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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大师都在写自传

2018-01-18张佳玮

中外文摘 2018年2期
关键词:弗里菲茨杰拉德爵士乐

□ 张佳玮

每个大师的作品,翻来覆去写的情节里,一定有他自己的某一点经历。

1957年一个春雨的日子,马尔克斯初次见到海明威——那时,马尔克斯未及而立,是个记者,只出版过《枯枝败叶》;海明威年将58岁,三年前刚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又过二十四年后,也就是马尔克斯得诺贝尔文学奖前一年的1981,《纽约时报》登了这段故事:在圣米歇尔大道上,马尔克斯隔街对海明威喊了一声“大师!”海明威回以“再见,朋友!”

也就是这一年,也就是他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前25年,马尔克斯写完了《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在一个没有暖气的房间,边冻得发抖,边修改第二遍,第三遍,第四遍……按照他自己的说法,这部小说修改过九遍之多。写一个退伍上校,一直在等军队给他寄抚恤金,一直没等到。

为什么他要写这个?

马尔克斯的父亲加布里埃尔是药剂师,母亲路易莎是军人家的女儿。他的外祖母会说许多神话,会把房间里描述得满是鬼魂、幽灵和妖魔;而他的外祖父是个……上校。一个保守派、参加过内战的上校,一个被人视为英雄的上校。他曾经带幼儿时的马尔克斯去“联合水果公司”的店铺里去看冰。他曾经对“香蕉公司屠杀事件”沉默不语。他曾对马尔克斯说“你无法想像一个死人有多么重”——这些故事会出现在《百年孤独》、《枯枝败叶》这些小说里。

此外,这位老上校,一辈子都在等政府的抚恤金。

是什么促使马尔克斯在1956至1957年,回忆起他外祖父的故事,并开始写这个故事?

另一个合理的细节:马尔克斯当时在巴黎做记者,刚被报纸抛弃,眼睁睁地等着,巴望报社给他寄钱。他和他外祖父在“等钱”这事上,不小心就灵犀相通了。

1885年,DH劳伦斯生在诺丁汉一个矿工家庭,母亲莉迪亚是个女工,此前当过老师。父母关系并不算好,一如他的成长环境:噪音、幽暗、肮脏、机械、英格兰的群山、森林与荒野。

1910年他25岁,他出版了自己的处女作小说《白孔雀》,同年他母亲逝世。有传说他亲手将安眠药递给母亲,以成全那可怜妇女的安乐死。

1912年3月,劳伦斯遇到了他未来的妻子,大他六岁的弗里达-维克利。弗里达本是劳伦斯的现代英语教授恩斯特-维克利的妻子,她与劳伦斯私奔逃去德国。1914年,弗里达得以与丈夫离婚,1914年7月13日,弗里达与劳伦斯正式结婚。

十四年后,劳伦斯出版了《查特莱夫人的情人》。描述一个男爵夫人,住在矿井附近,跟一个猎场看守私通,小说结尾,男爵夫人依然在等丈夫答应跟自己离婚,好跟猎场看守结婚。

这剧情看着,眼熟吗?

菲茨杰拉德生在一个天主教家庭,12岁之前在纽约度过,之后搬去中西部的明尼苏达过日子。在普林斯顿大学读书时,他梦想当个小说家。24岁,他认识了小他四岁的泽尔达。地道的美国南方姑娘。对菲茨杰拉德而言,泽尔达是“黄金女郎”:她美貌、富贵而任性,16岁时就是学校的舞会皇后,万千宠爱于一身,会在毕业照上写:

“当我们能借到一切,为何要工作终日。让我们只想今日,不要为明日担忧。”

菲茨杰拉德搬到曼哈顿西侧一个单身公寓里,以便看得见泽尔达家的灯光;他一边向泽尔达求婚,一边为家广告公司打工。泽尔达答应了他的求婚,然后,忽然间,又毁弃了婚约。菲茨杰拉德从天堂掉进地狱,穷困到必须去洗汽车。那年他23岁,在如此的绝望之中,他写了《天堂的这一边》——这个小说描述了一个中西部青年,如何热爱一个姑娘,被弃;如何参军;如何又爱上一个纽约富家千金,但因为穷困,只能坐看该千金嫁了旁人。小说结尾是一段自嘲:“我了解我自己,但也就如此了。”——不问可知,这是他的自传。

后来,在巴黎,他写完了《了不起的盖茨比》。我们都知道了:盖茨比热爱黛西,被弃,去参军,回纽约后知道黛西已经嫁了别人,于是拼命地取悦她,最后自己死去了……

似乎每一段动人的故事,最初都带着作者真实的心血呢?

最后一个细节。

村上春树在他前三部小说里,都写到了一个爵士乐酒吧老板,叫做杰。后来在《国境以南,太阳以西》里,写男主角娶了一个富家千金,得到岳父的支持,开了爵士乐酒吧。

——为什么呢?

——因为村上春树的确在大学毕业前就娶了阳子,得到了岳父家里的资助(250万日元),加上自己的积蓄,开了个爵士乐酒吧。

是的,每一个作者翻来覆去写的情节里,一定有他自己的某一点经历,某一点郁积的心气。所以某种情况下,没错:每个小说家,尤其是后来成为大师的那些,都在翻来覆去,写一部自传体小说——只要你读得认真,总可以感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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