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普通玉米品种联合体试验现状、存在问题及建议
2018-01-17赵劲霖贺东刚李泽锋孙甜田陆艳梅崔浩然赵育进倪志刚郑志国
赵劲霖 贺东刚 李泽锋 孙甜田 陆艳梅 崔浩然 赵育进 倪志刚 郑志国
(石家庄蠡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河北 石家庄 050035)
2015年以前,各单位培育的玉米新品种只能走国家、各省种子管理部门安排的预试—区试—生试—审定—推广的唯一渠道,与种业快速发展的需求不适应。为解决试验审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种业新形势的需要,经国家和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多次研讨,2015年农业部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完善品种试验审定工作的通知》文件,除原有渠道外,新增“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可以自主安排试验,鼓励和支持科企联合体自主安排试验。自2016年1月开始,主要农作物品种联合体试验工作正式开展。联合体的开展不仅解决了审定中存在的问题,拓宽了审定渠道,而且进一步挖掘了试验潜力,极大地推动了种业的发展[1-3]。
1 普通玉米试验联合体基本情况
1.1 联合体基本情况 2017年国家共成立119家联合体,基本涵盖了国内主要种子企业和科研单位。根据国家审定玉米品种同一适宜生态区,普通玉米品种试验共设置11个区组,试验区组分别为:北方极早熟春玉米组、东华北中早熟春玉米组、北方早熟春玉米组、东华北中熟春玉米组、东华北中晚熟春玉米组、黄淮海夏玉米组、京津冀早熟夏玉米组、西北春玉米组、西南春玉米组、热带亚热带玉米组、东南春玉米组。另外,北方早熟春玉米组、京津冀早熟夏玉米组、热带亚热带玉米组3个区组由国家统一开展试验,暂不开设联合体试验。
1.2 参试品种情况 2017年度国家统一安排普通玉米品种试验参试品种640个(含对照),试验点次730个(不含申请者自行开展生产试验点)。其中,区域试验27组,参试品种418个,试验点次671个;生产试验参试品种222个(含对照),其中育种单位自行开展生产试验的品种207个(不含对照),试验点次68个(不含申请者自行开展生产试验点)。
2017年119家联合体自行安排普通玉米品种试验,参试品种以及试验点次数量较大,尚没有准确的统计数据。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联合体试验点次将会超过1000个,参试品种超过2000个。
2 存在的问题
我国玉米试验联合体刚刚起步,发展较快,数量较多,参试单位科研能力不同。根据近2年的运行情况进行总结与分析,发现玉米联合体试验存在一些问题[4-6]。
2.1 承试单位问题 试验点数量问题 试验点是联合体工作的重要载体,自联合体试验工作开展以来,试验点次大幅度增加,但试验点数量差异很大,某些地区局部试验点过多,而某些地区试验点远远不足,质量高的试验点更是少之又少。
试验点质量问题 试验田条件多样性,机械化程度低,仪器设备简陋,智能化程度普遍不高。如某些承试单位由于承担试验过多,试验面积加大,经常会租赁几块不同试验地,由于不同试验地块土壤肥力、地理状况、小气候因素、设施设备等有很大差异,造成了播种、田间水肥管理、田间调查等情况不能协调,从而造成试验缺乏严谨性与科学性,对试验会产生很大误差。
试验费用问题 玉米品种不同适宜生态区试验收费差别很大,玉米品种同一适宜生态区收费标准也不尽相同,有的地区按照试验地面积进行计算,有的地区则按照参试品种数量进行计算。
2.2 试验数据问题 试验数据是整个联合体工作的核心内容,试验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代表性与承试单位的人员素质、地理状况、田间管理有直接关系。不同承试单位提交给联合体的数据报告版本较多,没有统一标准;提交报告时间不够及时,对参试单位影响很大,尤其表现在数据处理以及撰写年终报告方面。从业人员的水平与素质参差不齐,可能会造成试验数据真实性与准确性方面的误差。
2.3 参试品种问题 自联合体工作开展以来,某些参试单位为了加快品种审定的速度,参试品种数量过多,造成审定品种脱离市场需求,为了审定而审定,具有一定的盲目性。
2.4 联合体参试单位问题 联合体参试单位基本都是由具有一定实力的科研或种子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单位数量相差很大,多的有几十家参与,少的只有5家参与。联合体组建具有盲目性,参试单位在没有相互了解的情况下,几个单位简单组织在一起,模仿式地签订协议,根本没起到联合体的作用。
