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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与对策

2018-01-18左德华

现代园艺 2018年23期
关键词:农户主体土地

陈 义 ,方 红 ,左德华 ,谈 兵 ,赵 军

(1当阳市农业局,湖北当阳 444110;2当阳市两河农业服务中心;3当阳市河溶农业服务中心)

近年来,当阳市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扣发展和规范两大主题,多措并举,力促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健康发展,促使其成为当地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的“新引擎”。为进一步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规模、运行质量、服务能力、综合效益等方面提档升级,近期,当阳市组织工作专班,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对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全面调研,并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关对策与建议。

1 当阳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

1.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壮大

近年来,当阳市以褚家湖粮食、明天米业、莫家湖蔬菜、春泉水产、泉河柑桔等为典型代表的778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蓬勃发展,带动2万多农户就业增收。康元、金晓燕、丰年等385个家庭农场方兴未艾,推进生产要素优化配置,激活内生动力,增强农业发展动能,助推农业供给侧结构调整。半月樱花、玉泉花海、林桥蓝莓、关雎河畔等300多家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景点茁壮成长,已逐步成为当阳旅游闪亮名片,走上了产出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道路。西楚粮仓、光彩电商城、海云美食、三星土鸡等200多家农产品电商如雨后春笋迅猛发展,将全市特色优质农产品销往大江南北,带动广大农民转变观念、闯入市场,助力现代农业建设。截至目前,全市1200多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竞相发展,引领着当阳农业不断转型升级。

1.2 新型农业经营模式不断涌现

当阳市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订单农业、股份合作、土地托管等多种形式,与农户建立利益共享机制,相互促进,融合发展。目前主要有4种发展模式:一是“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基地+农户”模式。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龙之泉农业发展公司与金晓燕家庭农场达成合作协议,建立红薯生产基地400hm2,同时与河溶、庙前等地农户签订种植面积534hm2,实行“六统一”管理,2016年带动1000多农户和100多贫困户户平增收800多元。二是“合作社+公司+基地”模式。庙前秋慕水稻种植合作社联合省级产业化重点企业当阳民天米业公司走品牌发展之路,公司生产的有机品牌大米“秋慕思田”荣获2016年武汉农博会金奖。合作社建设优质水稻基地1000hm2,通过“六统一”订单运作模式,带动1000多农户667m2平均增收150元以上。三是“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位于河溶镇建国村的莫家湖蔬菜专业合作社网络社员58户,流转土地6.67hm2建设核心生产基地,建有蔬菜大棚70个,通过与宜昌北山、东方等超市建立农超对接,不断拓宽销售渠道,年销售各类蔬菜达5000多t,带动周边1800个农户和贫困户667m2平均增收300多元。四是“公司+基地+休闲旅游”。草埠湖镇智攀农业开发公司投资800多万元,按照休闲模式建成66.67hm2“稻虾共作”种养基地,2017年为全市养殖户提供优质虾苗6万kg,出售商品虾25万kg,生产有机大米8万kg,接待参观考察和休闲体验3000多人次,年总产值达1250万元,目前已成为当阳市推广“稻虾共作”模式主要学习观摩基地。

2.3 农业生产规模经营不断发展

运用市场的办法推进生产要素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化配置,依托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及镇、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创新土地流转方式,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截至目前,全市已流转农村土地面积0.81万hm2,流转率21.6%。当阳市农村土地在加速流转过程中正呈现出流转形式多样化、承接土地多元化、流转开发高效化趋势,除传统的转包、转让、互换、租赁等形式外,股份合作、土地托管、委托经营等新的流转形式不断呈现。草埠湖镇褚家湖粮食专业合作社经过6年发展,现拥有500t粮食烘干设备3台套,大型农业机械33台套,抗旱及其他设备30台套,总价值已达3000万元。合作社共租赁农户土地366.67hm2,托管耕地1000hm2,小麦、玉米等粮食生产实行全程机械化服务,年烘干粮食8万t,回收秸秆6000t,667m2为社员增收节支200元以上,目前已发展成为集种植、加工、销售和社会化服务于一体的具有现代特色的示范样板。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来看,当阳市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还处在起步发展阶段,在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过程中,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2.1 经营体系引领作用不强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有机结合的产物,目前当阳市在“四化”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一是集约化水平不高。受到土地、资金、技术等方面的制约,绝大多数农民合作组织的农产品生产仍是粗放管理的传统模式,而在单位面积土地上投入现代科技、现代服务和现代装备的、具有创新能力的不足10%,全市蔬菜种植面积达到2.13万hm2,产量90万t,而设施蔬菜面积仅占5%。二是专业化能力不足。一方面“小而全”、“小而散”的家庭经营的专业化发展,形成“小而专”、“专而协”的经营格局的步子较慢。另一方面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产业区困难重重。全市水稻种植面积近3万hm2,产量26万t,但种植品种多达120个,粒型、熟期和品质参差不齐,加工企业创建品牌难度巨大,产粮大县的效益优势无法体现。全市共有蔬菜专业村17个,只有从事大蒜、莴苣、鱼腥草种植的6个村形成一定规模,“一村一品”建设任重道远。三是组织化程度较低。目前当阳市在工商注册的70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有近一半是没有运行的“空壳社”,另一半又有相当数量内部管理松散,与社员之间缺乏合作约束机制,既不管种又不包收,只是充当了经纪人角色。全市柑桔种植2.33万hm2,总产量突破50万t,目前成立的22家柑桔专业合作社,只能从事为外地客商组织货源、打蜡分级和包装处理业务,网络全市柑农仅占1/4。柑桔价格长期在低位徘徊。四是社会化分享较少。农业发展过程的社会参与度和农业发展成果的社会分享机制不健全,带来了农业产业链的利益分配过度向加工、流通和农资供应等产前、产后环节倾斜,而从事繁复劳动的广大农户却受益不多,农业生产环节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2.2 经营主体土地流转不畅

