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供给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方向
2018-01-09陈倩
陈 倩
(无锡太湖学院 商学院,江苏 无锡 214064)
社会福利供给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方向
陈 倩
(无锡太湖学院 商学院,江苏 无锡 214064)
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背景下,创新社会福利的供给模式是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新型社会服务体系的重要任务。通过对政府购买社会福利服务的模式及演变机制的分析,提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福利供给的优化路径。基于此,社会福利供给创新需做到:推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优化福利供给绩效评估、创新拓展多元融资渠道、积极培养社工专业人才、营造社会福利法治文化、创新公众有效参与渠道。
社会福利供给;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体系
一、引言及相关文献回顾
随着全球社会福利理论研究与实践的发展,多国政府部门正践行一种多元主体“合作治理”的社会福利模式。为了应对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的社会福利需求,我国政府也在积极探索社会福利供给的新模式,尝试积极推进社会福利供给主体多元化的进程,引入社会组织参与到社会福利供给的过程中。
目前,国内关于社会福利供给模式的探讨较少,现有文献多从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购买模式、各主体间关系、购买策略、评估方式等方面介绍国内外的基本理论和个案经验。
彭少峰等(2016)指出,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各种模式现在不同程度地陷入了行政化和碎片化的结构性困境,社会服务供给模式的制度性偏差制约了社会服务供给的绩效和社会价值。岳经纶等(2013)从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服务的原因、机制以及影响的角度对社会服务供给进行了整体分析,并梳理了社会服务供给主体的现状。邓玮(2016)在公共性视角下探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遇到的困境,并提出可以通过发展多种社会服务购买主体、发展公共服务组织与机构、加强公众参与等途径优化并提升购买社会服务的公共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过程中,需建构新的社会服务体系,明确各自地位、理顺多个主体间的相关关系。陈天祥等(2016)认为,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中三大主体即民政局、街道办和专业社会服务机构之间存在着互动关系特征,包括正式的委托代理关系、演变的吸纳关系以及社会服务中的合谋关系。Van Slyke(2007)从政府和非营利社会服务组织间的契约关系探讨了管理者和代理人之间的关系。袁同成(2016)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评估的角度指出我国从“福利管理”向“福利治理”转变需要推行合作式评估模式,以保障社会服务提供过程中购买主体、受益者、承接服务的社会组织以及社区等相关利益方的权利,进而达到提高社会服务的效率、增强社会组织自主性和活力的目标。赵环等(2015)认为,第三方评估机制的创新方向应从以往的“事后评估”逐步转向“前置评估”和“事后评估”并重。
现有文献对多地个案经验的描绘,也为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改革提供了经验借鉴。顾瑞兰(2015)从购买内容、购买主体、购买资金、承接主体、购买方式、过程监督和考核等方面介绍了香港政府向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NGO)购买社会服务的做法和发展过程,香港的社会服务经历了由NGO全部提供到政府和NGO共同合作提供两个发展阶段。杨君等(2013)对上海和深圳两地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个案经验进行比较研究,揭示了社会服务购买过程中政府和专业社会服务机构在新的社会服务体系建构中的相互关系和地位。Johnston(2008)提出,社会服务供给过程中的契约需要建立在对社会服务供给网络和绩效的管理基础之上。
综观现有文献,目前我国学者的研究主要聚焦于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模式探讨,而对于社会福利的供给模式,包括在社会保障、公共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等细分领域服务供给的探讨则较少,对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福利项目和服务体系过程中如何建立福利供给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完善监督评估长效机制的研究也较少。我国社会组织参与福利供给的研究仍处于探索阶段,西方的成熟经验也需要与我国国情相结合,诸多问题亟待做系统性分析。在多元实践的各类型社会福利供给创新格局下,政府购买社会福利服务面临现实困境,采用何种优化路径,采纳何种社会福利供给的创新模式才能符合我国本土实践的长效发展,这正是本文所要研究的主题。
二、我国社会福利供给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会福利供给模式单一,公共服务效率低下
