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产教融合、校企共建”的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对策研究
2018-01-05周春烨
周春烨
【摘 要】 文章以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为分析对象,首先对现代学徒制的概念以及特点进行了介绍,接着分析了现代学徒制在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最后论述了推动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的一系列措施,以便可以更好的促进企业与学校之间的合作,做好人才的培育工作。
【关键词】 高职院校;学徒制;企业
[Abstract] The concept and characteristics of modern apprenticeships are introduced, and then analyzes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modern apprenticeship in the process of implementing, finally discusses the promoting modern apprenticeship training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a series of measures, so as to better promote the cooperation between enterprises and schools, to do a good job of talent cultivation.
[Keywords] vocational colleges; apprenticeships. enterprise
在我国教育规划中,通过学校办学机制创新不断加强企业与学校之间结合,促进校企之间合作是发展的一个方向之一。在我国职业院校规划体系中也明确指出,为了更好促进现代学徒机制发展,加强校企合作,共同推动现代学徒制度在学校中的落实和发展。在我国教育部的工作文件中,文件明确提出需要不断加快现代学徒制的发展。
1 现代学徒制的概述
在学校教育出现之前,人类社会在工业初级阶段就已经开始实行了学徒制。学徒制最早出现在中世纪时期,在13世纪最早出现学徒制这一专业词汇。早在手工业时代,学徒制都是以言传身教方式由师傅传授给徒弟技艺。随着工业革命不断发展,机器大生产取代了手工艺生产,这就使得人类生产方式产生了翻天覆地变化,学徒制已经不能再满足机械化时代对人员素质和技能方面的要求。因此,传统学徒制就此终结。在经过百年发展之后,当前学校职业教育在我国的教育中占據相当大的地位,为企业培养大量技术性人才。可是,在进行职业教育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了问题,理论与实践相脱节,技能和能力并不匹配,越来越多的学生并不能符合当前企业的用工需求。现代学徒制具有自己的一些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统一的职业资格标准。职业资格标准是对岗位的各项内容进行了详细描述,以便可以更好的对某一特定岗位进行介绍,并使得个人拥有足够能力去胜任这一岗位。西方国家建立了现代学徒制职业标准,不断完善标准并形成了国家职业资格体系。国家职业资格体系包含有委员会、专家成员等等。国家职业资格体系建立为现代学徒制的教学提供了依据,企业培养员工也可以进行参考和借鉴。
第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育模式。在现代学徒制中,教学并不是只教授学生理论知识,同时更加注重对于专业技能学习。企业和学校都需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但是两者之间又做好分工,两者之间各司其职,共同培养具有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在进行人才培养的过程中,企业不仅全程参与的人才培养,更是在这一过程中起到了主导作用。企业根据自己发展需要制定出了职业能力标准,为学徒制培养提供了优良场所,并以此更好的对学徒进行系统化培训,使他们可以成为企业所需要的专业性人才,有效弥补学生在课堂理论知识学习局限性,同时又促进了学生全面发展。
2 基于“产教融合、校企共建”的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下人才培育存在的问题
第一,对于师徒权利义务没有做好严格限定。在当前法律文件中,法律文件并没有对学徒社会地位进行细化,也没有对学徒福利进行详细规定。在实施过程中,企业可以给学徒一些补贴,但是很多企业并没有主动给予学徒足够补贴,与在职职工之间的差距非常巨大。在与师傅进行认证和培训时,现代学徒制也没有进行明确规定。在现代学徒之中,师傅是非常重要的角色,他不仅充当的是培训师的角色,更充当的是熟练技术工的角色。因此在学徒制落实时,优秀的师傅选择变得非常重要。对于企业而言,企业内部并没有制定出相关的师傅职业标准,也没有对师傅所需要完成的任务进行有效探讨,这就使得师傅在选拔监督等方面几乎处于真空状态。
第二,企业利益关切和保障机制。在进行合作时,许多职业院校都招受到了企业冷处理,很多企业出于回报等多项因素考虑对于学徒制并没有非常大的积极性,再加上国家并没有在政策方面给予企业一定鼓励,因此很多企业都不愿意冒风险参与到职业教育活动之中。与此同时,在权利义务方面,学校与企业之间也可能存在着不平等性。在操作中,企业的自由选择性常常比学校要大,企业只要收益大于成本才会进行合作,而职业院校常常不会考虑收益问题。与此同时,企业需求人才可以通过多种不同途径进行招聘,例如专场招聘、网络招聘来增加自己所需的人才,并不是一定要通过学徒制,与学校合作才能够获取人才。
第三,合作利益并不明显会影响到双方之间的进一步合作。在落实学徒制的过程中,企业需要从人力和物力上予以支持,企业不仅需要对学生的在校期间进行投资,还需要使学生在企业学习过程中进行持续投资,而由于学徒之间的双重身份实现过程中,不仅需要保证学生们的绝对安全,更需要保证自己生产产品的质量过硬。与此同时,在学徒毕业之后,企业难以保证这些学徒会在自己企业工作,具有不可测的风险。
3 基于“产教融合、校企共建”的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下人才培育的方法
第一,不断完善立法,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的保障。在落实我国现代学徒制时,我们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经验,国家还可以在立法层面上加强立法工作,例如国家可以制定校企合作促进法,通过校企合作促进法来进一步推动现代学徒制发展,使得企业和学校都有义务做好现代学徒制,明确现代企业以学校在现代学徒制中的义务。与此同时,政府层面还应当出台鼓励性政策,采用税收减免等各种有效方式调动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积极性。对于积极参与现代学徒制的企业可以加强资金的支持,这样可以更好的激发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推动我国现代学徒制的发展提供保障。
第二,明确师徒之间的权利义务。政府部门应当制定出学徒管理制度,通过制度来保障现代学徒制度人才培育机制的有效开展。为了更好的推动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发展,政府部门需要切实保障企业学校师傅学徒之间的合法权益,重点需要对学校的合法权益和企业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政府部门可以通过立法的方式来规定学徒的受教育权,社会福利权等等不同的权利,有序推动现代学徒制中师徒之间权利义务的明确。
第三,做好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平台交流。行业协会可以将分散的企业进行整合,将所需要的岗位信息进行有效的融合,这样可以更好的搭建校企之间的合作方案,使得校企之间的信息可以高效的互动。双方可以做好课程的调整,加强考评体系的建设,同时也可以及时的对行业的状况进行把控,为校企合作深层次发展提供便捷。
第四,我们可以制定出现代学徒制的考核标准以及培养方法。在西方发达国家,行业协会在现代学徒制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许多行业协会都是学徒制的积极推动者,他们不仅可以更好的使学校与企业进行融合,还可以制定出本行业的学徒培训标准。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我国也可以鼓励行业协会做好相关的工作,这样可以更好的促进现代学徒制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肖宏飞, 周苏亭, 孙 怡. 基于现代学徒制的高职院校校企 合作保障机制研究——以“博西华班”校企合作实践为例 [J].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 2017, 32(1):23-25.
[2] 黄 臻. 高职院校校企合作背景下现代学徒制研究[J]. 科教 导刊, 2015(5x):6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