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西安市水利工程项目稽察长效机制的探讨
2018-01-05鲁天婵
鲁天婵
【摘 要】 水利工程项目稽察作为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在水利事业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从为什么要建立水利工程项目稽察长效机制,什么是水利工程项目稽察长效机制及如何建立稽察长效机制三个方面,提出了建立水利工程项目稽察长效机制的思路与措施。
【关键词】 水利工程 稽察 长效机制
[Abstract] The Water engineering project inspection is one of the effective means of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It plays an irreplaceable role in the development of water conservancy. This paper proposes why should establish the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inspection long-term effect mechanism, What is the long-term mechanism of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inspection and how to establish it, as well as put forward the idea and measures to establish it.
[Keywords] hydraulic engineering inspection, long-term mechanism
水利工程项目稽查是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在水利事业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西安市水务局水利工程项目稽查办自成立以来,通过稽查及时发现了水利项目在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稽查办通过在稽查中敦促和下发整改通知等方式,指导被稽查单位在限定期限内认真分析并及时整改问题,其中绝大部分问题都得到了完全整改,有效地提高了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水平,为水利事业的顺利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
另一方面,在水利项目稽查过程中,也出现了一個不容忽视的问题:稽查整改或许会流于形式,整改意见不能执行到位,出现应付了事的局面。笔者认为这应该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不要让稽查成为突击检查、走过场的代名词,必须建立水利工程项目稽查长效机制,使整改能够真正持续、落实。
本文笔者作为西安市水利工程项目稽查工作的参与者,结合水利工程项目稽查实际工作,从为什么要建立水利工程项目稽查长效机制,什么是水利工程项目稽查长效机制及如何建立长效机制三个方面,提出了建立西安市水利工程项目稽查长效机制的思路与措施。
1 为什么要建立水利工程项目稽查长效机制
根据西安市 “十三五” 水务发展规划,按照规划确定的水利重点建设项目,估算西安市“十三五”水利建设资金需要为550.63亿元,所需资金筹措来源包括中央财政投资247.78亿元、省市县财政投资165.2亿元、自筹及社会融资137.65亿元。
在水利事业面临着投资强度越来越大、融资渠道越来越多、建设任务越来越繁重、时限要求越来越紧、国家的要求越来越高及全社会的关注越来越重的这种新形势下,对水利工程项目稽查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使稽查工作成为水利建设资金安全、工程安全、人员安全和生产安全的有力保障, 成为西安市水利事业“十三五”发展的坚强支撑,保障大规模水利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就必须建立水利工程项目稽查长效机制,维护水利建设秩序。
2 什么是水利工程项目稽查长效机制
水利工程项目稽查长效机制指的是能通过既定的稽查制度方案及围绕制度所做的工作达到一种长期动态监督效益,从而能真正发挥水利工程项目稽查检查、反馈、整改、提高的功能。它有两个基本条件:制度方案以及组织个体,即要求有比较规范、稳定、配套的制度方案;要求有推动制度正常运行的“动力源”,也就是要有积极推动和监督制度运行的组织和个体。
现行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是开展水利工程项目稽查工作的基本依据,西安市水务局2011年11月颁布的《西安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查办法(试行)》则是我市开展稽查工作的直接依据。试行办法分为七章四十五条,规定了水利工程项目稽查的机构、人员和职责、内容、程序和方式、稽查报告及整改、稽查人员、被稽查单位权利和义务等,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制度方案,本文将对试行方法中水利工程项目稽查的内容、程序及方式方法进行介绍。