在政府提供社会福利服务的过程中,出现了社会福利成本支出过高但效率较低的状况。政府社会福利供给模式单一、效率低下的根本原因在于政府公共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缺乏利益驱动机制(李英东,2017)。政府长期垄断社会福利服务,缺乏对效益和效率的追求,导致社会福利供给效率低下,具体表现有部分公共资源的浪费、公共需求难以满足等。政府缺乏完善的外部监督机制,对所提供的社会福利服务的效率和效益监督力度不足,亦是造成社会福利服务效率不高的重要原因。社会福利供给模式单一、服务效率低下易引发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危机、减缓社会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拖慢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2.绩效评价评估体系缺失,监督管理机制欠缺
我国政府购买社会福利服务模式尚处于摸索阶段,社会福利供给的评估模式和绩效评价体系还不健全,全国性的法律和政策文件比较少。目前国家民政部和各级政府主要采用政府部门直接评估、第三方评估和综合性评估等三种评估模式。2012年广东省制定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暂行办法》开始赋予政府部门直接对其购买的服务进行评估的权力;2015民政部颁布《民政部关于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标志着国家支持第三方评估社会组织提供服务的模式;2014年由民政部、财政部和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确立了综合性评估的模式。但是目前上述三种评估模式的规定都较为笼统,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难以做到多元社会主体对社会服务的评估,存在着诸多问题:政府直接评估存在着公开程度不够、专业性不足、权利寻租的问题;现有第三方评估机构独立性不足,多是看政府部门脸色行事,评估数据的真实性存疑,形式大于实质;综合性评估模式中存在着政府话语权过大、各利益主体互动不足、政府部门权利过大的情况。
监管机制方面,目前只有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等部分试点城市有相关指引文件,对社会服务购买和承接主体、购买内容、资金保障、购买机制等内容做了原则性方面的规定,但在监管机制和绩效评价等方面却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唐忠义 等,2016)。由于法律和政策制度的不健全,政府在购买社会组织提供的服务过程中,尤其是购买社会福利服务的过程中存在着评估和监管都缺乏统一标准、随意性较强、政府自主权过大等问题。
3.社会组织运作能力不足,资金匮乏规模弱小
财政部科研所课题组(2014)提出教育(如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医疗、保障性住宅等权益-伦理型公共产品都可以纳入社会福利购买的范围,在此过程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探索“政府—企业—社会”三元结构,实现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鉴于政府提供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效率较低的现状,社会组织需要有更多机会参与到福利供给的服务中来,扮演社会福利参与者和提供者角色。但在现实中,我国现有的社会组织普遍存在着规模较小、组织能力薄弱、资源不足、专业人员不确定等问题。社会组织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多头管理与多重制约的困境,包括受市级、区(县)、街道等划拨经费的多个主管部门管理,还面临着发展资金匮乏的局面,难以承接大量社会福利服务。社会组织面临发展规模相对弱小、多重目标任务冲突、服务能力不强、资金匮乏、任务难以执行等困难。受现实条件的制约,即使社会组织有发展壮大的需要,但与政府购买社会福利服务的要求相比,在数量和运作能力方面仍然存在诸多不足,尚不能提供优质的社会福利服务。在社会组织缓慢的发展过程中,仍然有赖于决策者的重视和政府政策制度的进一步扶持。
4.文化价值理念相对滞后,公众参与机制缺乏
我国政府购买社会福利服务的发展历史不长,制度和机制构建还不完善,政府的角色和定位尚未明晰。一方面,由于社会福利领域在市场准入制度方面有一定的限制,社会和个人资本无法自由地进入社会福利供给领域中,社会福利长期由政府组织主导提供;另一方面,社会组织的发展处于起步阶段,规模较小,权威性不足,因而还很难得到公众的信任和认同。社会福利项目的管理权力主要集中于政府,政府、社会组织和公众间未能实现良性互动。“服务型政府”的理念有待于进一步深入人心并在社会福利的购买中落到实处。
与此同时,在现行的评估体系中仍存在公众性不足的现象,缺少专业、独立、多元的公众监督评估机制。社会公众是社会福利服务的直接受益者,公众对政府购买社会福利服务的监督具有较高的积极性,然而在各地购买社会福利服务的过程中,依然缺少相应的规范与程序,公众很难参与到具体的社会福利的购买过程中去,也很难起到切实的监督作用。因此,社会福利的购买过程亟待建立具体的评价指标和考评方法,引入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
三、政府购买社会福利服务的模式分析
从对上海、深圳、江苏、浙江等多家社会组织的问卷和访谈调查结果显示,提高社会福利服务质量、节约经济成本、满足民众多样化需求是政府购买社会福利服务的主要缘由。
(一)政府购买社会福利服务的模式与关系
1.政府购买社会福利服务的多种模式
关于政府购买社会福利服务的机制,可从社会福利服务购买的流程、运作机制、购买的具体方式以及在社会福利服务购买过程中政府和社会组织之间关系方面予以分析。从政府购买社会福利服务的流程角度分析,总体上分为若干阶段,详见图1。政府根据公众社会需要确定项目,通过合约与契约方式向有资质的社会组织进行服务的购买。社会组织根据合同提供服务,由政府对全过程进行监管,并通过绩效评估手段来决定费用的支付和后续合作。
图1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福利服务流程
