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哈深合作新模式
2018-01-13
哈尔滨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就深圳近年来对口合作模式和经验进行了认真调研和总结,以期对哈深对口合作提供有益借鉴。
一、建立高效务实的合作机制
建立以深圳方为主导的 “两市党政联席会议——对口合作领导小组——对口合作平台公司”的工作机制。两市党政联席会议定期举行,研究、部署对口合作过程中的重大发展战略;对口合作领导小组由两市分管经济、建设、产业等方面的副书记或副市长担任组长,规划、国土、发改、工信、科技、住建、环保、国资委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研究解决对口合作体制机制创新、理念创新、政策创新、产业对接、人才交流、重点任务及重大项目的部署、利益分享、考核机制、资金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对口合作平台公司发挥市场运作能力,负责落实重点任务、重大项目的建设及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哈尔滨市政府在对口合作中承担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解放思想,统一认识,主动作为,发挥引导带动作用,加强统筹谋划,强化组织协调,优化政策环境,为两市对口合作创造有利条件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确立多层次合作关系
两市政府在合作过程中,建立横向联动、纵向衔接、定期会商、运转高效的多层次、宽范围、广领域的合作关系,充分考虑两市资源禀赋、产业优势、发展水平,在产业及改革创新文化方面建立全方位合作关系。建议主要从以下方面探索合作共建关系:
深圳战略性新兴产业与哈尔滨地区广袤的发展资源和巨大的市场前景的对接;哈尔滨地区农业和绿色食品与深圳消费市场的对接;深圳生产性服务业(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物流等)与哈尔滨地区实体经济的对接;深圳改革创新文化与哈尔滨当地特色文化的对接;深圳科技创新与哈尔滨当地高校院所的对接。
同时,两市政府在市级层面、区级层面、国资国企以及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力量方面广泛参与合作,促进资本、人才、技术等要素充分对接和流动。
三、设立对口合作示范区发展“飞地经济”模式
建议两市在整体规划、全面对口合作的基础上,采用“重点突破、示范带动”策略,共同划定区位条件较好、交通便捷、用地有保障的合作示范区。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发展“飞地经济”模式,在合作示范区范围内推行深圳先进的市场观念、管理理念、政策环境,鼓励深圳企业按照“总部经济+生产基地”的方式参与“飞地经济”建设。在GDP、财政税收等方面两市建立分享机制,按一定比例进行分成,两市税收分成部分在园区建设前5年留在园区,支持园区发展。
同时,建议两市政府在人才、教育、住房、医疗、税收、行政审批、土地供应、招商引资、产城融发展等方面出台专项支持政策,打造哈尔滨“特区”。
四、通过组建合资公司落实对口合作重点任务
在对口合作期间,双方通过成立合资平台公司的方式,负责合作示范区的建设工作,赋予合资公司园区规划权、园区开发收益权(含土地出让收益和生产性企业的税收返还)、土地优先开发权、特许经营权等。合资公司由深圳方主导,引进深圳的先进理念、管理团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两市政府及相关出资人充分信任和放权,发挥合资公司的投资与运营能力,建议哈尔滨市政府以“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勇气,从开发理念、注资、绿色审批、土地保障、政策支持、产业招商等园区综合开发各个方面支持合资公司的工作。两市政府在合资公司运行前3年内配置优质资源(如土地资源、旅游资源及特许经营权等),保障合资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并通过灵活多样的资本运作等方式辅助合资公司上市。合资公司产生的利润双方股东前5年不分红,用于园区滚动发展,将两市合作示范区打造成为国家区域合作的样板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