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苑档案馆的记忆
2018-01-17宋文满
宋文满
保定市清苑区档案馆始建于1958年10月。经过几代兰台人辛勤耕耘,已走过五十九年的曲折历程。它经历了望都、清苑、唐县合并,划为保定市清苑区,完县、满城、清苑合并,三次区域调整后才复县建馆,后又经历了撤馆建科,撤科设馆的发展历程。今天,清苑区档案馆已发展成为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功能先进、设施门类齐全的现代化国家档案馆。现在,就让我们追寻着清苑档案馆的历史足迹,翻开历史的记忆,展现它的璀璨光华。
清苑档案馆是连接清苑历史与现实的链条,它连接着昨天、今天和明天;它连接着过去、现在与未来;它客观忠实地记载着历史的美丑与善恶。一代代兰台人为保留真实的历史,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面对一大堆历史资料,无数次地重复着归类、抄写、装订等一系列机械活动,把大量翔实的档案资料收入档案馆。如果用“兰花生于幽谷、无人自香”的风姿来形容档案工作的话,那么“兰台”就是档案人呕心沥血、挥洒生命的平台与空间。它贴切入微地揽括了档案工作的寂寞、冷落与清雅、高洁。我们“兰台人”与档案一样,不曾轰轰烈烈,不会声名显赫,然而正是我们一代代的兰台人,肩负起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的责任与使命,凭着对事业的执著、对工作的热爱,用自己的辛勤劳动,推动了清苑区档案事业的健康发展。
然而,作为一名档案干部、一名档案管理者,只有置身其中,才能感受到今天成绩的来之不易、才能感受到档案人肩上的担子多么沉重。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清苑区档案馆馆藏面积只有40平米,而且设在四楼,馆藏档案包括图书资料不过万余卷册,这与有着68万人口的大县地位极不相称。1981年6月清苑县档案局(馆)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于1987年9月5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通过,自1988年1月1日起施行。《档案法》中明文规定:“辖区内所有列入档案馆收藏范围的档案,单位需按规定日期移交当地档案馆保存,如造成丢失、损毁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当时粗略统计,仅县直部门30余家规范化档案室存档就达8万余卷。因馆库面积狭小,不能按《档案法》规定按期接收档案进馆。残酷的现实就像一块沉重的石头压在了档案管理者身上。任务就是使命,责任重于泰山。面对问题,他们没有退缩,而是勇往直前,一任接一任地奋力拼搏。1995年,上级档案部门号召建档案馆并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当时为抓住这一机遇,档案局积极谋划,同年5月14日县政府同意了建馆请示,1995年10月26日县计委批准立项(建馆),批准投资100万元,其中县财政拨款40万元,自筹60万元建设,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档案馆。1996年7月我们凭借国家档案局拨付的5万元启动资金,清苑县档案馆在县城开发区兴建,当工程完成80%的工程量时,因县财政当时连干部工资都不能保障支付,工程款未纳入财政预算不能拨款,档案馆于1996年10月被迫停建。这一停就是十年之久,期间,建筑商因不能拨付材料商及工人工资,多次被逼债人寒冬腊月将家里的门窗砸毁,为躲债不能在家过年,无奈多次到档案局吵闹,封堵档案局门不让办公并将档案局告到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市档案部门来县馆执法检查,就“未按期接收县直单位,乡镇档案进馆”下达《档案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此项工作牵扯了政府不少精力。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2000年政府将一个100平米的会议室调给档案馆做库房,很快新档案库房被装满。为了做到应进馆档案全部进馆,我们又开始了艰苦漫长的建馆路,一次次不厌其烦的找政府领导请示汇报,无数次的跑市进厅争取资金。精诚所至,金石为开。2015年,经过锲而不舍的艰苦努力,档案馆终于在清苑区政府大院拔地而起。
然而,在一些人的眼里档案部门是一个清水“衙门”,是一个无职无权的养老部门,是混饭吃的地方。然而,不进档案部门你不会知道吃档案这碗饭不是多么容易的事,面对《档案法》,面对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压力,要想管理好档案馆、管理好一个单位的档案室,使之达到能够全方位、多角度对这个单位情况进行透视检测,有许多制约因素:一是单位的具体情况,档案资料保管是否齐全,他们的上级业务部门是否重视,单位人、财、物能否得到保证。好的单位也得半年时间才能完成,一般的也得七八个月的时间,有的单位几年时间都不能完成达标任务。二是档案部门的协调及业务指导,档案业务是一门技术性比较强的工作,只有耐心和事业心是不够的,还必须熟悉档案收集、归档、整理办法,能够按照档案的本质属性也就是档案的原始记录性进行调研分析,能够编写出弥补档案资料不足的编研材料。由此看来,要想成为一名真正合格的档案工作者,没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扎实的文字功底是不可能的。
档案馆是一座知识宝库。清苑档案馆接收保管的档案内容较广泛、门类丰富,其来源有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地委、行署、市委、市政府等上级领导机关和本县党政机关需贯彻执行的指示、布告、决定、计划、总結、通知、规定、领导讲话、会议记录、纪要、简报、责任状以及直属单位和撤销机关的档案,其种类有组织、纪检、人事、宣传、文教卫生、工交、财贸、统战、民政、农业、工会、青年、妇女、民兵、企业等部门的文书及业务档案。也收集有来自征订、交换、征集收藏的报刊,机关单位编的史志、法规汇编,家乡人士编写的回忆录、小说、剧本、诗刊,名人创作的书法、绘画,照片、声像、电子等实物资料档案。清苑档案馆是一个服务清苑社会发展的场馆,为清苑的大发展解决了许多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键问题,这一点在档案馆利用效果汇编里得到了充分展现。清苑档案馆也是一个使人增长知识与才干的场馆,在这里可领略各类公文与文学创作的精美范本,也可学到科学做工、种田、养殖的经验,还能享受文化、娱乐的精神大餐。
档案馆用大量翔实的档案资料记录了清苑1500年的历史,记录了英雄的清苑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中形成的珍贵历史档案资料,保存了驰名中外的冉庄地道战画面,同时存有建国以前的土改文件资料,还有建国以来重大政治运动资料,如镇反、抗美援朝、赴苏援建、三反五反、国民经济恢复、贯彻婚姻法、三大改造、整风反右、大跃进、人民公社、粮食统购、大炼钢铁、整风整社、社会主义教育、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文化大革命、批林整风、揭批“四人帮”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接收的档案有落实政策、平反冤假错案、纠正不正之风、打击经济犯罪、体制改革、发展商品生产、改革开放、搞活市场经济、“三个代表”、和谐社会、中国梦等。所有这些材料,充分反映了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重大决策和党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的全过程,反映了单位部门职能活动的全貌。它真实地记录了这些机关工作情况,也反映了清苑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政治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文化事业的基本史实,它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它不仅在过去和现在为领导、为中心工作以及社会各方面利用发挥了很好的作用,而且在今后的政治活动、经济建设、历史研究和科学研究工作中,将继续发挥有效的凭证和参考作用。
(作者单位:保定市清苑区档案局)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