具体来看,我国现有多种政府购买社会福利服务的模式。从所有者和经营者角度来划分,有官民共建、民办官助、官办民营以及民办官营等模式;按照管理体制进行分类,有直接资助、授权委托、补贴、签订服务合同等模式;根据社会福利服务购买过程中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关系以及购买程序是否存在竞争性可概括为,在独立关系中存在的竞争性购买和非竞争性购买两种模式,在依赖关系中存在的竞争性购买和非竞争性购买两种模式;从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扶贫项目来看,政府和社会组织间存在着咨询、交流、监督、平行合作等模式。
2.政府购买社会福利服务的“双重委托代理”关系
政府购买社会福利服务的实际运作过程比理想模型和合同规范要复杂得多,不同参与者的价值取向以及对购买社会服务的不同期待都会影响社会福利服务购买的实践模式。在购买社会福利服务的过程中,政府不断强化自身组织理性,进而呈现出各级政府根据自身效益函数所形成的行动逻辑(陈天祥 等,2016)。
以广州市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运行过程为例:广州市家综项目由区民政局作为初始委托人,民政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对社会服务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项目落地由街道完成,其作为服务购买方,指导社会组织提供服务。街道在这一过程中作为委托代理人负责协调多方关系。社工机构作为社会组织承接服务工作,向辖区居民提供日常社会福利的相关服务,并按要求向购买方和监督方汇报进展,社会机构即此模式中的终端代理人。在合同管理的方式框架之下,委托方、购买方以及服务承接方三者之间呈现出“双重委托代理”的关系。
在“双重委托代理”的模式关系中,由委托方主要确定所需公共服务的数量以及质量,并对社会服务的结果和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上述三个主体之间不同的价值取向会影响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有效实施和评估。所以,不管是何种社会服务的购买模式,如何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处理好日益复杂的社会福利需求,寻求优化的合作路径是当下需要研究的重要命题。
政府购买社会福利服务过程中需要关注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是政府作为安排者,在履行了决策、引导、监管责任的基础上,是否在制度设计、财政资金投入和项目提供等方面发挥了主导作用。第二,社会组织作为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的生产者和提供者,其生产和服务能力的发展对社会服务的效果有重要影响,这一过程中政府的培育和引导至关重要。第三,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如何避免政府部门或第三方中介部门的“寻租”行为,避免其损害公众利益和社会资源的行为。第四,准确把握政府购买福利服务各种模式(如合同承包、补助、“双重委托代理”等)的优缺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具体模式并充分发挥其优势。
(二)政府购买社会福利服务的演化机制
政府购买社会福利服务是政府通过财政向社会组织或者机构直接购买社会福利项目,或者购买社会福利相关服务的方式,进而实现财政效力的最优化,这在一定程度上可有效满足公众对社会福利的差异化需求。政府购买社会福利服务有直接购买岗位和政府购买项目两种类型。上海和深圳两地的社会福利服务模式具有较大的差异。在此,本文以上海和深圳两地政府购买社会福利服务的实践为例,分析其宝贵经验。
1.上海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演化机制
上海是我国最早探索政府购买社会福利服务的地区,可追溯到1995年浦东新区委托上海基督教青年会参与罗山市民会馆的管理(徐家良 等,2013)。上海在推行政府购买社会福利服务的尝试过程中,政府逐步提高引导性,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促进社会组织在社会福利相关服务提供方面的发展,进一步满足老百姓在社会福利方面多元化的需求,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首先,上海购买社会福利服务的发展模式经历了一个单纯由政府扶持发展到由“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三方共同合作的过程。从初始阶段政府扮演管理服务角色,到由专业机构孵化并培育这样一个过程。2006年, 上海开展了枢纽式管理的探索,按照社会福利的业务范围或按地缘相近原则成立了联合性社会组织;2007年,浦东新区颁发《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浦东公益服务园”正式落成;2010年,闵行区颁发了《规范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实施意见》; 2011年,上海市出台了《进一步加强本市社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2015年,上海市修订印发《关于鼓励本市公益性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民生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十三条重要的扶持政策,鼓励社会组织的进一步良性发展。这些政策法规的颁布充分体现了上海市政府在购买社会福利服务和相关项目上的指导思想、实施原则和具体操作规程等内容。
其次,上海购买社会福利服务的内容是由点及面的一个发展过程。在初始阶段,上海采用操作相对简便的岗位购买方式,内容主要以购买与社会弱势群体有关的服务为主,例如慈善性救助、就业帮扶、助老等服务。然后再由点及面,将社会福利服务的购买内容扩大到社区民生服务(如社区社会保障服务、助老服务、精神康复、社区管理),社会公益服务(如就业帮扶、再就业教育培训、法律援助),社会管理服务(如家庭收养、外来人口管理)等多方面。
