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将遭联合惩戒
2018-01-15
今日农业 2018年7期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民政部等31个部门签署《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明确加大对婚姻登记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加快推进婚姻登记信用体系建设。
《备忘录》明确,规定的联合惩戒对象为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主要包括: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无配偶证明及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的;作无配偶、无直系亲属关系、无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虚假声明的;故意隐瞒对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状况,严重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其他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行为的。《备忘录》指出,联合惩戒措施共有14条,涉及个人招聘录用、从业资格、职务晋升、评先评优、企业审批认证、融资授信、补贴性资金支持等多个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