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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技术型高校发展现状、困境及有效破解策略

2018-01-05苏兆斌

职业技术教育 2017年26期
关键词:技术型校企转型

苏兆斌

摘 要 我国应用技术型高校由职业院校升级、地方本科高校转型、独立学院及民办本科院校构成。这些学校在转型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特色不鲜明、制度不健全、负债严重等问题,与此同时,也面临政策滞后、财政投入不足、校企合作机制不完善等外部因素的制约。为此,应从完善法规机制,整合多方资源,加强校企合作,强化监督保障等方面加以破解。

关键词 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发展;地方本科;高职院校

中图分类号 G648.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7)26-0019-04

应用技术型高校简言之是以应用技术类人才培养为办学定位的本科和专科院校,与之相对的是研究型高校。2010年国家教育发展规划纲要首次提出引导部分地方本科院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发展,2013年全国应用技术大学联盟的正式成立推进了应用技术型大学转型工作。2014年教育部明确表示,全国600余所地方本科高校将转型向应用技术型本科高校发展。至此,地方高校转型发展大幕正式开启。

一、应用技术型高校发展现状

几年来,我国应用技术型高校以原有职业学院为主体,地方本科高校逐步转型发展。相关法律、系列决定、意见、计划等法规制度出台及政策措施保障了应用技术型高校的健康发展。2014年和2015年国家出台多部文件加速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支持地方本科院校及职业学院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其中包括《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多部委联合发布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加强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衔接,积极开展继续教育,为成人高等教育继续升学与就业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打通中职、高职、高专、成人本科与研究生教育的升学渠道,为学生提供多样化教育选择,多路径成才渠道。2015年10月,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发布专项文件《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自此,国家开始正式引导一批地方非研究型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转型,重点发展培养市场需要的应用技术型人才,立足本地,服务区域经济。参与转型的本科院校还包括地方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院校。2008年后中国新建本科高校数量呈现井喷式增长,变化情况见表1,其来源可划分为四类:一是由高职高专独立升级或合并升格为本科院校;二是由师范专科院校升级为本科院校;三是由成人高校升级为普通本科院校;四是民办及独立学院。这些新建本科高校成为应用技术型转型高校的主要力量。

(一)新建地方本科院校转型艰难

我国应用技术型高校主要包括原有高职高专院校、部分独立学院以及新建地方本科高校。原有高职高专院校在成立之初便以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为己任,因此软硬件设施基本能够满足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需要。新建地方本科院校治理结构呈现科层式的上下级行政管理模式,严重制约转型为应用型高校的自主发展需求,尤其是相关激励和制约机制尚不健全,學校发展动力不足。作为转型主体的这些地方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由于其成立之初多以学术型定位为主,因此转型之路势必艰难。尤其是在各种条件制约和高校自主意愿的驱使下,真正实现向应用技术型高校发展阻力重重。

(二)学校发展特色不鲜明

当前地方本科院校人才培养理论知识所占比例偏高,偏离应用实践型培养轨道,这与长期以来我国高校人才培养的传统理念密切相关,亦是受制于基地不健全,双师型导师欠缺,以及校企合作不密切等因素。同时,也与高校评估制度的评估取向存在直接关联,高校评估作为高校发展定位的重要指挥棒,对应用技术型高校科学发展承载着引领与导向职能。我国应用技术型高校评估制度依然继承普通高校规定性的质量标准取向,评价标准过于整齐划一,兼顾特色不够。这导致应用技术型高校按照上级的评价标准进行规划发展,甚至是应对敷衍,致使办学定位、学科专业、办学模式等同质化,从而限制特色发展。尤其是国内一些高校评价排名系统,其评估指标往往与科研成果、学科建设和办学经费密切相关,政府和民间评估机构更多地强调了学术研究型导向,致使应用技术型高校往往排名垫底,严重影响了其社会声誉和正常发展,尤其反映在招生和就业环节。

(三)教师评聘制度有待改进

对于新转型的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由于原有办学目标以教学科研型为主,双师型师资短缺很难在短时间内补齐,因此存在临时凑人敷衍应付的情况,严重影响学生培养质量和学校声誉,制约了学校的科学发展。高校教师评聘制度涉及教师用人和评职、评优等一系列体制机制,而我国相关的教师评聘制度均以教师的学术资历及科研能力为主,以至于教师评聘出现唯学术、科研等价值取向,却忽视了实际能力和实践技能的考核。师资队伍转型发展是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成功的关键所在,因此现行的价值取向对于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发展是致命的阻滞因素。以往重科研轻技能、重学术轻能力、重理论轻实践的学术型教师评聘制度与现代应用技术型高校双师型教师的发展实践存在巨大偏差。