最后,上海购买社会福利服务的资金来源体现了多元化的特点。上海社会福利服务购买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预算支出和福利彩票的公益金。大多数政府职能部门现在主要运用本部门的年度预算资金购买社会福利相关服务。上海市民政局运用福利彩票的公益金开展社会福利公益创投和公益招标的活动,用以购买社区公共服务,上海各社区服务中心购买社会福利服务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此。在区级民政部门对中标组织的资助基础上,市福利彩票金按中标项目标的50%对中标社会组织予以资金的资助,确保中标的社会福利项目资金到位,开展顺利。在这一过程中,上海市专业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资源动员力较强的社会组织获得了快速的发展。
上海模式的经验完善了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提供社会福利的模式,确定了支持民间社会组织发展的基调,在社会福利实践方面构建了新型的政社关系。
2.深圳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演化机制
深圳从2007年起,在上海和香港模式的基础上选择了一条不同的发展路径,提出由政府负责出资、社会机构参与竞争的市场化运作模式,推进了深圳市在社会福利供给方面的特色发展进程。
深圳社会福利服务购买的经费来源于市一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和区一级财政的支持。社会福利购买的内容经历了从原先以岗位购买为主,逐步转向以购买项目为主、岗位购买为辅的过程。社会福利服务的项目通常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由符合资格要求的社会组织投标,依据评审结果再签订购买合同。在评估和监督方面,深圳推出了一系列招投标规则、购买服务合同、社会组织行为指引、考核评估办法等制度文件,保障了社会福利服务购买的有序运行。
深圳模式的亮点是以社区服务中心为基本单位,推进社会福利的供给。该模式有效地调动了基层社区服务中心的积极性,发挥了各社区基层组织在社会福利供给方面的自主创新和服务的能力。该模式先通过政府招投标引入相应的社会组织进行管理,以支持社区社会福利服务的开展。社会福利对象包括妇女、儿童、老人、青少年等,提供包括再就业培训、社区日间照料等多方面的社会福利内容。截至2016年,深圳已建成700多个社区服务中心,并且在各个中心配备了4~6名社会工作者以及辅助人员。深圳社区服务中心的运作模式以政府作为主导、民间运作和社会共同参与相结合(杨君 等,2013)。
综上所述,深圳是“政府购买、民间运作”的市场竞争型发展模式。政府承担资金支持、制度保障、设置项目与岗位、监督和评估等责任;社会组织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获得社会福利相关项目和服务的机会;服务效果由政府、服务接受方、社工团体等多元主体进行评估。这种模式体现了深圳“小政府、大社会”的特点,使政府从繁琐的社会公共服务事务中解脱出来,节约了人力、物力、财力,提高了社会福利服务提供的水平,实现了政府在社会管理方面职能的转变。深圳模式发挥了社会组织在社会福利供给过程中的自主性,同时实现了政府机构和社会组织在福利提供过程中的良性互动。
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福利供给的路径与政策建议
社会福利供给模式创新的过程中,需要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合理分工,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分工与权责。政府购买社会福利服务的过程中,应针对不同人群和服务的特征,采取有序组合、适度集中的多元化制度安排。在合同契约的基础上,明晰多方责任关系,实现社会福利供给方式的有序整合、良性运行,形成政府、市场和社会三方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的多元格局。培育社会组织,支持其长效良性发展,提高社会组织的生存能力和服务质量,需要从文化理念、需求侧和供给侧、投融资主体和资金来源上进行优化。
(一)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福利供给的三条优化路径
1.社会福利文化价值理念的重塑
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福利供给需要坚持为民服务理念,强化公平正义理念,凸显市场导向理念。在文化路径方面,需从利益相关者角度,包括政府、民间投资者、居民、监督机构等多方面文化价值观的改变着手,形成均衡的消费和供给价值观念,改变原来单一由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转变为利益相关者共同投入购买公共服务。社会福利文化价值理念的重塑包括坚持为民服务理念,强化公平正义观,凸显市场导向。社会福利的供给必须以公民为中心,基于公民需求,以维护公民利益为目标;在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维护公平与正义,为每个公民提供相等的机会;遵循市场规则,引导多种社会资源参与社会福利事业的供给,改变原来的投资布局和结构,进而提高社会福利供给的水平和效果。
2.需求侧和供给侧两方持续发力
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福利供给需要强化公共服务需求导向,最优满足民众需求。在运行路径方面,要依赖于需求侧和供给侧双方的持续发力。需求侧方面:要强化社会福利项目和服务需求的导向,把握合理需求,努力对接需求;要建立需求导向的供给机制,主要涵盖需求的表达、需求的识别、需求的响应和需求的跟进机制等多个方面,从而满足公众的需要。供给侧方面:要动员更多的力量,包括市场、社会以及志愿服务等多个方面,实现各展其长、各司其职、协调运转的运行格局;通过有效的引导,进而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满足民众精细化需求,实现社会福利资源的最大化利用。需求侧和供给侧共同持续发力的运行路径,可以结合群众需求为供给方向,实现按需定制,并得到民众需求方面的信息以及获得服务之后的满意状况,促进社会福利服务质量的提高。
3.投融资主体和资金来源多元化
