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革四十年
2018-01-16
中国的改革是从农村开启的。农村的改革迄今已整整40年。回顾农村改革这40年的历程,细数农业、农村、农民在这40年间所发生的深刻变化,无法不使人感叹:真是“弹指一挥间”而又“恍若隔世”!40年前的1978年,安徽省凤阳县梨园公社小岗生产队的18户农民,在他们决心搞“大包干”的那份契约上按下18颗鲜红的手印时,他们没有想到,自己准备承担的那份风险竟然并没有降临;他们更没有想到,那18颗红手印竟然就成了点燃中国农村改革的星星之火。
农村改革四十年的历程,实际上是从农民率先突破人民公社的农业经营体制障碍,到党中央总结、提炼、规范、推广农民创造的经验,再到党中央研究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推动城乡改革、发展互促互动的过程。但必须看到的是,农民的创造、农业经营体制的改革,对于突破改革初期的迷茫,对于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体制、机制,都具有破冰启航的意义。正如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所指出的那样:“农村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极大调动了亿万农民积极性,极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社会生产力,极大改善了广大农民物质文化生活。更为重要的是,农村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为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行了创造性探索,为实现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了巨大贡献,为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成功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积累了宝贵经验。”
四十年后,农村再次迎来改革。曾经分田到户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提高了生产积极性和生产效率。然而,随着现代农业技术和设备的不断发展和应用,以农户为单位的家庭生产模式已经无法适应当前的生产关系,土地流转集中,机械化、规模化成为趋势。“三权分置”的土地改革制度在此基础上应运而生。可以预见,中国的农村将在未来几十年再次呈现天翻地覆的变化,并称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站在农村改革四十周年这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有理由为已经取得的成就感到自豪,但也必须清醒认识到,距实现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目标还任重道远,改革仍在路上,而回顾和总结,只是为了使尚无穷期的改革能够走得更加蹄急步稳、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