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发展相互保险的制度环境分析
2018-01-04孙正成
摘 要:全球保险业发展经历了“相互化—逆相互化—相互化复兴”的发展历程,实践表明相互保险发展具有必然性和可持续性,而且保险业发展相对滞后的国家和地区相互保险的发展具有明显的后发优势。虽然相互保险具有自身的相对优势,但其发展还需要相应的经济发展基础,更需要适合的制度环境条件。我国良好的互助文化基因、社会风险管理经验、逐渐完善的法律法规以及近40年的相互保险发展实践,都为相互保险发展提供了适宜的文化土壤和制度条件。尽管我国保险业发展处于初级阶段,相互保险发展较为滞缓,但相互保障的思想和实践在农、渔业等领域一直是人们分担风险的有效方式。相互保险在中国有很强的普遍适用性和可行性,应积极培育保险文化和促进保险文化自觉,推进相互保险的专项立法,并重视实践基础和经验积累,以优化发展相互保险的制度环境。
关键词:相互保险;文化基因;制度环境;相互化;逆相互化;股份化;相互保險组织
中图分类号:F840.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131(2017)06-0065-10
一、引言
互助共同分担风险是人们厌恶风险的个体本性和群体之间“求—助”的社会属性的集中体现,可以说相互保险思想成就了现代商业保险发展的基础。相互保险是当今世界保险市场上最主要的形式之一,它是指由一些对同一危险有某种保障要求的人或机构所组成的组织,以互相帮助为目的,实行“共享收益,共摊风险”。20 世纪以来,相互保险进入发展黄金时期,全球保险业出现了保险公司“相互化”浪潮,尽管经历了20世纪80年代的“股份化”(逆相互化)浪潮,但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使人们开始重新审视(重视)相互保险的优势和适用性。近年来相互保险业发展迅速,影响力快速提升并对全球经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自2013年以来,相互保险对全球发展的影响力增加了11%,与全球影响力的联系增加了4.8%,对行业的净正面评价和正面支持情绪增加了60%资料来源:ICMIF,2016年全球声望报告,http://www.icmif.org。。据国际相互保险联盟(International Cooperative and Mutual Insurance Federation,ICMIF)统计,2007—2015年相互保险组织的保费增速达20.02%,远超过全球保费平均增速(8.3%),市场份额从24.1%增长至26.3%;2015年全球相互保险组织的资产总额达7.8万亿美元,为全球9.88亿的会员(保单持有人)提供了保险服务,并提供就业岗位30万个资料来源:ICMIF,The mutual and cooperative insurance sector in 2015,http://www.icmif.org。。
日本渔业相互保险体系在2011年的“3.11”地震中赔付 352 亿日元用于补偿渔船船东责任损失(占总损失的28%)和养殖渔业损失(占养殖业损失的 25%);职工互助组织体系为超过 1 000 万工人提供多种形式的风险保障(贲奔 等,2014)。尽管美国商业文化极为发达,但相互保险公司一直(越来越)是其保险市场的重要组织形式:1984年和2015年,相互保险公司承保保费占总保费的比例分别是38%和44%,其中威斯康星州2015年有62%的保费来自相互保险公司资料来源:NAIC,InfoPro database 2015。 。而中国是世界上2015年相互保险市场份额低于5%的少数国家之一资料来源:ICMIF,The mutual and cooperative insurance sector in 2015。,据宋占军等(2016)预测,我国2020年相互保险保费收入为935.21亿元,市场份额仅为2.01%。因此,近年来,我国相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农村合作社等)不断呼吁(探索)相互保险的发展。
得益于相对成熟的发展阶段,国外对相互保险的研究较全面,主要集中在功能、优势和本质等理论研究方面,认为相互保险可节省市场交易成本(Cass et al,1996)、为成员提供更高的保险保障(Nekby,2004)、有利于提高投保人的效用(Albrecht,et al,2017)等。国内的相关研究不多,主要集中在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相互保险公司等主题,大多是定性分析发展相互保险的必要性(王国军,2015;宋占军 等,2017)以及面临的挑战或监管等问题(王艾兴,2015),也有少量文献对相互保险发展的历史和实践进行了总结(杨锦銮,2015;姚庆海 等,2016)。