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经济专家柯炳生:农村“三变”改革可以解决哪些问题?
2018-01-16
今日农业 2018年12期
农村“三变”改革,即“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是国家现有改革大政和制度框架下,把农村集体组织自然资源和经济资源盘活的一种机制创新。概括地说,“三变”,就是把集体的资金和土地评估折价入股,让集体成为股东;把农民的承包土地和宅基地折价入股,让农民也成为股东。
农村“三变”改革,是一种机制创新。其并没有突破现有的大的制度框架,而只是对现有资源的一种整合,是资源使用方式的改变。一是基本产权关系,并没有发生变化,农村土地的“三权分置”制度,并没有发生变化,农民入股的,仅仅是农地的经营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而农地的承包权和宅基地的资格权,仍然在农户手中;二是农用土地的属性,并没有发生改变。也就是说,无论怎么变,耕地还是耕地,林地还是林地,农用土地的农业用途,是不能随便改变的。
“三变”改革的根本意义,在于其能够把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的资产盘活,用于回报率更高的农业经营项目。衡量改革是否成功,最终要看“三变”改革,能够给集体和农民带来多少实质性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