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市域内县际结对帮扶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几点解读
2018-01-16
(接上期)
三.主要任务
以市为单位,采取“一对一”“多对一”的方式,组织市域内综合实力强县(市、区)结对帮扶贫困县,重点帮扶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特别是10个深度贫困县,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帮扶的大扶贫格局。
1.开展产业合作。
被帮扶县因地制宜逐村谋划产业发展项目,对接帮扶县龙头企业和产业资本投资。支持建设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产业基地,培育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的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引进能够提供更多就业岗位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文化旅游企业等,促进产业到县到村到户。
2.组织劳务协作。
帮扶双方建立完善技能培训、劳务输出精准对接机制。被帮扶县准确掌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就业能力和意愿的劳动力信息,与帮扶县开展有组织的劳务对接。帮扶县组织引导被帮扶县贫困劳动力到帮扶县接受技能培训,推荐务工就业,县域内就业岗位优先吸纳被帮扶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帮助稳定就业增收。
3.加强人才支援。
帮扶双方选派干部双向挂职,开展人才交流,促进观念互通、思路互动、技术互学、作风互鉴。帮扶县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结对帮扶贫困县的贫困村、贫困户,通过组建工作队、派驻农村第一书记等方式开展驻村帮扶。对被帮扶县的基层干部、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进行培训,提高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
4.加大资金支持。
帮扶县根据财力情况对被帮扶县给予资金支持。被帮扶县要以脱贫规划为引领,整合使用扶贫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形成攻坚合力。帮扶县围绕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支持帮助贫困村建设水、电、路、桥、网,文化、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全力办好惠民生、解民难的实事好事。
5.动员社会参与。
帮扶县要鼓励支持县域内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积极参与帮扶。利用全国扶贫日和中国社会扶贫网等平台,组织社会各界到被帮扶县开展捐资助学、支医支教、社会工作和自愿服务等活动。组织民营企业参与“千企千村—精准扶贫行动”。帮扶县要推荐被帮扶县优势资源,帮助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