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8条措施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
2018-01-15郝金刚王恩建
文/本刊记者 郝金刚 王恩建 高 晖
日前,山东省委组织部、省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临的问题,提出5大项18条措施。
派下去 为基层配好带头人
针对部分扶贫重点乡镇卫生院和薄弱乡镇卫生院存在管理不规范、服务能力弱、群众满意度低等问题,《措施》提出“面向扶贫重点乡镇和薄弱乡镇卫生院选派业务院长”。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同步印发《选派优秀卫生人才到扶贫重点乡镇和薄弱乡镇卫生院任“业务院长”工作方案》做出具体部署。《方案》规定,“业务院长”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由各市组织从二级及以上医院选拔;原则上从医联体、上级对口帮扶医院内选拔,省级委属公立医院和帮扶任务较轻的市选拔部分人员对任务较重的地区给予支持;“业务院长”任期两年,全脱产到卫生院工作,肩负的责任包括实现卫生院规范化管理水平、服务能力和群众满意度的“三个提升”。2018年,该省在临沂、菏泽两市开展试点,2019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
涨上来 真金白银提高收入
在留住人才方面,省财政支持实施农村订单定向本科医学生免费教育,按每生每年1万元标准,免除学生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生活补助。对全日制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到财政困难县乡镇卫生院工作、服务达到一定期限的,实施学费代偿办法,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共同承担。
在提升技能方面,采取补助倾斜方式,把全科医生等紧缺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标准,由年人均补助3万元提高到4.5万元。
在待遇落实方面,对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综合收支预算基础上,根据当地同类事业单位人员经费供给标准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内实有人数核定安排基本人员经费;同时,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收支结余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人员激励。采取政府购买等方式,通过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标准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等措施,支持基层卫生人才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多渠道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
留得住 营造创业好氛围
为留住人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措施: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公开招聘和岗位管理方面,对于年龄、专业、学历等适当放宽;对于引入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博士以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增设基层卫生正高级职称,打通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天花板”;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申报职称的必要条件;对全科医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健全基层卫生人才绩效工资政策,完善激励机制。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水平在当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水平上有所浮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与当地县区级综合医院同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进行内部绩效分配时,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全科医生津贴、加班绩效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