2.5 联合体牵头单位问题 联合体牵头单位多为首次主持联合体试验,存在经验不足,重视不够,试验方案不完善,数据分析不全面、不科学等问题。
3 建议
联合体工作是一个新政策的落实,必然会存在着很多困难,联合体必须实现试验平台的扩展与外延,保持其稳定性与可行性,联合体工作参与者之间良好协调与配合,真正确立“多方共赢”的理念[7-10]。
3.1 承试单位进一步提高试验质量 建议承试单位根据承试人员业务水平、人员素质等方面综合考虑承担试验数量,不要盲目扩大面积;承试人员应进行统一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与素质,尤其是在适时播种、适时调查、适时收获、科学考种、数据分析等方面。同一适宜生态区试验费用应按照统一标准进行收费,可否由各区组主持单位进行监督。
3.2 及时提交试验数据,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从业人员应多参加专业培训班,统一进行数据处理与分析培训,以保证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承试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量而增加人员,确保数据报告及时提交给委托单位。主持单位、参试单位等可以引入一些比较成熟的玉米统计模型,如CERES-Maize、APSLM、DSSAT等,可以更加客观地评价和预测不同区域的玉米性状、产量、病虫害等问题。
3.3 参试品种应顺应市场的需求 联合体的目的就是要扩大品种试验资源,快出品种,出好品种,参试品种应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如早熟、抗病、耐密、高产、机收等。
3.4 联合体参与单位数量控制 一般联合体成员以6~10个比较合理,一是如果参与的单位过多,品种数量也会相对较多,数量多就会造成试验任务过多,给主持单位或承试单位造成压力;二是多数单位每组别大都有1~2个参试品种,一组别试验容量正合适,容量过大或者过小均不利于试验组合的鉴定。
3.5 提高牵头单位的业务水平与认识 对于整个联合体来讲,牵头单位是不可或缺的。联合体工作是否正常运行,试验方案是否合理,试验数据是否全面准确,能否选出真正的好品种都与牵头单位有直接的关系。除此之外,牵头单位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责任。
第一,联合体在建立前,牵头单位应该与各个成员单位充分沟通,做到各成员单位之间彼此深入了解,提前说明风险性与可能预见的问题,要严格遵守联合体协议,避免简单随意组合。发生问题无法有效解决,这样不仅会对联合体的稳定性有影响,也会对成员单位产生不必要的损害。
第二,联合体的建立是具有法律性的,牵头单位要能够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带头履行和监督各成员单位履行义务,避免个别单位出现违规行为。如参试品种在参试前,牵头单位要严格把控好品种转基因与真实性检测等,一旦发现问题,立马制止继续参试。
第三,牵头单位要有大局观,不仅对整个联合体工作要统筹规划,而且要根据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可预见的问题,组织成员单位一起分析问题,快速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做到协调一致,通力合作,积极推动联合体工作顺利进行。
总之,组织实施玉米试验联合体,不仅是贯彻新《种子法》关于拓宽品种审定渠道的重要体现,也是对《关于受理国家审定主要农作物品种联合体试验申请的通知》政策的落实,对种子企业、管理部门和科研院所提供了实际的帮助,极大地推动了玉米种业的发展。通过联合体内部的规范化管理和自律式磨合,联合体将成为品种审定试验中的主导力量。
应当相信,只要各联合体单位不断改进不足,使试验设计更加合理,试验方案更加完善,试点数据更加准确可靠,玉米品种联合体试验就会选择出抗性更强、产量更高、稳定性更好的玉米品种。
[1] 袁志鹏.从我国玉米品种审定制度变革看联合体制度[C]//中国作物学会,中国作物学会作物种子专业委员会.中国作物学会作物种子专业委员会2017年学术年会论文摘要集.北京:中国作物学会,中国作物学会作物种子专业委员会,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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