尽管国内实务和理论界对相互保险发展的呼声很高,但由于我国相互保险发展滞缓,鲜见对相互保险在我国的适用性进行系统理论研究的文献。因此,有必要基于全球相互保险发展实践探究相互保险发展的内在原因和影响因素,进而明确其在我国的适用性。同时,保险(尤其是相互保险)是一种有明显外部性的经济活动,也是一种典型的“嵌入”(embedded)社会中的经济活动,文化等非正式制度是其发展的土壤,而经济政策、监管制度等正式制度则是其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因此,本文基于对全球相互保险发展的历程和实践考察,结合我国的社会文化特征以及相互保险发展的实践探索等,探究我国发展相互保险的制度环境,以期有助于我国相互保险的成长和发展。
二、全球相互保险的发展历程
实践中,全球保险业经历了“相互化(19世纪末到20世纪中期)—逆相互化(20世纪60年代到21世纪初)—相互化复兴(2008年以后)”的发展历程。
1.相互保险思想的起源与工业革命后的“相互化”
相互保险思想可以追朔至12世纪初冰岛成立的互助社,16世纪50年代的行业公会或互助会基尔特制度(Guilds)是相互保险思想的典型体现。这些互助组织均是在商业保险市场缺位的情况下自发形成的一种风险管理方式,其形成之初的主要功能是对同业或同行人员(有时候包括家庭)之间的疾病、丧葬、养老等风险进行分担。endprint
工业革命积累的社会财富和伴生的大规模制造风险和人身伤害风险,让人们认识到相互保险公司保单持有人风险共担的相对优势,并开始开办相互保险公司。英国1756年设立的“公平保险公司”和1882年设立的“伦敦协会”成为最早的人寿和火灾相互保险公司(科克雷尔 等,1988)。凤凰相互人寿保险公司(Phoenix Mutual Life Insurance Company)1899年完成了“相互化”(mutualization),引起监管机构对商业保险公司向相互保险公司转化(conversion)的重视。自1906年美国纽约实施了全球第一部允许股份保险公司“相互化”的正式法律之后,大量的股份保险公司向相互保险公司转化。之后爆发的世界大战导致了相对动荡的经济环境,进一步促进了各国(地)对相互保险公司的政策法律支持和各类保险公司的“相互化”。以美国为例,保德信人寿保险公司(Prudential Life Insurance Company)、纽约州的家庭人寿保险公司(Home Life Insurance Company)、美国公平人寿保险公司(Equitable Life Assurance Society of United State)、爱荷华州的中央人寿保险公司(Central Life Insurance Company)分别于1914年、1916年、1917年和1919年开始向相互保险公司改制,诱发了全球保险公司的“相互化”热潮。
Fletcher(1966)分析后认为保险公司相互化的主要动机包括:(1)为了减轻1905年阿姆斯特朗调查(Armstrong Investigation)产生的不利舆论压力(杨明生,2010);(2)股东为了消除潜在的遗产税问题,即避免过度的税收估值或强制出售股票的低收益危险以及可能的管理控制损失;(3)防止公司外部控制,股份保险公司由于累积了大量的盈余而面临控股股东可能以不利于投保人利益的方式经营公司的风险,而相互保险公司可以从源头上杜绝这个问题;(4)消除股份制保险公司本身的经营困难。不难发现,监管环境、经济环境、税收政策等制度变迁和相互保险公司自身的治理优势共同促进了当时保险公司的“相互热”。Mayers等(1986)认为保险公司“相互热”是政府参与的结果,也是保险公司理性投票的结果,大多数股份制保险公司“相互化”后经营效率都得到了提升。
2.20世纪60年代的“股份化”(逆相互化)
从20世纪40年代开始,有部分相互保险公司向股份制转化,到60年代后“股份化”趋势更加明显,且同时发生在寿险和非寿险行业,全球保险业“股份化”的浪潮一直持续到21世纪初。一般来说,相互制保险公司向股份制转变的方式包括直接转化、并购或批量再保险等,既包括完全股份化,也包括相互控股公司的转化。这一现象引起了业界和学界的广泛关注,对其产生原因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代表性的观点包括效率假设和资本假设。
效率假设源于Mayers等(1986)对“相互化”现象的研究,即提高经营效率是保险公司“相互化”的主要动力,那么保险公司“股份化”也是为了提高经营效率。Chen等(2011)的研究支持了效率假设。然而Mayers等(2002)的追踪研究发现,非寿险公司“股份化”的原因在于获得更好的融资渠道和更多的盈利机会(即资本假设);Viswanathan等(2003)的研究也支持了资本假设,认为人寿与健康以及财产与责任相互保险公司向股份制转化的主要原因在于可以更有效地进行融资。Hennequin等(2001)则认为,“股份化”的原因是保单持有人在经济繁荣期的贪婪导致了短期目标与长期收益之间的冲突更加明显。此外,在“股份化”的过程中,外部监管政策的促进作用也不可忽视,美国几乎所有的州都颁布了促进或允许相互保险公司“股份化”的政策法令。
