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治协同保护机制研究
2018-01-05丁莉
丁莉
【摘 要】 国际上存在着各种有关知识产权的约定协议,同时包括学者对知识产权的申报和保护,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引起了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通过分析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特征,本文阐述“知识产权约定协议保护”的定义和研究意义,同时也能够帮助中国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做出有利探索,并增大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同时在专利保护时间范围内保证商标的价值。
【关键词】 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协同保护
[Abstract] There are various international agreements 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ncluding the declaration and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by scholars. The emphasis 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has caused the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of enterprises.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characteristic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 system,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definition and research significance of "agreement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t the same time, it can also help Chinese enterprises to make beneficial exploration in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and increase the scop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while ensuring the value of trademarks within the time limit of patent protection.
[Key words] copyright, patent right, trademark right, cooperative protection
1 知识产权保护对象
1.1 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分析
国际专利权的协议约定,专利权主要保护的主体范围:专业表演人员、配音人员、广播人员的表演,文学作品和科学学术文章,科技发明和发现,产业设计,商标商誉以及在其他各行业、各领域所产生的智力成果的权利。巴黎公约在保护工业方面的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外形设计、商标名称、服务名称、供应厂商、货源名称、商品产地名称等。在贸易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主要包括:版权和所有权、商标名称、地标、工业产品设计、智力成果、线路设计、隐私保护等。我国研究者与西方国家的学者在产权保护的范围上有不同的观点。
1.2 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
企业产权保护策略需要做到以下三点:一、保护策略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和国际产权协定保护范围内。二、各企业要制定差异化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多样化的产权措施能够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三、企业所处生命周期不同,其产权保护措施也应该保持差异性,差异化的措施能够应对突发状况,也能够更好更充分的解决产权纷争问题。
每个企业不同产业其专业技术和研究能力都不相同,所以其产权保护的措施也就有所差异。尤其是技术水平相对较高的企业,尤其要注意科研资金的投入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开发和保护,注意提高企业的专利产品。技术能力较弱的企业,则需要“复制”也就是模仿,在法律許可的情况下,接收和使用模拟技术,从而促进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发展。
2 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概念和意义
在中国,研究学者提出产权管理综合性的定义,和文中的定义有密切的联系,却又有差异性。文中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的前提是产权的综合性管理,关注综合性集中保护而不是个体的保护。在目前的产权保护体系下,主要有以下产权保护的意义:
2.1 有利于实现知识产权法的激励功能,增强企业的创新动力
未建立产权体系之前,知识产权主要是国家和出版业传递文化、思想的衍生物。产权保护体系能够促进科学技术的提高,和文化的传播。在倡导自由主义的西方国家,也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在产权保护下,可以使用专利权和商标权来保护产品。相对专利来说,商标权保护时间较长,可以长期被保护。同时在商标权存续时间期满以后,还可以为发明人提供价格保护,一定意义上来说,保证了商标权的稳定性。同时也能够更好的激励发明人,也有利于企业的再创新和再设计。
2.2 有利于现有知识产权法的体系化,增强对知识产权法的认识
举例来说,商标权是工业化的产物,企业市场上存在着很多同质产品,同时都具有辨识性。企业在保护商标时,往往喜欢利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垄断权来保护商标,同时企业通过保护商标来巩固其作为一项资产,提高商标法律保护地位。从另外一个方面也可以看出,产权体系的发展进程相对分散。其分散主要在:产权法的保护范围没有将同类产品归一保护,没有考虑到不同产品之间保护的相容性。如艺术作品,将其实用性和艺术性相结合,能够保证其外形和实用专利的保护。在社会实践过程中,企业在产权保护方面的需求,能够帮助研究者、立法者更新产权体系的认知,从而更加有利于产权保护的实现,更有利于法律的保护。
3 我国企业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措施
我国产权保护协议相对于企业专利技术保护来说,更具有社会价值和和实用价值。所以,文中提出知识产权保护协议措施:
3.1 积极寻求知识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
西方国家其知识版权的保护,主要通过版权记录,注册版权才能够保护知识成果;目前法律中,标记版权已经不是最主要的保护手段,但其仍然必不可少。所以,迪士尼在动画人物方面的角色进行了版权标记。而在我国,不需要进行人物版权的标记和注册,只需进行合法的著作登记就能够保护作品。而技术专利权和企业商标权的获得,需要进行产权的登记和标记。所以,企业在自主研发技术和拥有一定专利以后,一定要申请专利权,进行商标权的标记和寻求注册保护。
3.2 扩大知识成果的适用领域
拓宽智力成果的保护范围,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企业是迪士尼。迪士尼不仅塑造动画人物,同时也投资娱乐、音乐、时尚圈以及运动产业,充分的将商标权运用到各类产业中,充分实现商标的价值。相比迪士尼,我国企业经营方式较为复杂,需要通过以动画人物为出发点来继续经营,同时积极开发智力成果,衍生新产品,扩大产业链,开展多种知识成果研究和产品设计,提高智力成果的附加值,形成高附,多重盈利的发展方式。从而保证企业有充分的竞争能力。
3.3 在专利存续期间积极增加商标权的价值
传统观念下,产权保护的范围不同其保护的对象相对独立且单一。然而,到现在,文化行业、科学技术行业的不断发展个进步,商业领域与技术之间相互聯系,这样的变化,冲击了传统的理念,同时我国的实业者,需要认清现代社会发展的规律,要与时俱进,积极创新和创造,同时以专利权和商标权为主,进行产权保护,同时提高企业的创造能力和创新能力,加大企业的创新投入,获得多方面的创造途径,增强文化的创意性。
4 结论
总的来说,就企业产权保护来说,国际协定和研究学者在产权保护范围方面,主要有理论知识支撑,同时也或多或少的影响了企业产权保护措施的制定。所以。本文一开始对产权保护范围进行了分类说明,进一步阐述了产权协同保护的定义和其研究意义进行了分析,最后,针对问题,本文提出了我国现阶段企业产权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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