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治精神
2018-01-11周杰
周杰
随着我国法治国家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法治精神成为依法治國的重要支撑。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进一步明确了广泛宣扬法治精神的目标,即“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至此,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已逐渐成为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任务。从依法治国方略提出至今,虽然我们在法制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中国法制体系依然存在许多漏洞,公民法制观念比较薄弱,以至于“人治”大于“法治”、“中国式过马路”、“走关系”等法治精神缺失现象普遍存在,如何在新的历史时期改革并创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这是一个重大问题,是国家发展历程中重要的一步也是必须成功跨过的一步。
法治精神的内涵
法治精神的内涵,首先要理解法治的含义。法治一词,从字面上来理解,就是依法治理。由此可知,法治与法律紧密联系,而法律既是对于公民权利的一种保护,也是对于政府权力的一种限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民是自由的,没有等级的差别,政府亦不可滥用自己的权力,因而,法治是与“人治”相对的概念,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治国方法。人治所强调的是人的权力是至高无上的,在法律之上,法治则恰好相反。在一个法治社会,人的权力绝对不允许凌驾于法律之上,在法律面前绝不容许以人情来做交易。但值得注意的是,法治并不意味着完全就排除了人的价值,毕竟一切法治程序还是要由人来执行和发布,而人在其中的作用并不能等同于“人治”。所以法治也就是以依法治国的制度和机制来实现法律至上的治国方法。法治精神,就是将法治作为一种信仰,以法律为准则来指导和规范人们在社会中的行为。
中国法治精神缺失现象
中国人从古至今一直都向往着社会的公平,都希望法律能够带给社会公平。然而,在当今的中国,法治精神缺失的现象普遍存在,在中国常见的“中国式过马路”、“走关系”、“能私下解决的事儿绝不找公家”等等,在我们的生活中可以说是随时随处都可以看见,这些现象甚至已经成为大家默认的潜规则,所以法治并没有真正实现,或者说还不健全,法治的实施不够力度,在人们心中不够有公信力。那么导致中国法治精神严重缺失的原因就是,人们已经将这些原则普遍作为自身行动的指导准则了。
首先,在现实生活中,最普遍的现象就是过红绿灯的时候,大家等人多的时候就会一起闯红灯,组队过马路,其中人多就是关键,好像人多就占了一定的道理,因为大家心里没有把遵守交通规则当回事儿,认为只要人多法律就不敢把我怎么样,从这个例子可以得出“法不责众”这个词的重要性,也就是说,法律并没有得到普遍的尊重,也没有被普遍遵守。这很明显是利用了人们是国家的主人这一点在放肆行动,并没有意识到主人也是需要维护家庭秩序的,并不能因为自己是主人就可以为所欲为。由此,遵守法律被人们自主地套上了一些条件,人们习惯性地享受着法律带来的便利,另一方面又想要法律更多的方便。其次,从中国普遍的“走关系”的逻辑中充分反映了“人权至上”的现象。现在社会上的人际关系的建立已经几乎完全利益化了,每逢佳节走访亲友的目的已经不是原来自古以来的那种单纯的关系了,带有各种目的性和利益交易。关系已经是一种可以逾越法律超越限制的重要因素了,没有关系可以说你在社会上根本走不动站不住脚,尽管有很多人还是排斥这种行为的,但是一旦发生在自己身上,还是比免不了要靠关系。第三,在生活中如果遇到了什么重大事件,大家还是习惯私下里解决,私下里能解决的绝不会找公家帮忙,人们不会用法律途径来帮助自己,觉得一涉及法律,事情绝对会闹大的。主要还是因为大家觉得“人治”大于“法治”。
法治精神的培育
虽然随着我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的制定,“法治国家”目标的确立,“依法治国”的理念已经深入老老少少的内心,但是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它也只是停留在纸面上的一种理念,并没有就其本身进行实质性的遵守或者说是尊重。在我国,“中国式过马路”、“走关系”等行为的出现,代表了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的薄弱性,并没有将法律精神融入自己的精神,没有将法律奉为真正的信条,这种行为也严重打破了社会和谐安定的秩序,严重阻碍了法治国家目标的建设。法治是当今各国治理国家的科学选择。我们必须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注重法治精神的培育,让法律深入人心,让法治精神融入每个人的骨髓,从而法治精神就代表着中国精神,在我们“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实现实质性的跨越,让我们的文化内涵和软实力更上一层楼。
对于法治精神的培育,我认为主要有四个方面:第一,法治精神的培育首先要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当下中国人民的法律意识普遍薄弱,即使有少部分具有法律意识的人,也只是表面上的知道,没有在本质上把握法律意识的重要性,我们应该注意从内在的自觉性、自主性来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要切实付出行动,不能只是随口说说的法律意识。第二,提高全民法律意识的前提是我们要建设先进的法治文化,特别是法治文化的学习。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培育全民法治精神就必定要学习法治文化。我们应该为大家营造一种法治氛围,让大家从小就开始接受法治教育,学习法治文化。第三,要注重普法教育。所谓精神不能只是浮于表面,就应该深入内心,同样培育法治精神就是要人们将法律谙熟于心,外化于行,更是要让法律真正成为人生的信条甚至是生命的信仰,这样才能让人们熟知的法律从枯燥的法律条文上变成有价值的法治精神。第四,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保障。要想建立健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就必须让法律精神成为中国精神的一部分,更要让体系成为法治精神成长和发展的后盾。
检验一个国家的法治水平高低,不仅要看立法的数量与质量,更重要的是看是不是在绝大多数公民心中有法治观念,法治精神的弘扬和培育是一个漫长又坎坷的道路,我们现在真正能做的就是,完善法律,寻求途径,运用各种方式让人们信任法律,贯彻国家的各种方针政策,每个人做出一点改变,配合国家,实现全民治国。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