3.21世纪初“次贷危机”后相互保险的复兴
与1930年经济危机之后人们重新重视相互保险公司的相对优势一样,相互保险公司在2008年的“次贷危机”之后表现出了较强的风险抵御能力和竞争活力,市场份额稳步提升。以欧盟地区为例,2008年相互保险市场份额为26.1%,其中非寿险业务份额为29.3%;到2014年,相互保险市场份额上升为31.2%,其中非人寿保险份额为38.8%,人寿保险份额为27.4%资料来源:Association of Mutual Insurers and Insurance Cooperatives in Europe(AMICE's Annual Report,2008—2014)。。地方政府也开始重视和发展相互保险,英国苏格兰和伦敦地区地方政府都开设了相互保险机构以分散当局面临的各类风险。例如伦敦政府创办伦敦政府相互组织(London Authorities Mutual Limited)、消防和救援相互组织(Fire and Rescue Mutual Limited)以及理事会替代风险和保险集团(Councils Alternative Risk and Insurance Group )等。Hood等(2009)的研究认为,尽管政府当局开设相互保险公司可能存在一些困难,但它是政府当局进行风险管理的有效方式,主要原因在于政府之间进行相互保险可以节约风险管理成本,并能更加注重长期保障或收益而非当前的短期利益。
4.全球相互保险发展演变原因透视
通過前文分析,不难发现:经济环境、保险监管法律制度、文化特征等制度因素和相互保险自身的相对优势共同演绎了全球保险业“相互化—逆相互化—相互化复兴”这一发展轨迹。可以看出,相互保险公司和股份保险公司各有利弊,关键在于要适应环境的变迁。1930年的经济大萧条使股份制保险公司先天的一些局限暴露出来,进而促进了相互保险公司的繁荣。无论是“相互化”,还是“逆相互化”,抑或当下的“相互化复兴”,都是人们理性选择的结果。而人类活动是嵌入社会中的,制度、政策往往是顺势而为的,有极强的内生性和协调性。制度产生和变迁有两个决定因素:制度与组织的共生关系和人类对机会及变化的认识与反应所做出的反馈(孙伊然,2009)。凡勃仑、诺思、青木昌彦等制度经济学派关于制度产生原因的研究均可支持这一观点:青木昌彦(2017)认为人类社会的一切活动,都可以通过博弈而类推出来,是边预测对方会根据我的行动做出何种反应边采取行动的;若将制度理解为人们持有“世界是以这种方式运转”的共同信念、公共遵守的社会博弈准则,那文化、法律、市场规则、监管规则、契约、规范和习俗都是制度;制度即均衡,有什么样的制度,就有什么样的经济绩效。对于具有显著外部性的保险业而言,法律监管尤为重要,纵观全球相互保险发展历程,可以推断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是影响相互保险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这一论点成为本文分析我国相互保险制度环境的重要基础和基本框架。endprint
三、全球相互保险的地域分布、业务结构和经营状况
可通过相互保险组织的地域分布、险种(寿险/非寿险)结构、资产规模以及经营状况等来窥视全球相互保险发展的基本特征,从而提炼相互保险发展的基本规律,为分析相互保险在我国的适用性及制度条件奠定基础。
保险是一种外部性极强的经济活动,而相互保险作为其中一种组织形式,其业务的开展需要一定的规范和约束。基于此,本文借各国(地区)对相互保险组织的支持和认可程度,即以是否颁布相互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为评价标准来说明该国(地区)是否有相互保险组织,进而描述全球相互保险组织的地域分布情况。截止2016年底全球约45%的国家没有允许开展相互保险,但这些国家GDP总量仅占全球GDP总量的9%,人口总量占全球人口总量的16%资料来源于ICMIF(2016)公布的数据。;其中俄罗斯、墨西哥、哥斯达黎加、南非、印度(包括其各邦)等6个国家对相互保险有严格(restricted)的法律规定。总体上看,没有相互保险法律规定的国家主要集中在低收入国家,这与其保险业发展的整体水平和国民风险保障需要层次根据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风险保障等安全需要是高于衣食住行等基本生理需要的。 是紧密相关的。
