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重 违法多 责任是老总的”
——云南安监局约谈部分运输企业侧记
2018-01-10高玲刘贤能
文/高玲 图/刘贤能
云南安监局约谈部分运输企业
9月8日下午,云南省安监局对2017年发生道路交通较大事故的3家企业负责人和昆明市、曲靖市、红河州3个地市政府,以及交通违法行为多的3家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警示集中约谈。云南省安监局、省交通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旅发委、省政府督查室、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等领导参加。
3起道路交通较大事故分别是:2月26日,开远市昆驰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重型自卸货车在福昆线路段发生事故,致6人死亡;8月23日,昆明如祥货运有限公司运输磷酸车辆在昆石高速驶入对向车道与对向车道行驶的2辆小型客车撞压,造成5人死亡;8月24日,曲靖信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客车,在从罗平汽车北站发往曲靖途中,发生侧翻事故,5人死亡、21人受伤。
3家交通违法行为多的运输企业是:曲靖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昆明旅游汽车有限公司,陆良县青山客运有限公司。上述3家运输企业违法行为长期排名全省前十名,受到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挂牌督办处理。2017年1-7月,分别发生交通违法行为952起(共有客车3 464辆)、149起(旅游客运车辆309辆)、370起(营运车辆829辆)。
云南省安监局局长王以志(左二)参加会议
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王方荣用事故分析说明企业安全管理上的漏洞。王方荣介绍,“8·23”昆明如祥货运有限公司运输磷酸车辆事故,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危化品运输车辆管理制度不落实、GPS动态监控长时间失控漏管等突出问题。肇事车辆长期存在超载、罐体违规装载(该车准运亚硫酸,长期运载磷酸)、车况不良、无随车安全押运员等严重危及危化品交通运输的安全隐患,未采取任何有效管理措施。肇事时车辆核载19.6 t,实载36.76 t磷酸,原因是由于磷酸密度比重是亚硫酸的1.8倍,罐体充装磷酸后,车辆严重超载。
“该危化品运输企业对企业名下登记的很多车辆在什么地方、具体位置、在从事什么业务等都不清楚,又如何落实车辆驾驶人安全管理责任和车辆动态管理规定呢?车辆运行数据还能完整真实吗?源头管理措施不到位、企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这是老问题,又是大问题。” 王方荣说。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苏永忠表示,对危化品运输车辆违规装载问题,必须追溯源头,依法追究责任。
云南省安监局会议室内气氛严肃,不时听到“我们对死难者表示沉痛哀悼”“我们深刻检讨”“我们一定深刻吸取教训,认真整改”等这样的表态。
这6家企业都把“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守法意识不强,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技能不足”作为发生事故和出现违法行为的一条主要原因。对此,云南安监局蔡继发副局长不认可,认为这样的检讨不够深刻,难以让企业负责人真正认识问题根源。
蔡继发说:“不能把责任都赖到司机头上。司机不守法是企业管理上的问题,事故重,违法多,就是企业负责人不尽职,责任是老总的。”
“今天约谈的6家单位都是两客一危和旅游运输企业,风险高,责任重大,必须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蔡继发随即发问在场的6家企业负责人:“目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你们知道吗?从什么时候开始?到什么时候结束?”
没有人能准确回答出来。
“不知道,记不起。这叫重视安全吗?违法行为多的企业,安监部门多次上门检查督促提醒,企业负责人都不在,这同样是不重视。车辆装了GPS,企业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不进行及时的制止和处理,等于这个系统没有发挥安全监管的作用。众多的隐患就有了这些事故和违法行为多的事实,教训极其深刻。” 蔡继发要求被约谈的企业负责人敬畏法律、学法、守法、用法;要珍爱生命,道路运输企业,是经营者也是参与者,要知道责任重大,要亲自抓;要服从相关部门的监管,这是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和职责,各种整改指令要认真整改完善,而不是应付监管和检查。
蔡继发对被约谈企业约法三章:3天内,被约谈企业上报整改措施方案,如果再发生事故或违法行为增加的企业,一律停产停业整顿。整改变化不大的企业,将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被约谈单位提交法人安全承诺书,报行业管理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备案,如果不提交的,将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被约谈单位将被作为大检查活动的重点检查单位,对违法行为按“四个一律”上限处罚,并组织媒体明察暗访,发现问题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