(四)盲目扩建负债严重

在高校评估指挥棒的引领下,不少原有地方高校为了软硬件达标,不顾自身实力,盲目扩建和充实软硬件设施,甚至是高额举债,负担沉重。当前,负债运行已成为中国高校的常态,高校基础建设投资总额的80%以上来自银行贷款,全国高校负债总额超2600亿,贷款远远超出总资产负担能力。北京大学课题“关于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对短期经济增长作用的研究报告”指出:“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的设置标准计算,每增加一个学生需要的行政基本建设投资为3.8万元左右。”按照中国高校评价合格标准的生均建筑面积计算,每年新增100万大学生需增加建筑面积3000万平方米,即使每平方米建筑成本只需800元,也需要投入基本建设费用2400亿元。应用技术型高校在财政紧缩和盲目扩招的双重因素制约下,其发展陷入新的困局。

(五)课程设置与产业升级不同步

应用技术型高校个别专业及课程设置陈旧,存在重复和脱离市场需求的状况,尤其是与产业升级需求不匹配,与国家倡导的一带一路、互联网+、大国制造以及国际流行的工业4.0等理念尚存一定差距。后转型的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受传统理念和惯性思维及现实条件制约,往往延续过去的学生培养理念与实践方式,转型存在不彻底,重学轻术,与产业合作不密切,学生实践技能和工作经验欠缺等问题,严重背离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的初衷。

二、应用技术型高校发展制约因素

(一)政策出台滞后,相关机制尚不健全

从我国应用技术型高校发展现状来看,政策出台滞后于企业职业培训实践发展需要。涉及企业培训的单行政策文本较少,对企业培训和校企合作相关法律规定尚不健全。校企合作的促进条例缺失,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迁及时调整法律法规的工作尚需加强,一些条例和实施细则仍需细化,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政策制定的参与主体相对单一,基层组织参与机会较少。同时,地方政府对于职教政策的贯彻落实态度不坚决,导致政策实施不到位。激励与惩罚措施尚不到位,信贷和免税等福利政策仍需加强。需要深入分析区域产业发展规划,据此建立完善应用技术型高校专业发展规划机制,促进高校发展与产业发展的协调匹配性,实现人才需求与供给的无缝对接。

(二)财政投入不足,多元投入格局尚未形成

在财政投入方面,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资金不能满足加快发展应用技术型高校的需求。地方本科院校投入不足的情况相对普遍,各级职能部门责任划分不够明晰。尤其是经济发展落后地区应用技术型高校经费短缺现象普遍,一些新建应用技术型高校负债情况严重,严重阻碍学校正常发展运行。应用技术型高校发展经费来源较为单一,多方筹措经费的渠道尚未打通,尚未形成多元投入格局,需出台激励措施积极鼓励社会力量投身职业教育事业。

(三)校企合作不密切,产教融合机制尚待完善

应用技术型高校与企业合作的专项基金严重不足,设置和管理均不到位。产教融合、工学结合依然停留在浅表层面,需要政府部门加大力度,提供引导和帮扶,为企业与应用技术型高校搭建良好的合作平台,探索促进产教融合、工学结合的有效实施。同时,急需通过法律确立企业作为办学和职业培训的主体地位,建立企业资格制度,明确院校与培训企业的责任与权力。加强行业组织的引领、监督与协调职能,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功效。劳动力供求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突出,反映出人才培养与人才需求的错位。同时,应用技术型高校布局和结构不合理、师生比失调、专任教师实践少、师资专业培训不足等问题突出,影响校企合作的有效推进。

(四)监督保障力度不够,第三方督导机制不健全

应用技术型高校经费投入的监督与评估机制尚不健全,投资标准和方向仍需细化。对经费使用效果的评估重视不够,不能充分发挥有限财力的最大效能。经费投入存在不均衡、监督不力、资金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急需制定严格的监督考核实施细则。另外评价督导机制不完善,第三方监督与评价机构尚不健全,制约了应用技术型高校的健康发展。