相对而言,经营非寿险业务的相互保险组织更多,这或许与互助保险公司(机构)自身更易实现短期风险分散这一经营特性有关。2012年度经营非寿险的相互保险组织占全球非寿险经营主体总量的6.37%,而寿险占4.98%;2015年相互保险组织寿险保费占全球寿险保费的22.5%,而非寿险占比为31.9%资料来源:ICMIF,Global 500 in 2015,http://www.icmif.org。。值得注意的是,近几年相互保险经营业务结构相对稳定:2011年,非寿险和寿险相互保险组织分别的数量占比,欧洲地区为11.4%和4.7%,亚洲地区均为8%,北美洲为1.7%和1.2%;2015年,非寿险和寿险相互保费所占市场份额,欧洲地区分别为41.1%和24.1%,北美州分别为40.9%和33.4%,拉丁美洲分别为17.2%和5.1%资料来源:ICMIF,Market in Sights 2015:Association of mutual insurers and insurance cooperatives in Europe/Europe/Latin America,http://www.icmif.org。;2015年,美国有79%的农业(农场主)保险、57%的物业财产保险和64%的个人汽车保险保费来自于相互保险公司资料来源:NAIC,InfoPro database 2015。。可以看出,目前全球主要的相互保险公司的主要业务是非寿险业务,尤其是农业保险。
资产规模是衡量行业发展的重要指标,从相互保险行业整体资产规模的变化可窥见其发展趋势。2008—2012年,全球相互保险机构总资产增长了22.3%,而发展中国家相互保险组织发展尤其迅速:尽管2012年发达地区相互保险组织资产占总资产的99%左右,但来自发展中国家(地区)的相互保险组织资产总额在2008—2012年累计增长了91%;2007—2015年欧洲和北美地区相互保险组织资产增速为51.34%和45%,而拉丁美洲增长了1.15倍资料来源:ICMIF,Market in Sights 2015:Association of mutual insurers and insurance cooperatives in Europe/Europe/Latin America,http://www.icmif.org。。自“次贷危机”以来,相互保险组织受到全球各地越来越多的市场认可,发展中与欠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相互保险由于具有后发优势而发展更为迅速。
保费收入和市场份额可以反映相互保险的发展情况及其在整个保险市场中的地位。近年来,国际金融危机等因素强有力地促进了相互保险的快速发展,使其成为全球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球相互保险保费收入从2012年的2 520亿美元增长至2015年的3 070亿美元,增速远超过保费平均增速;相互保险保费收入的市场份额从2007年的4.85%增长到2012年的5.5%,再增长至2015年的6.8%;相互保险保费收入增长在非洲等经济欠发达地区更明显,欧洲等经济发达的地区的市场份额也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2007—2015年,拉丁美洲相互保险保费市场份额从9.9%增长到12%,欧洲从24.1%增长到31.3%,美洲地区则从29.9%增长到37.7%资料来源:ICMIF,Market in Sights 2015:Association of mutual insurers and insurance cooperatives in Europe/Europe/Latin America,http://www.icmif.org。。
相互保险组织稳定的赔付率和保费收入促进了其资产总量的快速积累,有助于提升财务实力。2007年全球相互保险市场总资产为6.09万亿美元,2015年达7.87万亿美元;2008—2012年全球各类相互保险组织的投资资产总额分别以2.3%、8.5%、4.3%和4.2%的速度增长,2015年投资总额达6.55万亿美元资料来源:ICMIF,Global mutual market share 2015,http://www.icmif.org。。這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相互保险组织经营的先天障碍(即投资困难等问题)。相对而言,相互保险组织的投资策略更稳健,债券、股票和抵押贷款成为其主要的投资渠道。近年来相互保险组织的投资收益稳定上升,其中欠发达和发展中国家(地区)的投资收益较发达国家(地区)更高,一般均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反映出相互保险对当地经济发展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偿付能力是衡量保险行业发展、保险组织机构经营状况的重要指标,良好的偿付能力是赢得市场认可的关键。根据ICMIF的统计数据,相互保险组织的技术准备金状况良好,2008—2012年,总准备金增长了23%,其中各类寿险准备金增长了22%,非寿险准备金增长了24%;全球相互保险组织偿付能力边际从2008年的53.6%增长到2012年的60.50%。相比股份制保险公司,相互保险公司在客户满意度方面有天然的优势。J.D. Power调查的资料显示,美国房屋保险、汽车保险、商业保险和财产保险等险种的相互保险公司客户满意度均值高于股份保险公司,分别为3.54和3.08,3.6和2.73,4.0和2.75,3.75和3.3满分为5分,参见http://www.jdpower.com,由作者整理得出。 。endprint