2.1 水利工程项目稽查的内容
水利工程项目稽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部分:一是检查项目前期工作与设计工作,二是项目的建设管理,三是项目计划下达与执行情况,四是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五是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及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执行情况等方面的内容。
2.2 水利工程项目稽查的程序
水利工程项目稽查有其特定的程序,每年年初,稽查办会根据计划处等业务处室提供的西安市年度水利基本建设计划安排,再结合市水利工程项目的规模、进度、重要性及其他各种具体情况等因素,选定好具体的稽查项目,并向拟被稽查单位下达年度计划通知。
稽查人员根据年度计划和项目具体情况,制订项目稽查工作提纲,查看现场,深入项目一线开展工作。现场稽查结束后,稽查工作人员应及时与被稽查单位负责人及时交换意见,让被稽查单位认证稽查事项,并通报情况。最后,由稽查组的稽查工作人员向稽查办提交稽查报告。
2.3 水利工程项目稽查的方式方法
水利工程项目稽查的方式主要有采取事先通知与突然稽查(也即不通知)两种。若是第一种采用事先通知形式的,应当提前以稽查通知书通知被稽查单位。
水利工程项目稽查可以采取的方法和手段包括:听取建设项目法人汇报,并对汇报中的问题提出质询;查阅建设项目相关资料;可查勘工程施工现场并责令有关方面进行质量检测;向建设项目各相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核实取证等。
3 如何建立水利工程项目稽查长效机制
长效机制的建立,包括外部环境和内部运行两部分,外部环境即长效机制所需的客观环境,包括领导的支持、部门的配合及稽查人员素质的建设;内部运行即在长效机制创立的过程中,稽查人员自身对推动制度正常运行的控制,是一种主观的努力,包括建立稽查服务意识、创新稽查方式方法、整改意见的切实可行及适时的复查与问责制度。在建立水利工程项目稽查整改长效机制时,要做到内外结合,优化外部环境,有序内部运行。
3.1 优化外部环境
3.1.1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是做好稽查工作的必要前提 稽查工作是对工程项目全过程的稽查,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被稽查单位往往有很多顾虑,害怕揭短、露丑,害怕被查出问题,影响自己仕途,因此,只有在上下级领导共同支持下,稽查工作才能顺利开展。
水利工程项目稽查责任重大、专业性精、服务性强,通过领导的重视与支持,稽查也能更好地发挥其服务性能,即在“为投资管理而服务、为领导决策而服务、为经济增长而服务”的指导思想下,稽查主要是通过监管实践,实现“监管与服务并重,寓监管于服务,融服务于监管”的自身定位,以监管职能来确保水利工程项目投资的安全有效使用,以服务功能保证水利投资项目顺利建设。
3.1.2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形成部门合力 强化与其他部門的联合稽查工作,包括政府部门间的联合监管及局内处室的联合监管,例如省市区三个层面稽查监管部门的联动;以及邀请市局计划处、农水处、建管处、节水办、防汛办等处室共同参与项目稽查。
实现有效的部门联动,要注意以下三点:一是要处理好稽查办与局内处室的关系。在总的管理目标上,项目稽查与专业处室的监管是一致的,专业处室一般来说项目多、任务重,处室在下达完项目计划后,可能根本没时间和条件跟踪项目的建设情况,此时就非常需要利用稽查来发现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另一方面而言,稽查出来的问题及后期关于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也需要农水处、防汛办、供排水处等专业处室予以恰当的配合。因此,稽查机构必须要积极做好与局内其他各专业处室的沟通,市年度项目稽查任务的制定可充分征求各专业处室意见,进行项目稽查时,要争取各相关处室的支持、配合,各处室具体项目管理人员可参与配合到项目稽查中来,做到良性互动。稽查整改意见下发时,也要及时与专业处室沟通,听取意见,让专业处室真正了解项目的问题所在,督促有被察单位认真整改。二是要处理好与上下级稽查机构的关系,促进系统建设。对中省的水利稽查,积极参与配合,对于中省已经稽查过的项目,不再重复检查。三是与政府其他相关监管部门的关系,如与财政局、审计局等门及时加强沟通、互相配合,开展项目稽查时,可将各部门历年检查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项目稽查的补充内容,在稽查报告中予以反映,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
3.1.3 构建稽查人员素质保障体系 加强水利稽查队伍建设是做好水利项目稽查工作的基础,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来进行。