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福利供给需要构建多元协调模式,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在多元化路径方面,需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向社会福利领域投资,打造政府和社会共同治理、良性互动的格局。政府逐步构建社会福利在基金筹资以及管理使用等多方面的多元主体结构。逐步实现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社会福利事业,合理分摊各种经费开支。培育社会力量在“造血”方面的能力,改进政府购买社会福利服务的机制,让渡一定的发展空间,拓展购买社会福利服务方面的内容,扩大体制外机构参与渠道,推动购买服务机制标准化、信息化、社会化。完善管理社会组织的机制,建立权责明确、产权清晰、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结构。与此同时,促进建立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使之发展成为社会福利的重要社会载体,完善社会福利供给体系。
(二)政策建议
1.推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构建平等合作伙伴关系
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需要政府转变职能,强化社会福利创新服务的职能。在社会福利项目和服务的供给过程中,政府需真正做到既不在责任上“缺位”,又不在执行过程中过分“越位”。公众需求多元化和精细化的情况下,要求政府转变社会福利供给职能的同时,还要因地制宜,根据各地情况予以创新,从而满足不同群体、不同地区间的特殊需求,实现社会福利的发展与社会经济共同进步。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福利服务的过程中,需要理顺各主体间的关系,尝试建立平等合作关系。政府对这些社会组织应采用积极欢迎的态度,引导社会组织良性发展,并从法律和契约角度来重新进行角色定位,对社会组织的发展进行引导和管理,与此同时开展多元化合作,建立平等合作的伙伴关系,共同致力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
2.优化福利供给绩效评估体系,完善监督评估长效机制
(1)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优化福利供给绩效评估。提高社会福利项目和服务供给的效率,需要建立福利供给绩效评估的机制,也就是通过绩效评估、审核、监督社会福利的投入和产出比,以提高社会福利供给效益,实现社会福利供给创新的同时,增强制度的约束力。社会福利的供给过程是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的一项复杂制度安排,包含不同层次和多个方面,单一化的指标难以体现社会福利供给过程的绩效,因此需要从多个维度选择指标对社会福利供给进行衡量,构建多指标社会福利综合指标体系。本文建议选取涵盖社会福利制度的公平性、效益性、回应性和可持续性四个方面的指标予以评估。这四方面指标按作用方向可分为适度性指标、正向指标和反向指标三个类别,其中:正向指标指的是对社会福利供给目标有正向促进作用的,正向指标的值越大越好;反向指标则是对社会福利供给目标有反向作用的内容,反向指标的值越小越好;适度性指标,不宜过大或者过小,应保持在最优解左右。
(2)建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完善监督评估长效机制。建立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可以协调社会福利供给过程中的三方力量,即出资方(包括政府、相关团体或个人捐赠等)、社会组织为主的服务实施方,以及社会公众为主的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第三方评估机构可以对社会福利服务的资源供给、供需对接、服务提供、过程和结果、服务质量与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赵环 等,2015)。建构科学的第三方评估和监督机制,可以为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提供保障性的制度设计。发展多元化的评估主体,包括机构、个人或社会组织,实现异体评估、同体评估以及第三方机构相结合的方式。以此,建立一个全方位、立体式的评估监管机制,以确保政府在购买社会福利项目和服务时的质量和效果。
3.创新拓展多元融资渠道,增强社会组织经济实力
首先,构建政府主导的多元竞合性社会福利供给体系。加快社会福利运营的市场化改革,促进社会福利供给主体多元化和供给方式多样化的发展,可进一步细化社会福利服务对象,有针对性地提供差异化的社会福利服务。政府、企业和社会力量可以共同合作,互为补充。在保证政府主导地位的情况下,引入市场化机制,引入多种社会力量供给。通过特许经营、招投标、参股经营等形式共同开发社会福利服务的市场,形成社会福利多元供给的格局。
其次,促进社会组织发展需要创新拓展多元融资渠道。构建多元化社会福利服务的供给机制,需要合理降低社会福利服务准入的门滥,在法律和制度许可的范围内适当放宽社会福利供给的准入限制。政府在这一过程中需做好监督和管理,降低各类风险,鼓励社会组织投资社会福利的积极性。用市场化的方法推动诸如公私合作制 PPP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模式的发展,使得民众不仅可以用更低的成本去享受更好的产品和服务,还可以推动私人资本注入一些政府财力供给不足而又需要发展和投入的领域。推动公私双方的合作,创新一个适应于我国特色的社会福利服务供给模式。
4.积极培养社工专业人才,增强社会组织专业能力
社会组织的持续良性发展需要专业的社会工作人才,这方面需要政府以及社会组织的共同努力。首先,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培养社会工作的专业人才,为社会组织储备人才。其次,社会组织可以加强对现有社工人员的培训、培养和开发。健全薪酬激励机制,对社工人员给予物质和精神激励,鼓励社会工作者为社会组织的发展献计献策(唐忠义 等,2016)。与此同时,社会组织需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增强自我管理的专业能力。社会组织需要稳定筹资渠道,增强自我管理,规范运行体系,对上级主管部门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公布账目运营信息,以增强自身的发展能力和社会公众对其信任度。