从历史分析和经营实践中均可发现,相互保险有自身的相对优势,主要在于:一是相互保险公司更注重稳定的长期经营,因而能适应持续增长的经济环境。1930年和2008年的两次经济(金融)危机促进了保险业的“相互化”,其根本原因在于股票市场的公信力下降导致股份制保险公司经营困难。二是相互保险的内部经营结构更稳定。相对于存在管理者与投资者(股东)冲突的股份制保险公司,相互保险公司保单持有人与管理人的利益一致,有更高的治理效率,并能维护客户的长期利益和经营的可持续性。三是相互保险有较高的社会认可度。政治家和公民越来越意识到相互保险为金融危机中的风险管理提供了较优选择,因而对其监管(例如设立要求、偿付能力监管和税收等)相对宽松。
通过对当前全球相互保险地域分布、业务结构以及资产规模等的分析,可以归纳出相互保险发展的几个基本特征:(1)相互保险虽然有自身的相对优势,但其发展需要一定的经济基础和政策法律环境;(2)得益于后发优势和市场认可度的提高,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国家)相互保险发展更为迅速;(3)非寿险业务是目前相互保险的主要业务形式;(4)当前全球相互保险的保费增长较快、投资收益良好、偿付能力较强、市场认可度较高,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四、我国发展相互保险的制度条件及适用性
1.我国相互保险发展现状与趋势
我国相互保险经营实践始于 20 世纪 80 年代末,1994年创设的中国渔业互保协会,1993年创办的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等互助保险组织,以及以现代化公司运营的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的经营实践,都为我国相互保险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实践基础。
一是以相互保险公司为主要组织形式的农业相互保险。目前我国农业相互保险组织中,最有代表性的是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以农险业务为主,设有黑龙江和广东2个分公司、11个中心支公司及190多家分支机构资料来源:http://www.chinabdh.com/ygnybx/index.jhtml。。自成立以来,其发展势头良好:资产规模快速增加,2016年其资产总额达39.22亿元人民币,接近注册资本金的40倍;盈利能力和偿付能力良好,2009年、2014和2016年分别实现净利润1.66亿元、4.05亿元和1.06亿,年末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15.65%、473.60%和227.3%;保费规模持续快速增长,2008年保费增速达200.61%,近10年来保费年均增速为34.86%资料来源:该公司财务报表。 。
二是以互保协会为主要组织形式的渔业相互保险。1994 年成立的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在沿海和内陆重点渔区开展渔业互助保险业务,这里以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为例。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采用政府财政补贴、协会运作的方式运作,财政补贴对象和范围包括参加渔业互保协会的渔民人身意外伤害和渔船全损两个险种的渔民,政策性渔业互助合作保险试点范围几乎包括全省渔区。财政补贴极大提高了渔民的投保积极性:2010—2015年,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保费收入从2.59亿增至4.92亿,承担风险保额从2.59亿增至4.92亿;截至2016年11月底,浙江省(宁波除外)渔业互助保险保额从579亿增长到960.46亿元,同比增长12.7%资料来源:中国渔业互助保险协会。。
