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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综合能力建设 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2018-01-03王金波

实践·思想理论版 2018年11期
关键词:防震减灾全区

王金波

自治区是全国地震最活跃的省区之一,地震活动具有地震多、强度大、分布广、震源浅、致灾重的特点,多个地区长期被列入全国地震重点危险区,震情形势严峻复杂。近年来,自治区地震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中国地震局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两个坚持、三个转变”要求,始终把防范和化解地震灾害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群策群力开拓进取,不断加强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建设,大幅提升防震减灾法治化水平,促进防震减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地震安全保障。

加强防震减灾组织领导,健全治理体系

自治区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坚持把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一起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发展规划和财政预算,不断完善防震减灾治理体系。认真落实防震减灾主体责任,自治区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汇报,进行调研指导,研究部署具体工作。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充实自治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12个盟市除乌海市地震局与科技局合署办公外,均有独立的地震工作机构。各盟市建立健全“三网一员”(地震宏观观测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防震减灾助理员)基层防震减灾工作机制。全面加强业务培训,改善人员结构,提高业务素质。每年筹措80万元,选派青年业务人员进行系统业务培训。在国家地震紧急救援训练基地举办两期全区基层地震应急管理干部培训班,来自全区的基层地震应急管理人员和志愿者队伍代表100余人参加培训。自治区不断增加防震减灾工作经费,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防震减灾投入机制,自治区先后发布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和“十三五”防震减灾规划,目前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完成投资3000余万元。各盟市加大支持力度,巴彦淖尔市无偿划拨行政事业用地20亩用于新建地震监测预测研究中心,乌海市投资2400余万元建设乌海综合台。

完善防震减灾政策法规,落实法制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及时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法规,先后颁布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地震预警管理办法》经专家论证列入自治区立法项目调研计划。自治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先后发布系列规范性文件,包头市制定施行《包头市地震安全性评价实施条例》,其余11个盟市通过出台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加强对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强化执法检查,每年组织一次市县两级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的业务培训,组织参加自治区行政执法证培训和考试。自治区、盟市地震局均组建法制工作机构,建成202人的行政执法队伍,办理执法案件百余件。全国人大防震减灾法执法调研组对自治区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强化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形式活泼多样

积极推进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常态化,充分利用科普宣传月、宣传周和“5·12”防灾减灾日、“7·28”唐山地震纪念日、包头西“5·3”地震纪念日等特殊时段,积极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六进”活动,平均每年开展各类宣传活动达千余场。通过电视访谈、新闻发布会、设立网站科普专栏、“两微一号”、知识竞赛、专题培训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培训。面向社会开展“走进地震局”“感受地球脉动”活动,建成西部第一个数字地震科普馆,自治区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接待参观团体60余场,全区6个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10年来共接待参观群众10万人次。编制蒙文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手册,将防震减灾知识列入中小学辅助教育内容和党校干部培训课程。包头市开发的国内首款防震减灾手机app客户端——防震宝典,实现防震减灾工作服务社会零距离。自治区地震局获得中组部“2015年度全国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交流活动微视频三等奖”“内蒙古自治区十大政务微博”“内蒙古自治区最具影响力民生头条号”、国家地震局“新媒体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打造地震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基础设施

经过多年发展,自治区地震局初步建立起地震监测预报、灾害预防、应急救援业务体系框架,地震监测预报系统形成以国家台网为骨干、自治区级台网为基础、市县台网为补充的三级四类地震台网布局。全区地震监测系统共有200余台套仪器设备、48个数字测震台、47个强震台、21个前兆台(293个前兆观测项目),在地域上实现全覆盖,技术上实现数字化、网络化和自动化,方式上实现地下空间一体化、定点流动相结合。全区地震速报达到5分钟以内,能够对2.5级地震进行有效监测,其中呼包鄂地区地震监测能力达到2.0级。强化震情跟踪研判工作,针对国家确定的年度重点危险区,制定震情跟踪实施方案,密切监视跟踪震情发展趋势,加强震情会商研判,每年召开各类会商会60多次、异常核实20余次。投资5000多万元,积极推进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在自治区的459个站点建设,项目建成后,将在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乌兰察布市建成以地震基准站为主的地震预警骨干台网。随着国家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的实施, 2020年自治区将初步具备地震预警能力。

提升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快速处置灾情

自治区建立健全应急体系,强化各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和地震应急协调联动机制,两次修订印发自治区地震应急预案。位于重点危险区的盟市每年都制定《专项抗震救灾应对工作方案》。地震应急预案实行逐级分类备案制度,全区制定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近万件,形成上至自治区政府、下至街道社区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区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地震重点危险区应急准备情况督查,实现地震应急督查检查制度化。建成地震应急避难场所313个,加强专业救援队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形成以武警、消防为突击力量,以医疗救护、专业搜救和科研管理人员为专业力量,以蓝天救援队等社会志愿组织和基层灾害信息员为辅助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两次接受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检查组检查,对全区地震应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建成以自治区本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为中心,东、西部代储库为依托,盟市、旗县救灾物资储备库为支撑的救灾物资储备网络。2008年以来,全区中强地震持续活跃,累计发生6次5级以上地震。自治区地震局创新机制,加强震情值守,建立滚动会商和联合会商机制。每次地震发生后,第一时间上报基本参数,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基本上做到认识到位、方案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行动迅速、高效有序。

推进震害风险防范能力建设,夯实抗震基础

全面推进第五代全国地震区划图落实,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加大对防震减灾重点项目和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城乡住房抗震加固,推进城市地震小区划、活动断层探测和减隔震技术在城乡建设规划及工程建设中的应用。按照“把地下搞清楚,把地上搞结实”的要求,自治区地震局以城乡规划编制审查、重大項目可行性论证为平台,加强重点工程、生命线工程和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的抗震设防审查,全区新建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率达到100%。继续推进防震减灾示范县、示范社区、示范企业、示范工程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物的抗震设防标准。全区共建成4所国家级、94所自治区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18个国家级、48个自治区级防震减灾示范社区,1个国家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

发展愿景召唤发展目标,发展目标催生发展思路,自治区防震减灾工作要更好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增强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全面提升自治区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努力为内蒙古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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