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畜禽养殖污染现状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议
2018-01-17徐国民秦泽龙
徐国民,秦泽龙
(湖北省襄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湖北 襄阳 441021)
湖北省襄阳市是畜牧大市,畜禽养殖量在全省占比较大,生猪出栏约占全省1/7,2017年全市畜牧业总产值达到359亿元,约占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的44%。畜牧业在振兴农村经济、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我市畜禽养殖的迅速发展保障了肉、蛋、奶供给,但农村畜禽养殖大量养殖废弃物没有得到有效处理和利用,也给农村生态环境带来了较大压力,成为农村环境治理的一大难题。
1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背景
近年来,党中央和各级政府、部门逐步重视畜禽养殖污染问题,2016年开始畜禽养殖污染也作为中央环保督察的重点内容之一。我市根据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的指导意见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和整改。通过划定养殖区域,关闭和搬迁禁养区内规模场、提升种养结合水平、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途径进行综合治理。
国务院在2017年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一年达到100%。
2 襄阳畜禽养殖污染现状
襄阳地处汉江流域中下游,畜禽养殖规模总量大,全市11个县(市、区)大部分地处汉江流域或支流旁。畜禽养殖及污染物排放对汉江流域及周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2.1 畜禽养殖场选址不当
中小畜禽养殖场利用房前屋后的空地、村边或人口密集区建设养殖场地,噪声及臭味直接污染周围居民,导致人们的居住环境受到严重污染;还有些养殖场为了方便产品运输与销售,把临近市郊或者交通要道附近选作养殖场,使附近城镇居民生活环境受到严重的影响;少数畜禽养殖场设在汉江两岸或水库、河流旁,所排放的污染物造成汉江流域或河流污染,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用水,甚至对饮用水造成污染。
2.2 畜禽养殖与农业种植结合度不高
近几年国家较重视畜禽养殖,实施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畜禽规模养殖得到迅速发展。随着城镇的发展建设用地趋于紧张,畜禽养殖场除了必要的建设用地外,对饲料用地和粪肥消纳用地没有配置或配置不足,使得种养主体分离矛盾凸显。加之缺乏专业的运输还田机械,使用初级有机肥的成本相对较高、施用量大、劳动强度大等问题,降低了农家有机肥的利用效率,导致有机肥还田不足,种养结合度不高。尤其是近些年来大量使用化肥,对于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良性循环也造成了一定的阻碍作用。
2.3 养殖场治污设施投入不足
由于我国畜禽养殖没有实行准入制度,大部分中小规模养殖场的建设都是因陋就简,没有统一规划,在资金方面的投入明显不足,缺乏必要的污染处理设施,加大了治理的难度。另一方面,由于污染治理投资与运行费用相对较高,养殖户单独治污资金匮乏,负担过重,大多数养殖场很难承受。有的养殖场虽然修建了化粪池、沉淀池等处理设施,但却因为费用高或容量小没有投入使用或无法达到处理效果。
2.4 养殖业主环保主体责任意识淡薄
在畜禽养殖业发展中,养殖户对经济效益的追求远远大于对生态的保护,养殖户环保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对畜禽养殖污染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缺乏环保观念。畜禽粪便露天堆放或直接排放,造成了大气环境和水体环境污染。
2.5 缺乏政策扶持激励机制
国家为了扶持畜牧业发展,在标准化养殖方面出台了一些养殖扶持政策,近几年,我市对畜禽养殖业发展也给予了一定的扶持,但由于部分县(市、区)财政能力有限或没争取到国家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的专项资金,缺乏相关激励机制 ,养殖户为了节省成本,配套建设治污设施的意愿不强,导致在养殖污染治理和资源化利用上缺少积极性,造成畜牧部门的技术指导和模式推广实效不理想。
3 襄阳市畜禽养殖污染资源化利用建议
3.1 切实强化组织领导
将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全市民生工程。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工作力度,抓紧完善和落实具体政策措施,统筹畜产品供给和畜禽粪污治理,依法明确部门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政策措施,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3.2 健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
省政府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纳入各地政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市政府将以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有机肥还田利用、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使用等指标为重点,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纳入县(市、区)政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
3.3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要加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投入力度,围绕标准化规模养殖、沼气资源化利用、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有机肥推广等关键环节出台扶持政策。利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对资源化利用装备实行补贴。各级财政每年应预算或配套专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资金,重点用于畜禽养殖废弃物技术模式研究及推广,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场带动作用明显的有机肥厂等进行奖补,畜禽养殖禽废弃物处理设施设备配套补贴等;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资金,直达实现资源化利用的养殖场户。
3.4 注重宣传引导
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解读资源化利用相关政策,提高畜禽养殖从业者的思想认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资源化利用的主要内容、工作思路和总体目标,宣传推广各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树立示范标杆,营造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