三是逐渐丰富的相互保险组织。除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和渔业互保协会外,我国相继成立了一批相互保险社转移分散地方农业风险:2011 年浙江省宁波慈溪的伏龙农村保险互助社成立,初始运营资金 100 万元,2013 年 6 月,慈溪农村保险互助社试点进一步深化,扩大到龙山镇的其他 8 个村,并在龙山镇设置了镇级的保险互助联社;2015年1 月,浙江省瑞安市开展农村保险互助社试点。2015年《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颁布后,2016年5月保监会通过了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汇友建工财产相互保险社和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三家相互保险社的筹备申请。目前,我国形成了相互保险社、相互保险公司共同发展的较为完善的相互保险组织体系。
综上所述,尽管我国相互保险发展较为滞缓,但相互保障的思想和实践在农、渔业等风险损失较大而商业保险保障程度较低(或缺位)的领域,从来都是人们需求保障和风险分担的有效(优选)方式,这与我国的社会文化特性和经济环境不无关系。
2.我国发展相互保险的制度环境
恰当的制度是增长的前提,制度的关键功能在于增进秩序,制度是一套关于行为和实践的模式,可以被定义为由人制定的规则,它们抑制着人际交往中可能出现的任意行为和机会主义(柯武刚,2000)。制度由非正式规则(规范、习俗、文化)和正式规则(宪法、产权制度、契约)所组成,正式制度即使是在最发达的西方国家也只是限制人们选择的小部分规则(诺思,1994)。如前所述,制度是影响相互保险发展和变迁的关键因素,在契约文明发达的欧美地区,相互保险历史悠久,而在尚未制定相互保险法律规定的国家(典型如俄罗斯),相互保险发展明显滞缓,这印证了非正式制度和正式制度都是影响相互保险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因此,可从文化、习惯等非正式制度和法律、法规、政策等正式制度两个方面分析我国发展相互保险的制度条件和适用性。
首先,优良的互助文化基因为发展相互保险提供了重要的行为基础。文化具有服务于经济的功能(陈立旭,2000),而互助共济文化是保险文化的源头(卓志 等,2015),毫无疑问相互保险的这种文化基因更为明显。以家庭生活为第一重社会生活、以亲戚邻里朋友等关系为第二重社会生活(梁簌溟,2011)的中国人活动范式充分体现了互助、互惠的文化特征。尽管随着生产方式的丰富、生活范围的扩张,人们的社会活动范围扩大到个体所在的工作机构或行业,但这种互助互惠的文化基因并未改变,改变的只是互助的形式和范围(从家庭扩张到公司、所在集体等)。这可以恰当地解释我国的社会实践:“求—助”的社会文化基因和农业风险保障相对缺位的现实,促使农民不断自发合作寻求更大范围内的风险分摊机制。如1982年安徽界牌镇17户农民联合创办了第一个新型农民合作组织——水产研究会,截止2016年底我国农民合作社达179.4万家数據来源:http://www.mzyfz.com/cms/benwangzhuanfang/xinwenzhongxin/zuixinbaodao/html/1040/2017-04-19/content-1265214. 。endprint
其次,传统社会风险管理行为习惯契合相互保险活动。相互保险是一种保险人和被保险人身份合一、自己投保自己承保的保险方式,充分体现了“一人为众,众为一人”的保险思想,其优势在于可通过会员的相互监督有效防范道德风险。这一行为范式与我国诸多的社会风险管理活动有极高的相似之处,主要表现为我国以家庭、家族、宗族为本位的文化特征决定了个人的行为主要受到家庭、宗族等的监督,个人的理性选择是接受监督并尽可能降低道德风险以维持长期稳定的社会关系。我国古代建立的“义仓”“社仓”“常平仓”等就是典型的在伦理本位基础上产生的风险管理活动,现代社会实践中仍然存在的,诸如婚丧嫁娶的“凑份子”等行为,实质上也是一定社会范围内成员互助应对风险(资金不足)以及个人为免受所在社会(集体)的指责而采取的行为。这一系列由文化基因决定和指引的社会经济活动、风险管理活动与相互保险的运行有殊途同归的相似之处,这无疑为相互保险的业务开展提供了另一重要的行为基础。
最后,相互保险支持政策逐渐成熟和完善,为我国相互保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目前我国关于相互保险尚无专门性法律,正式制度主要表现为政策支持。2006年以来我国对“三农”问题尤为重视,实践中开展的相互保险也主要集中在农业、渔业风险管理等领域,因此相关政策支持也主要体现在农业发展方面。2006年以来相关的支持政策如表1所示,其中《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规定可设立一般、区域、专业性三类相互保险组织,并设置了相对宽松的准入条件;保监会配套出台的《专属自保组织和相互保险组织设立、合并、分立、变更和解散审批事项服务指南》也为相互保险发展提供了相应技术支持。
