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
2018-01-11易军
文/易军
国务院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清理工作,针对当前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名目繁多、数额巨大、增加企业负担等问题,要求进行清理规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必要措施,有利于发展信用经济,建设统一的建筑市场,促进公平竞争,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务院工作部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财政部对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进行了清查,摸清了基本情况,提出了相关政策措施。2017年6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主要政策措施如下:
一是全面清理各类保证金。对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保证金,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
二是转变保证金缴纳方式。对保留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建筑业企业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
三是按时返还保证金。对取消的保证金,各地要抓紧制定具体可行的办法,于2016年底前退还相关企业;对保留的保证金,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按时返还。
四是严格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五是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对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实行减免措施;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六是规范保证金管理制度。对保留的保证金,要抓紧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保证金管理制度和具体办法。对取消的保证金,要抓紧修订或废止与清理规范工作要求不一致的制度规定。在清理规范保证金的同时,通过纳入信用体系等方式,逐步建立监督约束建筑业企业的新机制。
七是严禁新设保证金项目。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工程建设领域新设保证金项目。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信息公开,建立举报查处机制,定期公布查处结果,曝光违规收取保证金的典型案例。
保证金的名目非常多,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都高度重视,要求一定要大力度为企业减负。目前工程建设领域,除了依法依规设立的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之外,各地设立的保证金还多达24种,这24种当中有诚信保证金、文明施工保证金,也有总理谈到的磋商保证金等等。从前一段时间对部分省市调查的情况,以及对七家央企调查情况看,各类保证金的总额占到企业年营业收入的10%,这是全国的大概平均情况。而七家央企占比就更高了,通过对七家央企的了解和统计,他们缴纳的各类保证金,仅2015年度就高达3116亿元,占了他们营业收入的11.3%。通过这个数字,大家就知道,企业的负担有多大。而且这些保证金大多还是以现金方式缴纳,据此我们通过对近两年大概估算,全国加起来,每年的保证金都能超过上万亿。
同时,很多业主,包括政府业主也包括其他业主,没有及时按约定的时间返还给企业,给建筑业企业造成了很大的负担。所以,国务院领导多次做出批示和指示,要求一定要加大力度减轻企业负担,针对当前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保证金问题,加大清理力度,最大程度地来降低制度性的交易成本,这也是整体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必要措施。
保证金取消以后,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来替代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这也是一种国际惯例。引进了第三方金融机构,对企业双方,不管是业主也好、施工企业也好,都是一种约束,是一种担保,促进了信用的管理。
清理保证金的积极的一面是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有利于增加企业活力。按照清查情况和有关的统计数据来看,我们进行了初步估算,此次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的保证金,盘活了近万亿的资金,大大减轻了企业负担,同时也激发了市场的活力。
清理保证金有利于发展信用经济,资信越好的企业,开银行保函的基础越牢,相对也越便利;同样也有利于建立统一的建筑市场,促进公平竞争,能把全国各地的门槛都统一起来,把不利于竞争的因素都去掉。同样,它也有利于促进企业加大对工程质量的保障、人员培训、技术研发等方面的一些资金的投入,真正促进我们这个行业转型升级,所以有利的方面是很多的,有利于企业真正的健康发展。
这次保证金清理的范围除了依法依规的保留下来以外,其他各地设立的一律都取消。下一阶段,没有国务院的批准,在这个领域当中,一律都不能新设各种保证金,这是必须要求的。还要推行信息的公开,建立举报查处机制,同时对定期公布的查处结果,该曝光的典型案例一定要曝光。同样,目前有一些规定和清理规范的要求不符合的,该取缔的取缔,该修正的修正,总体是希望使这个行业健康发展,所以设立保证金一定要依法依规。(本刊记者 林凤鸣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