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花生产业现状及发展对策
2018-01-15张广福
张广福
一、花生产业现状
滦县耕地沙性大,种植花生得天独厚。花生常年播种面积1.54万公顷左右,上世纪九十年代达到过最高1.8万公顷,平均单产由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每公顷1500公斤左右提高到了目前的34200公斤。2017年,全县花生种植面积1.67万公顷,每公顷单产4482公斤,总产花生(果)7.5万吨,主要栽培品种为适合出口的鲁花系列、冀花系列、白沙系列等优质品种,产品主要以花生米的形式销售。
1、产品优势。由于得天独厚的多沙性土壤条件,滦县所产花生荚果漂亮、口感香甜、品质高、出油多、没有杂菌,受到国际、国内消费者的青睐,连续两年被评为优质农产品,被农业部命名为“全国首批油料生产试点县”。
2、技术优势。近年来,我县农业部门引进推广了“冀花6号”、“冀花16”、“花育23”、“唐8252”、“3323”等优质花生品种,全面推广地膜覆盖、化学调控、病虫害综合防治、花生后期防早衰等花生高产栽培技术,为我县花生产量的提高起到了积极作用。
3、区位优势。我县西边紧邻北京(200公里)、天津(160公里),南靠京唐港(76公里)及正在兴建的曹妃甸深水港和工业区(80公里),东接东北三省,县内交通网将滦县与华北经济区和东北经济区紧密联系起来,我县的产品运往上述地区较山东、河南等地在运输成本上具有明显的优势,在销售价格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二、花生产业存在问题
1、科技含量较低,生产条件有待改善。近年来,依托花生良种补贴项目,我县引进了冀花5、冀花6等花生新品种,但受农户小面积分散种植的限制,新引进的品种在三、四年的时间内迅速退化,花生品种呈现出“多、乱、杂”的状况,尤其是专用型花生品种的引育力度不大,限制了花生市场竞争力的提高。同时受农业生产条件及基础设施等限制,我县东安各庄镇、油榨镇、雷庄镇等北部地区还处于“靠天生产”的状况,且由于管理粗放,关键技术措施应用不到位等问题,造成花生产量水平极不平衡,高产地块每公顷接近6750公斤,低产田只有2300公斤,严重影响商品等级和市场价格、效益的稳定。
2、标准化生产程度低,品牌知名度有待提高。受轮作、重茬的影响,花生线虫病、根茎腐病、叶斑病等病虫害发生严重,且由于农民标准化生产意识不强,化肥、农药使用不科学,影响了花生品质的提高。我县花生具有“东路花生”的美誉,一些花生加工企业对其产品也进行了商标注册,比如滦县顺良食品厂和滦县益亨通食品有限公司分别注册使用了“滦雷”“老呔果”等商标,但由于宣传力度、品牌包装、产品规模等各种原因的影响,这些品牌都没有形成一定的知名度,产品没有形成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品牌知名度、影响力均有待进一步提高。
3、产业化规模小,示范带动作用有待增强。我县花生始终以“手剥米”、“鲜食”的形式畅销,生产加工以简单炒制为主,规模小,技术含量低,转化增值幅度不大,缺乏在花生生产、加工、销售过程中真正具有带动作用的花生龙头企业,虽有部分小作坊式企业加工食用油和花生食品,但并没有发展成产业集群,广大农民种植花生效益不稳定。目前,滦县顺良食品厂和滦县益亨通食品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在花生加工生产中发挥了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但随着市场的拓展,都亟需扩大生产规模、引进先进设备,资金问题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主要难题。
三、对策及建议
1、加快“东路花生”产业建设步伐,促进产业集群发展
按照县十二次党代会关于建设“一带六园”的总体部署,积极做好花生产业的总体规划,以雷庄镇、古马镇、小马庄镇、茨榆坨镇、东安各庄镇等花生种植区域为依托,以改良土壤、种植绿色花生为基础,积极培植或适时引进一批花生加工企业,整合现有花生加工或流通企业,着力促进“东路花生”产业快速发展,使之成为我县农业生产的靓丽名片,真正引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其在花生产业化发展中的带动引领作用。
2、强化技术支撑,加快品种引进更新
围绕“东路花生”产业园建设,进一步加大对花生产业的科技投入,围绕市场需求,积极引进推广高产优质专用型花生品种,实行品种区域化种植,提高产品的一致性和竞争力。增加相应科技经费的投入,鼓励农口各职能部门、加工企业、种植大户等多层次的开发,共同促进我县花生产业的壮大。同时,以滦县百信花生种植专业合作社为典型,积极改进栽培管理措施,全面推广土地托管经营模式,大力推广无公害标准化生产、统防统治等配套技术,实现花生生产绿色化、有机化,促进产量和质量的双提升。
3、强化品牌带动战略,有效提升产品品质
充分发挥我县“东路花生”在国内外市场知名度高的优势,积极引导相关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提高品牌意识,以“东路花生”地理标志产品为依托,对品牌进行整合,进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积极争创知名、驰名商标,形成品牌优势。支持花生加工企业积极参加农展会、展销会等平台,逐步培育消费群体,提高市场占有率。
4、强化政策资金扶持,壮大企业发展规模
花生作为我县农业的主要种植作物,在农业产业结构内部占有重要位置,是中部沙地地区农民经济收入来源的重要途径之一。县委、县政府必须制定相应的政策,在花生种植、品种更新、新技术应用等方面给予资金补贴,加大对“东路花生”产业园内的种植大户和企业的扶持力度,整合国家、省市扶持政策和资金,集中用于农业龙头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