尽管我国在文化、行为习惯、政策等制度环境方面为相互保险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基础和条件,但由于人类行为的路径依赖以及特定的经济社会法律环境制约,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障碍,主要在于:(1)政府对农业、城市等社会风险管理的范式和习惯导致个人(包括农民)风险责任意识淡化和缺位,阻碍了相互保险市场的发展。一方面,长期以来我国农业风险损失以政府救济为主,增强了民众对政府的依赖,自我风险意识和保障意识淡薄,降低了人们(农民)对市场化运作的相互保险的需求;另一方面,近年来得益于财政补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迅速,尽管培育和提高了人们的保险意识,但也对相互保险产生了挤出效应,造成另一种风险管理的“行为依赖”。(2)相互保险的法律空白阻碍了相互保险的进一步发展。尽管我国目前未对相互保险有严格的限制,但没有专门性法律来规范和引导相互保险发展,尤其是在融资、投资、税收、监管等方面导致“市场乏力”。(3)我国保险业整体发展水平较低,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相互保险的发展。尽管相互保险是人类规避和分担风险自发的经济社会活动,但仍然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大规模相互保险或更为原始的风险分担的友爱社、行业公会等组织都是广泛社会风险和经济发展的结果。,而我国目前保险业发展处于初级阶段,正经历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变(卓志 等,2014),保险市场成熟度相对较低。因此,为尽可能降低由于相互保险公司自身的缺陷导致的经营风险相互保险公司有几个关键的缺陷:缺乏有效的控制,普遍缺乏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的能力,融资困难,保单持有人的贪婪可能会促进其股份化等(Hennequin et al,2001)。,需监管当局进一步培育相互保险市场。
五、结论与建议
尽管囿于相互保险经营业务种类限制、经济环境等原因曾经经历过“逆相互化”,但相互保险历来是保险业的重要组成,其发展具有必然性和可持续性。从全球相互保险近年来的保费收入、投资收益、偿付能力等关键财务指标可以看出,其发展是快速且稳健的,而且稳健的投资收益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其投资困难等先天缺陷,成员相互监督的运行机制也保障了其较高的客户满意度和市场认可度;同时,保险业发展相对滞后的国家和地区相互保险的发展具有明顯的后发优势。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相互保险具有自身的相对优势,但其发展还需要相应的经济发展基础,更需要适合的制度环境条件。我国良好的互助文化基因、社会风险管理经验、逐渐完善的法律法规以及近40年的相互保险发展实践,都为相互保险发展提供了适宜的文化土壤和制度条件。尽管还存在一定的障碍和困难,相互保险在我国有很强的普遍适用性和可行性,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基于上述研究,本文提出以下建议以优化和完善我国相互保险发展的制度环境:
第一,积极培育保险文化和促进保险文化自觉,强化社会风险治理的个人责任。如前所述,文化等非正式制度是人类行为的主要影响因素和指引。心理学认为不同的归因会影响不同的责任推断而进一步引发不同的情感和行为反应,人们同意责任认定是区分个人和情景的原因(维纳,2004),通常只有处于自愿选择的行为才有道德价值,人们才会(应该)为其负道德责任(江娅,2010)。发展相互保险是我国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之一,是促进现代保险业发展的有效路径。政府部门应转变传统农业、巨灾、城市等社会风险管理范式,重视市场的力量和地位,强化个人和家庭在风险承当中的责任,建立个人(家庭)通过保险参与社会风险治理的有效机制,激活农业风险、城市风险、健康风险的个人(家庭)保险需求。
第二,积极推进相互保险的专项立法,促进和保障相互保险市场发展。基于相互保险与商业保险经营目标以及经营模式有所差异的客观实际,对相互保险融资、税收、监管、治理等方面进行专门性的规定和专项立法,为其发展营造良好、规范、恰当的政策环境,培育合规的相互保险供给主体。相互保险发展初期,为解决相互保险融资难(20世纪90年代日本保险公司“倒闭潮”的主要原因之一)等问题,尤其应注重培育相互保险组织的投融资环境。例如:鼓励相互保险公司开发偿付能力要求较低的保险产品;允许相互保险公司要求新的保单持有人签署联合声明书,以维持保单持有人的忠诚;为了促进外部增长,相互保险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拓展资金来源;等等。
