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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帮忙解读2018年劳动法新规

2018-01-16闫艳军

今日农业 2018年1期
关键词:劳动法黑名单合法权益

(辛 霞 闫艳军)

农民工一直是我们《劳动法》保护的重点弱势群体,农民工的问题处理不好,很容易造成很大的困扰。2018年针对农民工新出了一些新的规定,给我国弱势群体带来了更加全面的保障措施。这些新规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关于这些问题,山西省农民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律师为您解答。

越是到了年底,越有很多的农民工容易因为拿不到工资而发生各种各样的情况,甚至被利用阻塞交通干道。在之前的法律修订中,我国专门针对农民工索要工资难的问题制定了一项专门的法律,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2018年,继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之后,我国将在拖欠农民工领域实行“黑名单”制度。凡是拖欠工程欠款,导致农民工拿不到工资的,将被市场管理列为“黑名单”。

2018年1月1日起,《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用人单位的两种违法情形应被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1.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2.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由上,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不给的情况,不仅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还将影响其民事行为能力。农民工讨薪行为:法律是越来越全方位地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的,因此农民工在索要工资时要采取合法手段,通过合理途径。1.恶意讨薪可构成刑事犯罪。虽然法律是保护弱者的,但是不可能毫无底线地纵容聚众闹事者。我们都从新闻或是其他途径了解过,很多农民工聚集起来索要工资,很大程度上将造成交通和环境的一种干扰,这种行为对农民工自身而言也是非常不利的。实践管理中,即使不能对恶意讨薪的行为行使特定的刑罚,但是也将会根据相似的刑事罪名来追究聚众闹事者的责任。2.搜集证据来起诉。我国针对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已制定了专门的刑罚,2018年也将开始实行“黑名单”制度,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完全可以通过证据材料的搜集来寻求法律的帮助,以合法手段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辛 霞 闫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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