5.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营造社会福利法治文化
完备的社会福利方面的法律制度是保证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手段。在国家建立与完善相关法律的同时,地方政府需要结合地方的特殊地情以及特殊需要,制定地方性行政法规,促使社会福利供给的过程能有法可依,明确各主体间的责任和义务,实现创新的社会福利法制化管理。制定专门的政府购买社会福利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仅可以规范社会福利供给创新,也便于及时查出问题并加以纠正。建立细分的法律制度体系与法律制度配套,对《政府采购法》进行修改和调整,在社会福利服务购买、投资、融资、公共监管等多方面予以规定(彭少峰 等,2016)。真正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鼓励有资质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政府招标采购,营造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福利服务的良好法律制度环境。
6.积极培养社会信任环境,创新公众有效参与渠道
公众是社会福利的直接受众,能否赢得公众的信任是社会福利供给创新模式持续发展的关键。在社会福利供给创新建设过程中,需要理顺公众表达机制,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增强政治认同。政府应积极宣传政府和社会合作的理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公众参与其中的意识,营造坚实的社会基础,推动社会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在社会福利供给创新建设过程中,健全基层居民自治,实现政府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良性互动,以此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政府应建立严格的监督和约束制度,鼓励基层民众参与到社会福利供给的管理过程中。只有多管齐下,才可以在社会福利供给过程中,实现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平等合作伙伴模式,实现各方的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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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ProblemsandReformDirectionsofSocialWelfareSupply
CHEN Qian
(School of Business, Taihu University of Wuxi, Wuxi 214064)
In the context of building a service-oriented government, the innovation of social welfare supply mode is an important task to change government functions and build a new social service system.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mode and evolution mechanism of government purchasing service,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the optimal path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participating in social welfare supply. Based on this, the social welfare supply innovation should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a service-oriented government, optimize the welfare supply performance evaluation, expand diversified financing channels, actively cultivate professional talents, create a social welfare law culture, and innovate effective public participation channels.
social welfare supply; government purchase service; performance evaluation system
2017-10-22
陈 倩(1985--),女,江苏无锡人,无锡太湖学院商学院讲师。
民政部“三社联动”机制下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研究部级课题“社会福利供给形式创新实践与理论研究”(2016MZRJ021-16);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项目(苏教师[2017]15号);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课题“江苏公共服务创新机制与路径研究”(17SYA-023)。
F062.6;C913.7
A
1001-6260(2017)11-0034-08
10.19337/j.cnki.34-1093/f.2017.11.004
(责任编辑 彭 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