第三,重视现有实践基础和经验积累,建立多元化的相互保险组织体系。如前所述,目前全国已有179.4万家农民(农村)合作社,在“互联网+”的背景下还存有大量的互联网互助组织(康爱公社,e互助等)在分散特定人群的健康风险,实践中已有渔业互保协会、地方性的农村保险互助社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为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应顺势而为,重视实践基础,在适当条件下培育和促进此类“草根”组织转化为正式的相互保险公司或保险合作社,进而丰富相互保险经营主体,促进我国保险业供给侧改革。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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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Global mutual insurance development experiences the development courses such as mutual-reverse mutual-mutual rejuvenation, practice shows that mutual insurance has necessity and sustainability, further, in the countries and the states where insurance industry development lags behind, mutual insurance development has significant later-comer advantage. Although mutual insurance has itself relative advantage, its development demands the corresponding economic basis and furthermore demands suitable institutional environment condition. Chinas good mutual culture gene, social risk management experience, perfecting laws and regulations as well as nearly 40 years mutual insurance development practice provide suitable cultural soil and institutional condition for mutual insurance development. Although Chinas insurance industry development stays at initial period, and although Chinas mutual insurance development lags behind, the ideas and practice of mutual insurance in agriculture and fishery have been the effective way for the people to share the risk. Mutual insurance has strong applicability and feasibility, China should actively cultivate insurance culture and boost insurance culture consciousness, promote the specific legislation for mutual insurance, and emphasize practical basis and experience accumulation so as to optimize the institutional environment for developing mutual insurance.
Key words: mutual insurance; culture gene; institutional environment; mutual; reverse mutual; demutualization; mutual insurance organization
CLC number:F840.2 Document code:A Article ID: 1674-8131(2017)06-0065-10
(編辑:杨 睿;段文娟)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