一是要严把稽查人员的选拔和考核关。首先,项目稽查工作是一项严肃的行政执法行为,首先必须选拔政治过硬的人员,其次,项目稽查工作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每个方面的专业性都很强,稽查人员必须掌握很好的专业知识和学识素养。
二是要努力提高稽查人员的工作水平。稽查人员要在有限的稽查时间内发现项目存在的问题,这就需要拥有较高的政策理解力,稽查人员需要及时掌握各种政策和规定的更新。西安市水利工程项目稽查办将每年举行一次稽查知识培训班作为重要工作,邀请既有理论知识,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各位专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从稽查的五个主要内容方面向各位稽查人员进行全面培训,让各稽查人员加强对现行政策、对标准规范的学习以及业务技术的学习。
三是要建立好稽查人员专家库,将专职队伍与专家队伍相结合,外聘稽查专家已成为稽查队伍的一支重要力量,根据西安市水利工程项目稽查专家库,我市已有项目前期与设计等五个专业方向的专家65名,聘请专家库的相关专家参加项目稽查工作极大地解决了专职稽查人员紧缺的问题。
3.2 有序内部运行
3.2.1 建立稽查服务意识 将监督与服务有机结合,将“对内服务”和“对外服务”相结合。
“对外服务”即深入基层、深入项目、深入现场,利用稽查工作的全面性、指导性和专业技术优势,帮助项目业主单位解决困难。在稽查实际工作中,可能会面临基层项目工作人员理论水平较低,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把握不准的情况,为此,稽查办每年定期聘请专家对各工程项目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稽查法规、水利工程知识及财务知识培训,把项目稽查监管与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讲解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做好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促使项目业主、参建方等切实依法依规进行工作,使项目建设基层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清楚应该依据的法律条款,做到有法可依,心中有数,也有利于稽查人员更好地开展稽查工作,确保四个安全。
“对内服务”是稽查工作作为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一个环节,要积极主动地加强为各部门业务处室的服务的意识,及时了解各业务处室对项目的检查需求,适时根据处室意见开展一些行业性或专项检查,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专项检查、小型农田设施建设专项检查、抗旱资金使用专项检查等等,强化信息反馈沟通,促进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的全面掌握。
3.2.2创新稽查方式方法 水利工程项目稽查要创新稽查方式方法,一是在重点开展对项目实施阶段稽查的同时,也要注重对项目前期工作和投产运行阶段的稽查,也即要实行对项目全过程的动态监测,不仅要关注事中监测预警,“事前预防及事后的绩效评价”也必须引起重视。目前的项目稽查主要是一种问题发生后的事后稽查,此在很多情况下,稽查时问题已经发生,损失和问题都已经造成,不能真正意义上发挥稽查工作的价值。
二是要将稽查与调研结合起来。现在政府各级非常重视调研工作,稽查部门要以此为契机,在调研过程中了解到工程项目建设的需求和问题,利用稽查工作,解决这些需求和问题;另一方面,稽查任务完成后,需将此作为一个调研项目,拿出一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研究和分析,更有针对性地提出稽查建议,从而不断提高稽查人员的工作水平。
3.2.3整改意见的切实可行 对水利工程项目稽查的最终结果体现在稽查报告上,稽查报告的撰写要事实清楚准确、结论客观公正、处理恰当无误。水利项目稽查“察”是基础,“改“是目的,我们查项目是要“帮”、要“促”、要改正错误,提高管理水平,保证四个安全。因此,我们提出的整改意见切忌大、范、空,必须切实可行。
3.2.4适时的复查与问责制度 被稽查单位在接到整改意见通知书后,必须按照整改要求及时整改,并需要在整改意见规定的时间内向稽查办上报整改报告。稽查办依据整改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专项复查,并对复查的整改情况进行评定,对整改不力或不到位的,予以通告,需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的,建议有关部门追究主要责任人员的责任。对于有严重违反国家基本建设有关规定的项目,将视情节轻重提出通报批评、或是建议有关部门降低有关单位的资质、或吊销其资质证书;或是建议财政或主管部门暂停拨付项目建设资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