他们接受相关的农业技术,这样可以发挥出农业推广技术中心的主导作用[1]。
2 保障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主体位置和主导作用的措施
充分的利用现代发展的科技,调动推广中心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加强与相关技术院校以及科学研究所之间的合作关系,利用其科研成果加以改进,使科研成果更加适合县级内的现代化农业建设。并且稳定乡(镇)中的技术推广站,使他们能够充分的发挥作用。在长期以来的基层工作中,他们与农民之间的距离不断缩小,农民信任他们,政府需要加大对技术推广站的投资力度,保证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真实水平。
2.1 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科技培训
现如今,科技不断进步,未来推广中心以及推广站的设备也都会变成科技的新型产品,对基层工作人员在科学技术方面的知识需要不定期的进行培训,保证工作人员可以熟练的对科技设备进行操作,并且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以及工作能力。政府对于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在财政方面的支持很可观,推广中心需要合理运用相关资金,并根据实际生产需要,组织相应的人员对农业技术进行撰写,将全面的农业技术编写成专业的书籍,并下发给每一个农村家庭,保证农民对农业技术方面有着进一步的了解。同时也为实现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在推广体系中的主导作用起到有效的保障[2]。
2.2 发挥县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体作用
县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可以运用它在整个推广体系的主体位置,与专业技术院校以及农业科学研究所相结合,为其所需的技术人员提供保障,并且可以将其无法实现的科研成果进行改进,合理的运用到推广体系中。新技术与新成果对处于发展阶段的推广中心来说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对新技术和新成果进行投入,发挥出推广中心的主体作用,不仅可以最大化的增加推广活动和内容,也会为我国在农业方面的可持续性发展增加基础的保障[3]。
3 结语
实现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在推广体系中的主导作用,对于整个推广工作的进展有着很大帮助,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推广中心进行合理的管理,使得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可以对农民起到关键性的指导作用,同时为我国农业发展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