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提升规模经营水平、扩大土地流转面积过程中,主要受到三方面制约:一是农户心存疑虑。土地流转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普及不到位,农民担心失地后又遇农产品价格上涨,由于土地无法收回,感觉吃亏,同时又对租金期望值过高,患得患失,不肯出手。二是流转程序复杂。土地流转时常受限于户口、居住地等流转条件局限,还存在面积确认难、连片流转难、流转期限短等系列问题。三是信息难于沟通。土地流转市场尚未形成,服务没有跟上,导致想转的脱不了手,要租的找不到地,较大程度上制约了土地流转规模。

2.3 经营主体融资渠道不多

一是融资门槛太高。金融机构大多没有把大型农机具、农业经营场地、大棚、果园、牲畜等纳入到抵押范围,对农业经营主体没有任何倾斜政策。二是担保平台太少。大多数金融机构不认可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主体资格,没有合适的担保机构,一般只能以个人名义才能获得有限贷款,资金来源受限制约了规模经营发展。三是服务水平太低。金融产品、利率、流程等“金融+三农”服务模式和存货、动产、土地承包权等权益抵质押模式创新力度不大,对新型经营主体提供的信贷结算仍然沿袭传统服务方式,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存在障碍。

2.4 地方政策配套力度不大

一是项目安排不尽合理。目前中央和省级农业项目资金已整合统筹,但项目资金惠及范围太小,一些辐射带动力强、社会效益好的经营主体急需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却一直不能得到项目资金的支持。二是激励机制不够完善。没有制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考核奖励办法和细则,现有的奖励政策线条粗、范围窄、数量少,与周边县市相比,在品牌培育、农村电商建设等支持力度上存在较大差距。三是服务体系不够健全。属地在地方、登记在工商、管理在农经、服务在农业,这种管理和服务方式无法形成合力。“谁都可以管、谁都没真管”,存在产前谋划不足、产中服务缺位、产后支持乏力等问题。

3 对策与建议

3.1 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规模化经营水平

一是建立发展激励机制。建议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办国办最新有关政策精神,结合当阳实际情况,尽快研究出台《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的意见》,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提出明确的管理要求和政策性支持意见。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创建精品名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等进一步实行以奖代补政策,激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创新发展。二是建立考核评估机制。从经营规模、盈利能力、技术设备、人员素质、市场表现、信用表现、产业方向、吸收就业及成长性、稳定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估,分列重点支持、支持、关注、整改和退出等若干等级,建档立卡,分类管理,动态监控,不断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管理。三是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尽快出台《当阳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程序,探索实施集体所有权、农民承包权、流转经营权“三权分置”制度。创新土地流转方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户连片种植、规模饲养,并提供专业服务和生产托管等全程化服务。鼓励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通过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多种方式的合作与联合,不断提升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水平。

3.2 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完善利益分享机制

一是推广成功经营模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全市新型农业经营典型模式的调研、总结和推广工作,引导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不断扩大就业容量,吸纳农户脱贫致富。二是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广“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多种惠农模式,进一步完善订单带动、利润返还、股份合作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广大农民有切实的获得感、有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三是加强政府扶持和项目支持。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政府扶持资金由过去的直接到户、变为项目到户、资本权益到户,允许将财政资金特别是扶贫资金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后,以自愿入股方式投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探索推广“政府+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金融机构”五位一体的股份合作制经济模式,把政府的政策资源、银行的金融资源、龙头企业的技术和市场资源、合作社的组织资源、农户的土地资源有效整合,实现各种资源使用效益最大化。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户数量和成效作为农田水利、中低产田改造、土地整理、标准化建设等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审批、验收的重要参考依据。

3.3 加快建立创新政策扶持体系,促进多元融合发展

一是完善财政税收政策。针对不同主体,综合采用直接补贴、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增强政策补贴的针对性、实效性。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加工流通、农超对接、休闲农业等,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完善农产品初加工所得税优惠目录。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对家庭农场销售自有农产品、农民合作社销售社员生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支持的各类小型项目应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组织作为建设管护主体,强化农民参与和监督。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工商资本投资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优先安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配套辅助设施,并允许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法依规盘活现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三是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大力推进“金融+三农”服务模式,借鉴宜都市“金融服务网格化”的普惠金融模式,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利率、期限、额度、流程等方面创新变革。创新特色抵质押模式,进一步激活农村土地、房产、林权、专利权等“沉睡”资源,鼓励开展权益质押贷款业务。建立多层次、全方位、互补性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不断扩大金融服务铺盖面,尽可能满足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生产的资金需求。四是支持农村电商发展。制定出台《当阳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办法》,落实支持农村电商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快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采取降低入场费和促销费用等措施,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驻电子商务平台,让电商成为当阳市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3.4 加快建立农业公共服务体系,支持人才培养引进

一是培育农业服务主体。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开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和社会化服务,带动农户发展规模经营。建立农技指导、信用评价、产品营销于一体的公益性、综合性农业公共服务组织。建立产业协会和产业联盟,大力发展农机作业、统防统治、加工储存等生产性服务组织。围绕粮油、柑桔、畜牧、蔬菜、水产等主导产业,加快形成现代农业服务格局。二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充分利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整合各渠道培训资金资源,统筹实施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农村电商培训计划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培养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三是引进农村实用人才。创新激励机制,通过奖补等方式,引进农业经营职业经理人,促进全市农业经营管理上水平、上台阶。鼓励有能力有志向的农民工、农业大专院校毕业生和农业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创办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让更多人才和资本进入农业领域,为当阳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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