三、应用技术型高校发展有效策略

(一)完善政策法规机制,促进多方合作,共谋发展大计

伴随应用技术型高校的转型发展,急需针对应用技术型高校现实发展中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对《职业教育法》进行补充和完善。通过法律确立企业和应用技术型高校在职业教育培训中的地位,赋予其职责和神圣使命。通过行业组织认定校企培训资质,强化认定标准,规范认定流程。培训资质要废除终身制,定期考核复审,辅以必要罚则和清退机制。同时,通过各种激励政策,提高企业主动参与人才培养的积极性。在政策上给予财政、金融和税收减免优惠。制定企业实习岗位制度,国家和地方政府给予补贴,建立和完善实习岗位及其配套措施。

(二)加大投入,整合资源,形成多元共建格局

应用技术型高校科學发展,政府导向是关键,尤其是在资金投入方面,发挥公共财政导向功能。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引导地方加大投入,突出国家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创新思路,改进财政年度预算方式,细化职业教育培训经费支出。从社会各界多方筹资,互利共赢,共同发展。深化教育管理体制创新,处理好政府、社会和教育机构的关系,明确政府的角色定位,形成中央、省级、地市、县乡多层级政府分工协作、责任共担的职能体系。在此基础上,可以利用地缘优势,整合多校实训基地,互利共享,弥补专业缺陷,减少重复建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三)加强校企合作,发挥政府职能,完善法理模式

校企合作需建立在双方互利共赢的基础上,在政府的引领和帮扶下实现无缝对接。同时,应把校企合作作为应用技术型高校督导评估的一项重要指标,将相关评价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开,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通过政策激励促进企业与培训机构合作的积极性,同时让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管理与考核,拓展参与的广度和深度。

职业教育涉及的主体较多,这就需要建立一个权威的协调督导机构。统筹协调与监督校企合作工作。政府应积极引导培训机构加强就业技能的培训,对产业发展趋势做出科学的预判,密切与企业、行业的联系,使职业教育与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发展保持同步。政府可以为校企及时发布双方动态信息,为其合作提供丰富的信息平台。也可以通过政府建设实践基地的形式,组织应用技术型高校与企事业单位充分利用实践基地,实现合作共赢。

我国校企合作相关的法规应以双元制模式为基础,出台校企合作条例,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以法律为保障的职业教育合作模式,此模式可以称为法理模式。法理模式是以国家法律为准绳,以完善的制度为保障,校企双方签约开展深度合作,培养具备一定学历和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符合双方预期的实用技能型人才。法理模式通过校企签约,保障双方合法权益,通过具体的协议条款,保障受训者的理论与实践学习权益,增加学生实训机会,提升人才培养水平。

(四)强化监督保障,完善第三方督导,建立预警退出机制

科学有效的评估机制是推进应用技术型高校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完善质量评价和督导评估制度,建立专业预警与退出机制,除了需要完善政府层面的行为监督、政绩评价、公共职能部门管理效率机制等,还需对培训机构的效率及时进行监督和评价,并及时予以公示,接受媒体和大众的监督。为了更能体现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引入与各利益方不相关的第三方评价组织,进行专业的监督与评价。可通过行业协会等较为权威、有良好公信力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相关工作,以行业协会为引领,进一步完善学校、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评价体系,提高评价的有效性,提升社会和公众的认可度。这样既可减轻政府负担,又能利用行业组织、研究机构的优势,提高监督评价的效能。

加强管、评、办分离,通过组建由行业、企业等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设立专业的督导机构,优化整合办学资源,促进校际间资源共享与协同发展。科学规划,推动职业教育市场化、社会化办学进程。同时,要根据产业需求变化,及时更新职业资格评价的标准和内容,提升人才培养的适应性。

参 考 文 献

[1]陈正江.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运作机制与治理逻辑[J].高教探索,2016(11):80-85.

[2]2015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N].中国教育报,2015-07-23.

[3]2016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N].中国教育报,2015-07-19.

[4]申东昕.负债2600亿,中国的大学是如何成为债奴的[EB/OL]. http://view.163.com/16/0715/00/BRVNRLBJ000159OQ.html.

[5]徐小容,朱德全.从“断头桥”到“立交桥”:应用技术类型高校发展的路径探寻[J].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7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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